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程
20世紀二、三十年代在歐美得到發展;六、七十年代以來在日本風行,居世界首位。推理小說這個名稱,也是在日本首先起用的。它的內容大體與偵探小說一致,主要區別在於它注意科學的邏輯推理,運用推理手段撥開疑雲迷霧,揭示案情和破案過程。優秀的推理小說,不僅情節,曲折離奇,引人入勝,而且通過深入細緻的分析和精到準確的判斷使人佩服;不僅使人獲得藝術上的享受,而且得到思想方法上的啟發。但推理小說大多涉及神秘主義和殺人場面,並非適合全年齡層次的人閱讀。美國埃勒里·奎因(Ellery Queen,曼弗雷德·B·李和弗雷德里克·丹奈活著時的筆名)的《希臘棺材之謎》,日本松本清張的《奇怪的被告》等,就是推理小說。
大眾印象中的推理小說,在推理界中是所謂的本格派──一般被認為是正統推理,或說主流推理,也就是站在讀者閱讀立場時,可藉由作者提供線索享受解謎樂趣的推理小說;或至少是以推理解謎為主軸的推理小說。通常較易為廣大推理迷所推崇。相關流派諸如社會派、冷硬派、法庭派等等,容後再敘。
1.1841--1912
短篇偵探小說是主流。
代表作家:愛倫·坡,阿瑟·柯南·道爾,G·K·切斯特頓,R·A·佛利曼,傑克·福翠爾 ;
2.1913--20年代
1)E·C·本特利的《特論特最後一案》發表於1913年。被認為是古典推理小說的開端。
2)1920年阿加莎·克里斯蒂的處女作《斯泰爾斯莊園奇案》和弗里曼·克勞夫茲的《桶子》把推理偵探小說帶進黃金時期。
3.三十年代
古典推理小說到達鼎盛時期。硬漢派偵探小說已在二十年代末開始嶄露頭角,而在這一時期的美國得到了更大發展空間,以三十年代末期的雷蒙德·錢德勒尤為著名。同一時期,在英國著重於心理的純犯罪小說開始步入舞台。
4.四十年代
古典推理小說勢頭依然強勁,但其地位已漸漸被純犯罪小說和心理懸疑小說所代替。帶動了間諜小說的風行,警察小說也開始大行其道。
5.五十年代
硬漢派偵探小說、純犯罪小說和心理懸疑小說成為主流。
6.六十年代
1)為推理小說低落時期。
2)007詹姆斯·邦德的出現,重新掀起了間諜小說的熱情。
7.七十年代
間諜小說仍然熱賣,硬漢派偵探小說也有一絲生機。但最新的動向卻是--歷史推理小說。
8.八十年代--2013年
百家爭鳴,各類推理偵探小說相對來說都有很大的轉機和發展空間。
代表人物:勞倫斯·布洛克。
小說起源
推理小說起源於美國,發展於英國,大行其道於日本。現在全世界最重視推理小說發展的就是日本文學界。在日本文字改革時,江戶川亂步與木木高太郎提出將“偵探小說”改為“推理小說”。現時市面上主流推理小說主要為兩個來源歐美推理與日系推理,多為翻譯小說。以中文創作的推理小說很少,在推理界中仍為小眾文化,尚在起步階段。而ACG產業發達的日本,也出現推理的動漫畫作品。
創作守則
較為知名的推理小說創作守則有兩個不同的版本,皆為對推理小說創作的規範,在1928年由諾克斯提出推理小說十誡後,知名推理作家范·達因又提出了推理小說二十法則。
其內容如下:
推理小說是一種智性遊戲,更像一種競賽,作者必須公平的和讀者玩這場比賽,他必須在使用策略和詭計的同時,維持一定程度的誠實,絕不能過分到像玩橋牌時作弊一樣。他必須以智取勝,透過精巧又不失誠實的設計引起讀者興趣。因此,寫推理小說有著極其明確的守則存在,雖然是不成文的規定,但約束力十足,每一個受人尊敬或懂得自重的小說作者,都得服膺這些守則。
在此,特別列出這些理應稱之為"誡律"的條文,一部分根據所有偉大的推理小說作家所遵行的原則,另一部分則來自所有誠實作家內心的信念,熔鑄而成: 一、 必須讓讀者擁有和偵探平等的機會解謎,所有線索都必須交代清楚。
二、 除兇手對偵探所玩弄的必要犯罪技巧之外,不該刻意欺騙或以不正當詭計愚弄讀者。
三、 不可在故事中添加愛情成分,以免非理性的情緒干擾純粹理性的推演。我們要的是將兇手送上正義的法庭,而不是將一對苦戀的情侶送上婚姻的聖壇。
四、 偵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員不可搖身變為兇手。如此等於拿一分錢銅板,說它是五元金幣一樣,這是不實的陳述。
五、 控告兇手,必須通過邏輯推理,不可假借意外、巧合或沒有合理動機的嫌犯自白。以後者的方式破案,無異是故意驅使讀者到一個不可能找答案之處搜尋,等讀者失敗回來之後,才告訴他們答案從頭到尾在你口袋之中,這樣的作者,不會比一個笑匠好到哪兒去。
