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江北提督全稱 提督江北軍務總兵官。作為漕運總督、 江淮巡撫裁撤之後的折中產物,江北提督在設立伊始就因襲了漕運總督與江淮巡撫所掌控的部分職權,這使得江北提督不僅在管轄職權上分擔了原先屬於江蘇這一整體行政機構中的既得利益者江南提督的部分權力,同時還因“節制 江北文武”之權對江北地區的官員尤其是掌管運河事務的文職官員有保舉與彈劾的權力。但是,江北提督與眾不同的最根本之處在於其對江北地區新政的主持。江北 提督主政江北之後,在編練新軍、改良警政、興辦學堂、綜理財政等新政措施方面皆進行了超越傳統政治之外的新改革,有力地推動了江北地區的近代化歷程。江北 提督以武職身份對於江北新政的貢獻可以說是晚清地方督撫領導地方新政中獨一無二的現象。 雖然江北提督對江北地方政治、經濟以及軍事的發展可謂不余遺力,但這似乎並沒有改變江北地方官紳對江北提督若有若無的排擠。所幸的是,節制江北提督的直屬 上司兩江總督在諸多問題上與其保持著至少表面上的一致,因為兩者皆與北洋集團關係匪淺。江北新政也正是由於兩江總督以及北洋集團的支持才得以開展順利。但 是,江北新政的實施並不是無可挑剔的,江北提督更替的頻繁、中央政府結構的重組以及經費來源困難等方面的因素使得江北新政在實施過程中存在著諸多的遺憾。
歷任提督
姓名 | 任職時間 | 卸職時間 | 卸職原因 |
潘萬才(署理) | 光緒三十一年三月庚寅 1905年4月21日 | 光緒三十一年四月丙午 1905年5月7日 | |
劉永慶(署理) | 光緒三十一年四月丙午 1905年5月7日 | 光緒三十二年七月辛酉 1906年9月14日 | 去世 |
蔭昌(署理) | 光緒三十二年七月辛酉 1906年9月14日 | 光緒三十三年五月乙未 1907年6月15日 | 回京 |
王士珍(署理) | 光緒三十三年五月乙未 1907年6月15日 | 宣統二年三月乙巳 1910年4月20日 | 病免 |
徐紹楨(暫署) | 光緒三十四年 1908年 | ||
雷震春(署理) | 宣統二年三月乙巳 1910年4月20日 | 宣統二年十一月丁巳 1910年12月18日 | 革職 |
段祺瑞(署理) | 宣統二年十一月丁巳 1910年12月18日 | 宣統三年九月丙寅 1911年10月23日 | 改第二軍軍統 |
楊慕時(護理) | 宣統三年 1911年 | ||
奭良(暫護) | 宣統三年 191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