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督軍務

明清巡撫的兼職。

官制名。

明代天啟七年臘月十八日

欽命巡撫遼東山海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加從二品服俸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里人袁崇煥謹撰《重修三界廟疏文》

清代江蘇、浙江、湖南、湖北等省巡撫,均有提督軍務之兼職,故在他們的巡撫官銜之下,列有“提督軍務” 之銜名。但福建巡撫之關防為“提督軍務兼巡撫福建地方” 字樣,則福建巡撫之本職應是“提督軍務”, 而巡撫是其兼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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