六、 推理小說必須有偵探,偵探不偵查案情就不能稱之為偵探。偵探的任務是蒐集一切可能的線索,再根據這些線索找出那個故事一開始時犯下惡行的人。如果偵探不能經由線索的分析推演出最終結論,那就如同偷看算術課本書後解答的小學生一樣,不算真正解決了謎題。
七、 推理小說中通常會出現屍體,屍體所顯露的疑點愈多愈妙。缺乏兇殺的犯罪太單薄,份量太不足了,為一樁如此平凡的犯罪寫上三百頁也未免太小題大作了。畢竟,讀者所耗費的時間精力必須獲得回饋。美國人本質上比較富於人性,因此,一樁兇狠的謀殺案會激起他們的報復之念和恐懼心理,他們希望殺人者受到法律制裁。所以,當一個"惡毒"的謀殺案發生時,再溫厚的讀者都會懷抱滿腔正義熱忱來追捕兇手。
八、 破案只能通過合乎自然的方法。就推理小說而言,魔術、求神問卜、讀心術、降靈符咒或水晶球等等一概列為禁忌。一個根據理性的推理故事,讀者才有公平的機會參與鬥智,但若和神異的世界競爭,甚至跨身四次元的形上世界緝兇,讀者等於在起跑點就注定輸了。
九、 偵探只能有一名,也就是說,負責真正推理緝兇的主角,就像古希臘戰爭劇中的解圍之神 deus ex machina一樣,是獨一無二的。為解決一個謎題而搬來三、四名偵探,只會分散閱讀的樂趣,打亂邏輯推理的脈骼,更會不當剝奪讀者和偵探公平鬥智的權益。偵探人數超過一名,讀者會弄不清誰才是他真正的競爭對手,這就像讓一名讀者單挑一支接力賽跑隊伍一樣。
十、 兇手必須是小說中多少有點份量的角色才行。也就是說,兇手必須是讀者有興趣、而且多少有所了解的人物。如果小說進行到最後一章,才將罪名加在一個陌生人,或一個無足輕重的角色身上,那等於是作者自承無能,不配和讀者鬥智。
十一、 那些做僕人的,比方說管家、腳夫、侍者、管理員、廚師等等,不可被選為兇手。因為這樣的兇手太明顯了,太容易被找出來,這樣的處理實在無法令人滿意,讀者也會覺得浪費時間。兇手必須是值得花時間花心力去找的人--通常是最不被懷疑的那個。要是兇手果真是某個卑微的奴僕,那作家實在沒必要把這種故事寫成書,讓世人銘記於心。
十二、 就算是連續殺人命案,兇手也只能有一名。當然,兇手可以有共犯或共謀,但務必只讓一人挑起全部罪行責任,讀者的所有怒火必須集中於單一的歹角身上。
十三、 推理小說中,最好不要有秘密組織、幫會或黑手黨之類的犯罪團體,否則作者等於在寫冒險小說或間諜小說。一件完美而懸疑的謀殺案,若被這么一大批人馬攪和的話,那可就無可挽回的完蛋大吉了。當然,推理小說中的兇手仍應該有他正當的逃命機會,但如果讓整個龐大秘密組織為他撐腰(如無所不有的藏匿地點或大批人馬的保護),那顯然又太過頭了。相信一個有自尊心的一流兇手,在與偵探對決時,不會讓自己披上一身無法穿透的盔甲才上場。
十四、 殺人手法和破案手法必須合理且科學。也就是說,推理小說不允許採用偽科學、純幻想或投機的機關裝置,舉例來說,謀殺案的死者被才發現的新元素如超鐳所殺,這就是不合理的;或者,用極其罕見,甚至是作者憑空想像的毒藥害死,這也不行。一個推理小說作家必須限制自己在毒藥方面的想像力,所用的毒藥不得逾越尋常藥典的範疇,如果作者天馬行空於想像世界,漫無禁忌翱翔於不存在的時空,那就逸出推理小說的界限了。
十五、 謎題真相必須明晰有條理,可讓有銳利洞察之眼的讀者看穿,我的意思是,在案情大白之後,讀者若重讀一遍小說,會清楚發現,破案的關鍵始終擺在他眼前,所有的線索也無一不指向同一名兇手。如果他跟偵探一樣聰明的話,不必等到最後一章就可以自己破案。當然了,這樣的讀者的確是存在的。我對於推理小說所持的基本理論是:如果一本推理小說的架構寫得夠公平合理的話,要讀者無法自己發現答案是不可能的。可以預期的是,一定有某部分的讀者和作者一樣機靈。若是作者有足夠的運動精神,犯罪的計畫和線索都在書中誠實描述出來的話,這些敏銳的讀者就可以和書中的偵探一樣,經由分析、推理和消去法將嫌犯指認出來,而這正是這場遊戲的趣味所在,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有些不屑看通俗文學的讀者,對於看推理小說不會感到臉紅的原因。
十六、 過長的敘述性文字,微妙的人物分析,過度的氣氛營造或是對於一些旁枝末節玩弄文字,都不應該出現在推理小說里。這些在犯罪的記錄和推理的過程中完全不重要。我們的主要目的是要陳述問題,並經由分析將問題作出圓滿的推論。而這類文字只會阻礙情節的發展,並將不相干的事情加進主題裡面。當然,必要的敘述和人物的描寫可以使小說更為逼真。當作者將故事描寫得非常引人入勝時,可使讀者的情緒完全投入在劇情的發展和人物的刻畫上,就這一點而言,他已經將純文學的技巧和犯罪檔案所需具備的真實性和相容性發揮到同等的境界了。寫推理小說是一件非常嚴謹的事情,讀者看它並不是為了華麗的詞藻和風格,也不是為了絢麗的敘述和情緒的投射,而是為了刺激腦力所作的心智活動--就像是他們去參加球賽或玩拼字遊戲一樣。若在一個棒球比賽中,在換場時間對球員講述球場的自然景色是如何的美麗,這如何能激勵球員們想要贏球的心呢?若在猜字遊戲裡的字彙摻雜著語言學的學術論文中所使用艱澀的字眼,這樣只會使猜謎者在玩遊戲的時候變得焦躁不安。
