揚州市公安局

揚州市公安局

揚州市公安局是揚州市人民政府下設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受市政府、江蘇省公安廳雙重領導。各縣(縣級市)區設公安局(分局),在鎮、鄉、街道設派出所;公安分局與派出所分別接受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公安工作的地方性規範檔案草案,並組織實施。統一領導、指揮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及時提供相關重要信息,分析、研究對策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公安民警隊伍的管理、教育和訓練工作。
(四)受理公民報警救助;依法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處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騷亂,防範、打擊恐怖活動。
(五)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置突發性事件、群體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六)負責由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依法承辦全市勞動教養、收容教育、強制戒毒審查批准工作;負責市看守所、拘役所、拘留所、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建設和管理。
(七)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維護交通秩序,承擔車輛、駕駛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八)依法管理國籍、出境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我市居留、旅行有關事務。
(九)負責全市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
(十)負責來揚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及其他重要警衛任務的組織協調。
(十一)組織實施全市公安科學技術工作;制定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行動技術等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二)指導、監督全市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公安警務督察工作;指導、檢查、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的執法活動。
(十四)負責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和專項經費管理等警務保障工作。
(十五)領導全市消防部隊建設,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對武警支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職能: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況,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督查督辦、統計分析等工作。
政治部 職能:組織、指導全市公安隊伍建設和公安宣傳工作等。管理政工綜合處、組織人事處、宣傳處、教育訓練處、離退休幹部處等。
紀委(監察室) 職能: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紀律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
科技信息化處 職能:研究規劃並組織實施全市公安科技強警及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指導全市安全技術防範工作,對安全技術防範行業、技術防範產品與工程進行技術監督、管理等。
信訪處(投訴舉報中心) 職能:接待並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違法違紀、失職瀆職行為的控告,依法受理對公安機關做出的處理決定或檢驗鑑定結論等不服而提出的申訴工作等。
審計處 職能:負責全市公安機關內部審計等工作。
後勤管理處 職能:負責市局機關後勤保障工作、指導全市公安機關財務管理、警務裝備保障建設等工作。
檔案處 職能: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全市公安檔案工作等。
指揮中心 職能:指導、協調全市公安指揮中心、110報警服務和應急機制建設工作等。下設4個機構:綜合處、接處警大隊、情報信息中心、巡防指導處。

單位地址

地址:潤揚中路98號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