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

(二)加強開展涉僑經濟、科技合作與交流和開展僑務外宣、文化交流及華文教育工作的職責。 (三)協助市領導辦理僑務事項;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涉僑工作;指導縣(市、區)有關部門開展僑務工作。 (七)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積極引資引智,開展涉僑經濟、科技合作與交流;協調處理涉僑經濟糾紛;開展僑務外宣、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工作。

簡介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揚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09〕574號)和《中共揚州市委辦公室、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揚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揚辦發〔2010〕11號),設立揚州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建制。

職責調整

(一)加強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涉僑工作的職責。
(二)加強開展涉僑經濟、科技合作與交流和開展僑務外宣、文化交流及華文教育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僑務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等涉僑法律法規,維護華僑華人、歸僑僑眷合法和正當權益;起草僑務工作地方行政措施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檢查貫徹執行情況。
(二)調查研究國內外僑情和本市僑務工作情況,向上級僑辦和市委、市政府報告工作並提供僑務信息;組織開展僑務政策、
理論和僑務工作調查研究,負責宣傳僑務政策和通報涉僑情況。
(三)協助市領導辦理僑務事項;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涉僑工作;指導縣(市、區)有關部門開展僑務工作。
(四)開展社區僑務工作;開展歸僑僑眷工作;負責對歸僑僑眷身份認定;初審華僑來揚州定居工作;負責僑務信訪和扶貧工作;做好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指導、協調、監督和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港澳同胞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五)發揮國外僑務主導作用,開展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誼和服務工作;承辦需請市領導會見的華僑華人知名人士的審核報批工作。
(六)在中央、省對台工作方針政策指導下,通過僑務渠道開展對台工作。
(七)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積極引資引智,開展涉僑經濟、科技合作與交流;協調處理涉僑經濟糾紛;開展僑務外宣、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工作。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設3個職能處室,均為正科級建制。
(一)人事秘書處
負責機關文電、檔案、機要、保密、保衛、財務、國有資產管理、辦公自動化等工作;收集分析僑務信息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起草重大會議材料、年度工作計畫、總結等重要檔案;負責僑務工作綜合性課題調研工作;負責機關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擬訂僑務宣傳工作規劃,指導本市僑務宣傳工作。
(二)僑政處
負責本市僑務工作地方行政措施和規範性檔案的擬訂工作並抓好貫徹落實;指導開展社區僑務工作;負責辦理華僑來本市定居的初審工作;確認歸僑、僑眷的身份;負責僑務信訪和扶貧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出國定居、子女升學等工作;做好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財產的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並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僑界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工作。
(三)外聯經濟科技處(掛“投訴協調處”牌子)
擬訂僑務經濟科技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加強與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誼聯絡和友好交流;開展僑務對台工作;承辦有關涉僑事項的審核報批工作;開展引進資金、技術、人才的牽線搭橋、合作交流、諮詢服務工作;依法保護在揚僑商的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僑經濟糾紛;開展與海外華文媒體、華文教育機構的合作交流。
機關黨組織、紀檢監察、群團等機構設定按有關規定執行。

人員編制

核定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11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另行核定。
核定領導職數為: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內設機構正副處長4名,其中正處長3名,副處長1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