十七、 不可讓職業性罪犯負擔推理小說中的犯罪責任。至於那些闖空門的小偷惡棍所做的壞事則是警察的責任,不是作家和傑出的業餘偵探的事,這類犯法的事是屬於刑事組的例行工作。真正吸引人的犯罪,應該出自教堂中某個受人尊敬的大人物,或是以慈善聞名的老太太之手才是。
十八、 在推理小說里,犯罪事件到最後絕不能變成意外或以自殺收場,這種虎頭蛇尾的結局,等於是對讀者開了一個不可饒恕的大玩笑。要是有人買了這本書,發現裡面的內容全是騙人而要求退錢的話,任何公正的法院都會站在他那邊,而將這位欺騙了忠實讀者的作家予以嚴懲。
十九、 推理小說里的犯罪動機都是個人的。至於國際陰謀和戰略的政治遊戲是屬於另外一種小說,舉例來說,像是特務組織之類的故事。謀殺的情節,必須保持一定程度的平易近人,才可以反映讀者的日常生活經驗,使他們壓抑已久的欲望和情緒有所宣洩。
二十、 以下列出幾項常用的方法(順便也把我這些規定湊個整數),這些方法都已經被用爛了。一個懂得自重的推理小說家通常都不會再次使用,因為所有的推理小說迷對於這幾種方式都再熟悉不過了。誰要是用了它就等於是承認自己的愚昧和缺乏創意。
(A) 從案發現場所留下的菸頭,和嫌疑犯所抽的香菸品牌做比較,藉此找 出兇手。
(B) 假裝受害者的鬼魂顯靈,嚇得兇手自己招認。
(C) 偽造指紋。
(D) 用假人來製造不在場證明。
(E) 因為狗不吠,表示闖入者是熟人。
(F) 一個無辜的人被認定是兇手,結果原來他是兇手的孿生兄弟(或姊妹),或是長相極為酷似的親戚。
(G) 用針筒注射或是在飲料中放入迷藥。
(H) 警察破門進入一間上鎖的房間之後,謀殺才真正開始。
(I) 用相關字來測試是否有罪。
(J) 使用密碼或密語,最後被偵探識破。
1928年,英國偵探小說家羅納德諾克斯(諾版聖經的譯者)也提出偵探小說十誡。
其內容如下
1.犯人必須是故事中的登場人物.
2.不可用超自然能力來進行偵探.
3.犯罪現場不可有秘密出路, 通路等.
4.未經發明的毒藥和需以深奧科學說明的裝置, 都不得用於犯罪.
5.故事中不得有東亞人.(因為那是西方人對東方人的刻板印象---小個子小眼睛,神秘,身負不可思議的力量,出現就是大反派,諾克斯的用意很明顯,防止破壞推理小 說的真實性“當時Chinaman指東亞人,支那人”)
6.偵探不能用偶然和第六感解決案件.
7.偵探本人不能是犯人, 但是犯人偽裝偵探出現是被準許的.
8.偵探不能用未提供給讀者的線索來解決案件.
9.故事的記敘者, 需把自己的一切判斷提供讀者.
10.雙胞胎或一人扮演雙重角色, 要事先向讀者交代清楚.
必須聲明的是,那僅為原作個人意見,可供為當代對推理小說想法的參考,卻並非絕不可破的戒律──事實上,這些戒律差不多都被破光了。目的其實可約略看出,主要為限制作者與讀者站在同一平面、擁有同樣的線索可以解開謎團。可約略視為古典本格派中心的看法。
類型介紹
推理小說流派劃分(by 納蘭潛艇)
我用分類學方法制定了一個相對完善、普遍適用的推理小說流派劃分系統。
總索引
1. 解謎總派
1-1 古典啟蒙派
1-2 本格派
1-2-1 偽社會派亞派
1-2-2 偽硬漢派亞派
1-2-3 仿古典啟蒙亞派
1-2-4 孤島亞派
1-2-5 本格亞派
1-2-5-1 純邏輯解謎系(奎因流)
1-2-5-2 舒適推理系(沙發流)
1-2-5-3 不可能犯罪系
1-2-5-3-1卡爾分支(卡爾流)
1-2-5-3-2 炫學分支(小栗流)
1-2-6 廣義變格亞派
1-2-7 本格鬥智類亞派
1-3 新本格派
1-3-1 敘詭流(亞派)
1-3-2 島田流(亞派)
1-3-3 小栗流(亞派)
1-3-4 靈異流(亞派)
1-3-5 動漫流(亞派)(輕小說系)
1-3-6 日常推理亞派
1-3-7迪弗亞派(鬥智類亞派、高智商犯罪亞派)
2. 狹義變格總派
2-1 歷史推理派
2-2 驚悚懸疑派
2-2-1 大逃殺亞派
2-2-2 間諜小說亞派
2-2-3 傳統驚悚懸疑亞派
2-3 狹義變格派
3. 寫實總派
3-1 法庭派
3-2 硬漢派
3-2-1 本格化亞派
3-2-2 鬥智類亞派(羅賓亞派)
3-2-3 警察程式亞派
3-2-4 傳統硬漢亞派
3-3 社會派
3-3-1 本格化亞派
3-3-2 新本格化亞派
3-3-3 旅情推理亞派
3-3-4 意識流亞派
3-3-5 傳統社會派亞派
3-3-6 頹廢系亞派
檢索表
/* 檢索表使用說明:後面的“——X”表示滿足前面敘述條件的作品,其流派的進一步劃分見第X條。
比如植物的劃分:
1.孢子繁殖——2
2.不形成維管束——藻類植物和苔蘚植物
2.形成維管束——蕨類植物
1.種子繁殖——3
3.種子、胚珠裸露——裸子植物
3.種皮包被種子,珠被包被胚珠——被子植物
這裡,“1”劃為“孢子繁殖”和“種子繁殖”兩種大類,所有植物全部都可以劃到兩類之中的其中一類,滿足“孢子繁殖”的,就跳到“2”進一步查看,滿足“種子繁殖”的,跳到“3”進一步查看。然後所有用種子繁殖的植物,種子與胚珠都是要么裸露,要么不裸露。3按照種子和胚珠是否裸露劃分對1的後半條進行進一步劃分。 */
1.小說以推理解謎為第一要素。小說的主旨娛樂性高於其他屬性;通常淡化謀殺的血腥性。——2 解謎總派
2. 偵探採用福爾摩斯式調查進行線索蒐集和解謎。即先搜尋後假設,立即逮捕定罪。——3
3. 案件為偵探個人形象的塑造而服務,故事著重描寫偵探本身的行動。——4
4. 類硬漢派寫法。現實主義感和寫實性很強並在故事中地位突出,動作性強。 ——本格派-偽硬漢派亞派
代表作家:克勞夫茲等。代表作《桶子》。
4.本質不是硬漢派的寫法。——5
5.案情通過偵探行動展開。現實感相對不很重要,存在打鬥等動作性,但不很重要。——古典啟蒙派
代表作家:愛倫坡、柯南道爾等。代表作《福爾摩斯斷案集》。
5.案情通過警方行動展開。敘事風格和調查方法類似社會派,但沒有社會派的深邃立意,主旨依然是娛樂和解謎。寫實感相對稍強,打鬥等暴力元素少見。——本格派-偽社會派亞派
代表作家:鮎川哲也、高木彬光(部分)。
3. 偵探及其他人物形象塑造為案件服務,案件本身(兇手和手段)成為第一要素。——本格派-仿古典啟蒙亞派(見一些本格作家轉型作品或早期作品)
代表作家:福翠爾、高羅佩等。代表作《逃出13號牢房》。
2. 偵探採用波洛式調查進行線索蒐集和解謎。即先假設再搜尋,先逐個懷疑再找證據:先後做出各種假設,每種假設都對應嫌疑人,再由假設來找線索,最終定罪。——6
6. 強調絕對的公平至上和邏輯解謎至上,絕不架空現實。絕不允許違法科學的設定。——7 本格派
7. 暴風雪山莊或孤島,所有人全被殺,或倖存者不超過兩個。——本格派或新本格派-孤島亞派(暴風雪山莊亞派或“無人生還模式”)
無特定的代表作家。代表作《無人生還》。
7. 不是暴風雪山莊或孤島,或有暴風雪山莊的條件,卻不發生特徵性連續殺人或者有較多的人生還。——8
8. 以猜兇手、猜作案手段或破解詭異謎團為製造意外性主要手段,並重視之。——9 本格派-本格亞派
9. 猜兇手為製造意外性的主要手段。——10
10. 極端地強調邏輯推理,極端地重視結局前推理出解答的可能性與唯一性。——本格派-本格亞派-純邏輯解謎系(奎因流)
代表作家:奎因(第一時期)、有栖川有棲、法月綸太郎。代表作《希臘棺材之謎》。
10. 對邏輯推理的依賴並沒有到極端的地步。——本格派-本格亞派-舒適推理系(沙發流)
代表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塞耶斯、奎因(第三、四時期)、大阪圭吉等。代表作《尼羅河上的慘案》。
9. 破解詭異的謎團及猜作案手段為主要的製造意外性手段——11 本格派-本格亞派-不可能犯罪系
11. 不可能謎團依賴於心理詭計,或並不複雜的機械詭計,及兩者的混合。不刻意、大規模炫學,不涉及複雜難懂知識和操作——本格派-本格亞派-不可能犯罪系-卡爾流
代表作家:卡爾、勞森、海倫-麥克羅伊、二階堂黎人等。代表作《三口棺材》。
11. 不可能謎團依賴於很複雜的機械詭計,解釋頗長,涉及複雜難懂知識和操作,進行大規模炫學以解釋原理。——本格派-本格亞派-不可能犯罪系-小栗流
代表作家:小栗蟲太郎、竹本健治、中村英夫等。代表作《黑死館殺人事件》。
8. 以詭異、恐怖的氣氛和緊張驚悚的環境來製造閱讀效果,對閱讀過程的刺激與獵奇的重視超過了意外性的製造。通常涉及大量恐怖、驚悚、亂輪元素。——本格派-廣義變格亞派(即傳統意義上的“變格派”)
代表作家:橫溝正史、三津田信三。代表作《獄門島》。
6. 強調公平性和邏輯解謎至上,但並不予絕對化。允許架空現實,甚至允許違反科學的設定。——12 新本格派
12. 主線劇情和最終解答中,不允許靈異現象的出現(哪怕是事先聲明的)。—13
13. 主詭計或核心意外為敘述性詭計。——新本格派-敘詭流
代表作家:綾辻行人、折原一等。代表作《十角館殺人事件》。
13. 主詭計或核心意外不為敘述性詭計。——14
14. 追求謎團複雜性和華麗性,通常遵守邏輯解謎和公平性原則。——15 新本格派-不可能犯罪系
15. 案發背景、情節和解答的設定架空現實或涉及大量現代科技,顯得接近科幻小說。——新本格派-不可能犯罪系-島田流
代表作家:島田庄司、森博嗣、北山猛邦(限城系列)、東野圭吾(限伽利略短篇)等。代表作《斜屋犯罪》。
15. 謎團和解答依賴於頗為複雜機械詭計或性格、精神疾病設定以及難懂知識及操作,進行大規模炫學以解釋原理。——新本格派-不可能犯罪系-小栗流
代表作家:京極夏彥、文澤爾等(部分)。代表作《姑獲鳥之夏》。
14. 不追求謎團的複雜性和華麗性轉而追求動漫化人物情節的塑造,情節描寫流水賬化和視覺化現象嚴重,人物刻畫漫畫化、誇張化嚴重。部分作家輕視、無視公平性和可推理性。——新本格派-動漫流(輕小說系)
代表作家:東川篤哉、恩田陸、道尾秀介(部分)等。代表作《請勿在此丟棄屍體》。
12. 主線劇情和最終解答允許靈異或超自然因素的存在。——新本格派-靈異流
代表作家道尾秀介、山口雅也、綾辻行人(部分作品)、清涼院流水。代表作《活屍之死》。
1.小說不再以推理解謎為第一要素。——16 狹義變格總派和寫實總派
16. 既不以推理解謎為第一要素,也不以反映生活、反映揭示社會現象為第一要素。——17 狹義變格
17. 歷史推理。——歷史推理派
代表作家:陳舜臣等。代表作品《時間的女兒》。
17. 不是歷史推理。——18
18. 追求詭異、恐怖、驚悚的氣氛與環境製造,以及其帶來的高度緊張感和快節奏,或壓抑的敘述風格為吸引讀者的第一要素。推理解謎淪為次要,甚至極少出現。——19
19. 書中有貫穿始終的大懸念或系列懸念,節奏感快,懸念感強。但不以追求感官刺激或獵奇感為手段,而是通過上述懸念的破解為吸引讀者手段(只需必要條件,不需充分條件,即可以線索不夠,但必須唯一併服人)。——20 驚悚懸疑派
20. 主角通篇一直遭到追殺,故事圍繞追殺與逃亡、反追殺的過程展開。驚悚性強,節奏感快,推理多為臨場、即時性的,部分作品很少推理。——驚悚懸疑派-大逃殺亞派
20. 大部分劇情中,主角沒有追殺或流亡的遭遇——21
21. 戰爭或冷戰背景,對手為敵國軍事機構或敵國間諜。——驚悚懸疑派-間諜小說亞派
21. 背景不為戰爭或冷戰,對手不帶有軍事或情報屬性。——驚悚懸疑派-傳統驚悚懸疑亞派
19. 以對閱讀過程中感官的刺激與獵奇為小說第一要素。推理和公平合理性的要求,一般比驚悚懸疑派更低;常充斥著恐怖、靈異志怪、亂倫元素。——狹義變格派(圈子裡比較流行的變格派定義)
代表作家:江戶川亂步、夢野久作、岡本綺堂等。代表作《腦髓地獄》。
16. 以反映生活,反映社會現象為小說第一要素。首先把小說作為文學作品看待而非遊戲看待。重視對社會、對人物、對人性的寫實,娛樂性降為次要因素(小說對人物、社會的寫實刻畫地位高於娛樂性)。通常不再把血腥的謀殺當做遠離生活的遊戲。——22 寫實總派
22. 偵探採用波洛式調查進行線索蒐集和解謎。即先假設再搜尋,先逐個懷疑再找證據:先做出或先後做出各種假設,每種假設都對應嫌疑人,然後再根據假設來找線索,最終定罪。——23
23. 非社會派敘述風格。調查、解謎者多為小市民型偵探,案件多不為兇殺,或由小事件起始,到後期才牽出兇殺。推理針對日常生活細節為主。——新本格派-日常推理流
代表作家:米澤穗信。代表作品《尋狗事務所》。
23. 典型的社會派敘述風格。調查、解謎者多為警方,案件基本為兇殺,多開場即發生。推理針對兇殺本身或確定搜尋方向而展開。解謎雖不是第一要素,但地位依然非常重要,甚至和小說反映的主題並列為第一要素。——社會派-本格化社會派亞派
代表作家:森村誠一(出道早期)。代表作《高層飯店的死角》。
22. 偵探採用福爾摩斯式調查進行線索蒐集和解謎。即先搜尋後假設(含法庭派的“已搜尋再假設”),證據足夠再去懷疑:先蒐集大量物證人證,再從已有證據出發確定調查方向,繼而確定嫌疑人,一旦確定,立即逮捕定罪(因為證據前面都基本找齊了)。——24
24. 高度強調偵探在小說中不可或缺的地位,突出偵探個性、魅力。案子是為了塑造偵探形象而存在。偵探常常單打獨鬥,且多為單身。警方(或同事,如果偵探是警員的話)常常不配合偵探甚至私吞信息進行阻擾。黑幫對手和JC內鬼常見,經常有暴力打架場景。——25 硬漢派
25. 解謎地位相當重要,小說常有強力誤導、逆轉、意外性及強力本格、新本格詭計(或變種)。推理多為臨場性、即時性的,部分作品不乏本格型長篇推理。——26
26. 反派開場即登場,且常為連環殺手或慣犯,常布置獵奇現場或進行開放場景特徵性連環犯罪。小說交替轉換偵探方和罪犯方的視角,輪流寫雙方的博弈、分析、行動。推理多為臨場的、即時性的。——硬漢派或新本格派-鬥智類亞派(迪弗亞派+羅賓亞派)
代表作家:傑弗里-迪弗(新本格)、莫里斯-勒布朗(硬漢派)、東野圭吾(部分作品)。代表作《棺材舞者》。
26. 反派通常開場不登場(個別例外),大部分筆墨主要集中在偵探言行以及形象塑造上。——硬漢派-本格化硬漢派
代表作家:文澤爾(自由意志系列)、比爾-普羅尼奇等。代表作《迷霧》。
25. 解謎地位不重要或不很重要,小說有時有誤導、逆轉,但不是重點(重點在人物,尤其是偵探形象塑造上)。本格詭計較少。推理也多為分析、預測罪犯行動規律、動機、心理狀況等。——27
27. 主角在司法機構工作,工作中相應的司法或律師機構會予以全力配合。——28
28. 調查方式為先搜尋後假設,搜尋過程為重心。主角為JC或JC團體,故事主要場景不在法庭——硬漢派-警察程式亞派
代表作家:麥可-康奈利、瓦舍爾-法勒夫婦等。代表作《大笑的警察》。
28. 調查方式為已搜尋再假設,搜尋通常開局就已由他人完成。法庭辯論為重心。主角為檢察官或律師,故事主要場景在法庭。——法庭派
代表作家:厄爾-加德納、高木彬光(部分)等。代表作《破戒裁判》。
27. 主角多為執業偵探,不在司法機構工作,或已從司法機關退休、轉行。常單打獨鬥,司法機構常不配合甚至進行阻撓。——硬漢派-傳統硬漢派亞派
24. 高度弱化單個人(尤其反對神探)在破解案子中的作用。偵探多為警方集體,或者是不起眼的小角色,有時則是犯罪者、受害者本身。偵探作為個人在故事中的地位不很重要甚至可有可無。不主張或否定單打獨鬥和名偵探模式。強調破案過程中多方協作,即團體(社會)的力量。對手牽涉官商勾結、政界陰謀者多見,藉以揭示社會陰暗面和人性陰暗面。——29 社會派
29. 採用魔幻現實主義寫法。小說主線或主角中有靈異、超自然元素的存在。 ——社會派-新本格社會派亞派
代表作《龍眠》。
29. 採用現實主義寫法。嚴格遵守公平性原著和諾克斯戒律。不存在靈異或超自然元素。——30
30. 案件多伴隨主角旅途而發生,故事風格比較清新。主角通過搭乘各種交通工具,沿途採集人情、風情並進行調查,多見時刻表詭計。——社會派-旅情推理亞派
代表作家:內田康夫、西村京太郎(後期)。代表作《終點站殺人事件》。
30. 案件多和旅行無關,故事風格比較嚴肅或者沉重。——31
31. 非常重視對心理變化過程的詳細描寫,主角(尤其反派)具高度的社會典型性。通過細膩心理刻畫,即人的因素來揭示人性問題或社會弊病。——社會派-意識流亞派
代表作家:橫山秀夫、湊佳苗等。代表作《告白》。
31. 重視故事的精心布局和情節的戲劇化,故事本身或發生場景具有高度的社會典型性。通過情節的發展,即事或物的因素來揭示人性或社會弊病。——32
32. 主角為小市民型偵探(或助手)或者警察,警察團體。主角在故事中充當偵探或助手。故事風格比較嚴肅;深刻反思社會問題或者人性的善惡。——社會派-傳統社會派亞派
代表作家:松本清張、森村誠一、宮部美幸等。代表作《砂器》。
32. 主角為犯罪者本身,或者受害者(或親屬)。主角群形象較負面,性格較陰沉;故事異常陰暗、壓抑、頹廢。——社會派-頹廢系亞派
代表作家:東野圭吾(部分)、小元峰等。代表作《白夜行》。
專有名詞
暴風雪山莊
小說發生場景與外界完全隔離,像是處於暴風雪中的孤立山莊,電話不通,無法求得外界(如警方)援助也無法逃離的狀況,通常狀況為發生連續殺人案件。由於完全隔離,所以必得由在場人物解決事件,死亡時間或指紋等等通常不能取得(有法醫或醫生在場則前者例外,但仍然較不精確)。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經典小說《無人生還》(又譯:童謠兇殺案、十個小黑人)即為此方面的代表,為孤島殺人。
敘述性詭計
敘述性詭計是指作者寫作時,藉由文字詞義或敘事結構,讓讀者產生先入為主的觀念,使讀者“直覺地”對某些事情或狀況不疑有他,進而在最後解開謎題時,讓讀者有大吃一驚的感覺。這是一種不易掌控的技巧,讀者對此種詭計的反應有時也頗為兩極。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羅傑·艾克羅伊德謀殺案》,便是敘述性詭計的典型套用。而綾辻行人的《十角館殺人預告》也是此種詭計的代表,不過此為向阿加莎·克里斯蒂《無人生還》的致敬之作,因此建議先閱讀克里斯蒂的作品後,再閱讀綾辻行人的此本作品。
小說講義
在一些優秀的經典的推理小說中,作者經常會藉助書中角色的口吻來針對推理小說常見的犯案詭計模式(暴風雪山莊、童謠殺人、密室殺人、毒殺等)進行一定程度的說明,就像在教授一門知識似的。這些說明就被稱為“講義”。
推理小說中出現的講義,或多或少的與故事內容的情節發展有聯繫,但它只是針對詭計來加以理論性的闡明。不會涉及謎題及答案。因此往往這些講義具有廣度和深度。也就可以單獨拿出來作為詭計方面的理論知識。
最常見的有:
1.密室講義——約翰.狄克森.卡爾的《三口棺材》、二階堂黎人的《惡靈之館》、我孫子武丸的《8的殺人》;,
2.不在場證明講義——有栖川有棲的《魔鏡》,
3.暴風雪山莊講義—— 綾辻行人的《霧越邸殺人》
4.童謠講義——綾辻行人的《霧越邸殺人》,
5.毒殺講義—— 約翰狄克森卡爾的《綠膠囊之謎》、土屋隆夫的《天狗的面具》
6.垂死留言講義——霧舍巧的《影郎洞》
作家名家
01,世界推理小說之父:阿瑟·柯南道爾
02,推理小說鼻祖:埃德加·愛倫·坡
03,推理小說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多蘿西·L·塞耶斯
04,日本克里斯蒂:仁木悅子
05,密室之王:約翰·狄克森·卡爾
06,推理小說三巨頭:阿加莎·克里斯蒂、約翰·狄克森·卡爾、埃勒里·奎因
07,推理文學三大宗師:阿瑟·柯南道爾、阿加莎·克里斯蒂、松本清張
08,日本偵探推理小說之父:江戶川亂步
09,英國推理小說之父:威廉·柯林斯
10,美國推理小說之父:S·S·范·達因
11,犯罪小說的桂冠詩人:雷蒙德·錢德勒
12,當代硬漢派偵探小說最傑出代表、享譽世界的美國偵探小說大師:勞倫斯·布洛克
13,中國解放後引進的第一部日本推理小說的作者是--松本清張
14,中國推理小說之父:程小青
15,日本推理之神:島田庄司
16,日本推理文壇三大高峰:江戶川亂步、橫溝正史、松本清張
17,日本推理文壇五虎將:江戶川亂步、橫溝正史、高木彬光、森村誠一、佐野洋
18,日本推理天王:東野圭吾
19,短篇推理之王:愛德華·霍克
20,美國法庭派推理之王:厄爾·斯坦利·加德納
21,敍述性詭計之王:折原一
其它
喬治·西默農(Georges Simenon,1903-1989):法國作家,多產的快筆作家,創造名探馬格雷探長。
約翰·克瑞希(John Creasy,1908-1973):英國作家,推理小說史上最多產的作家之一,常用不同筆名發表並得獎。筆下主角以神探基甸(George Gideon)著名。
米涅·渥特絲(Minette Walters):現役英國女作家,1992年起以《冰屋》《女雕刻家》《毒舌鉤》首創以三本新書連獲三大英美重要獎項。
蘇·葛拉芙頓(Sue Grafton):美國作家,筆下神探為女私家偵探金絲·梅芳。
京極夏彥:1963年3月26日出生於北海道-小樽,原名大江勝彥。新本格派先鋒人物,思維極其大膽靈活,作品的走向多變寬廣,讀者年齡層極廣。是日本獨具特色的“妖怪型”推理作家,也是日本最可能得到諾貝爾文學獎的推理小說家。
鮎川哲也:鮎川哲也是日本屈指可數的巨匠之一。他為日本本格推理作出不可估量的貢獻!
水上勉:與松本清張並列為社會派棟樑作家的水上勉,代表作《大海獠牙》獲得第十六屆日本偵探作家Club大獎。雖然他創作推理小說的時期不算太長,但其間每部作品都稱得上是社會派的傑作。
山村美紗:畢業於京都府立大學國文系,曾做過中學國語教師,業餘時間創作推理小說。1969年曾獲《小說星期天》每日新人候補獎。1970年、1972年、1973年連續獲得“江戶川亂步獎”。《消失在馬六甲海峽》是她的處女作。代表作品有《花棺》(獲“日本推理作家協會候補獎”),《幻空的對號座》、《埃及女王之棺》等。山村美紗的作品大都以京都為舞台,頗具地方色彩,情節曲折。每部作品都有新意,結局卻合情合理。因長期積勞成疾,不幸於1996年9月5日突然去世。
金成陽三郎:為推理漫畫《金田一少年之事件簿》的是該漫畫初期的原作者,之後由天樹征丸更替。借用橫溝正史的推理小說人物金田一耕助自創出推理能力強的孫子。漫畫畫者為佐藤文也。
森博嗣:大學工學院副教授,在作品中大量出現理工科的術語及知識,故在日本特以“理科系推理小說”(此分類目前只有森博嗣一人)。著名的系列有《犀川&萌繪》系列、《瀨在丸紅子之V》系列、《四季》系列。
宮部美幸:日本文學史上罕見的小說作家,創作題材廣泛,歷史、奇幻、推理均有涉獵。1987年處女作《吾家鄰人的犯罪》獲All讀物推理小說新人獎,踏入文壇,接著1992年《龍眠》獲日本推理作家協會獎;1999年《理由》獲直木獎;《模仿犯》這部費時四年才大功告成的作品,不僅創下了暢銷一百三十萬冊的紀錄,也為宮部帶來了日本出版界史無前例的“六冠”榮譽她的小說剖析人性,分析心理,作品常常奪得暢銷書榜首。
著名作品
歐美
01, 埃德加·愛倫·坡(推理小說鼻祖)——【1840年】
代表作:共5部--《莫格街兇殺案》《瑪麗·羅傑疑案》《竊信案》《金甲蟲》《你就是兇手》。
02, 威廉·柯林斯(英國偵探小說之父)——【1868年】
代表作:3部--《月亮寶石》、《白衣女人》、《新濟良所》。
03, 亞瑟· 柯南· 道爾(筆下的名探夏洛克·福爾摩斯是廣受全球推理迷喜愛,至今不歇,知名度最高)——【1887年】
代表作:福爾摩斯系列
04, 莫理斯· 盧布朗(創造了怪盜始祖亞森·羅賓)——【1905年】
代表作:亞森·羅賓系列。
05, 艾瑪· 奧希茲(創造了史上第一位安樂椅神探──角落裡的老人)——【1909年】
代表作:《角落裡的老人》
06, G·K·切斯特頓(首開以犯罪心理學方式推理案情)——【1911年 】
代表作:布朗神父系列。
07, 阿加莎·克里斯蒂(推理小說女王,三巨頭之一)——【1920年】
代表作:共80部,其中以波洛系列、馬普爾系列、湯米夫婦系列以及《無人生還》、《捕鼠器》最為經典。
08, 多蘿西· L· 塞耶斯(與阿加莎齊名,筆下名探彼得·溫西勳爵,亦被稱為末代貴族神探)——【1923年】
代表作:彼得·溫西勳爵系列。
09, S·S· 范· 達因(美國推理小說之父。寫下推理二十戒,推理小說大師)——【1926年】
代表作:12部--《班森殺人事件》《金絲雀殺人事件》《格林家殺人事件》《主教殺人事件》《奇屍殺人事件》《聖甲蟲殺人事件》《狗窩殺人事件》《水怪殺人事件》《賭場殺人事件》《花園殺人事件》《虎票殺人事件》《綁架殺人事件》《冬季殺人事件》《葛雷斯·艾倫殺人事件》
10, 埃勒里·奎因(三巨頭之一,推理小說大師) ——【1929年】
代表作:
A——9部“國名系列”之謎:《羅馬帽子之謎》、《法國粉末之謎》、《荷蘭鞋之謎》、《希臘棺材之謎》、《埃及十字架之謎》、《美國槍之謎》、《暹羅連體人之謎》、《中國橘子之謎》、《西班牙披肩之謎》。
B——4部“悲劇系列”:《X的悲劇》、《Y的悲劇》、《Z的悲劇》、《哲瑞·雷恩的最後一案》。
C——萊特鎮五部曲:《凶鎮/災難之城》、《兇手是狐》、《十日驚奇》、《雙倍,雙倍/雙面萊特》、《他生命中最後的女人》。
11,約瑟芬·鐵伊(推理小說女作家中的四傑之一,她的《時間的女兒》是最著名的歷史推理小說)——【1929年】
代表作:共8部推理小說--《時間的女兒》、《一先令蠟燭》、《排隊的男人》、《萍小姐的主意》、《法蘭柴思事件》、《一張俊美的臉》、《歌唱的沙》、《博來·法拉先生》
12, 約翰·迪 克森· 卡爾(密室之王,三巨頭之一)——【1930年】
代表作:
1,偵探亨利·班克林系列 (共5部)重要作品:《夜行》——長篇處女作、《失落的絞刑架》——具有個人風格的plot初步形成、、《骷髏城堡》——哥特風格的首次嘗試、《四種錯誤武器》——謝幕。
2,偵探基甸·菲爾博士系列 (共23部)重要作品:《女巫角》——登場、《瘋狂帽商之謎》、《三口棺材》、《索命時鐘》、《阿拉伯之夜謀殺案》、《歪曲的樞紐》、《綠膠囊之謎》、《鐵籠問題》、《逆轉死局》、《連續自殺事件》、《耳語之人》、《撒旦肘之屋》、《包廂C的恐懼》、《月之陰》——謝幕。
3,偵探亨利·梅爾維爾爵士系列 (共22部)重要作品:《瘟疫莊謀殺案》(又名《布拉格宅邸謀殺案》)——登場,《白色修道院謀殺案》、《紅寡婦謀殺案》、《獨角獸謀殺案》、《木偶戲/魔術燈謀殺案》、《孔雀羽謀殺案/白色羽毛謀殺案/十個茶杯》、《猶大之窗》、《九加死等於十》、《女郎他死了》、《爬蟲類館殺人事件》、《青銅神燈的詛咒》、《我的前妻們》、《騎士之杯》——謝幕。
4,非系列:《皇帝的鼻煙壺》、《燃燒的法庭》、《新門新娘》、《割喉隊長》、《恐懼往往相同》、《火焰,燃燒吧!》、《帕帕拉巴斯》、《餓鬼》(卡爾的最後一部作品,該書偵探為號稱“英國偵探小說之父”的 威廉·柯林斯)
13, 達謝爾· 哈梅特(硬漢派推理小說創始者)
代表作:《馬爾他之鷹》《玻璃鑰匙》。
14, 雷蒙德· 錢德勒(被譽為“犯罪小說的桂冠詩人”。硬漢派推理小說第2代大師,好萊塢電影導演、編劇,作品深受歡迎,筆下名探菲力普·馬羅被搬上影幕.)
代表作:《長眠不醒》《漫長的告別》。
15, 勞倫斯· 布洛克(20世紀80年代至今的享譽世界的美國偵探小說大師,當代硬漢派推理小說最傑出代表。硬漢派推理小說第3代大師)
代表作:《八百萬種死法》《父之罪》《在死亡之中》《謀殺與創造之時》《黑暗之刺》《酒店關門之後》《刀鋒之先》《到墳場的車票》《屠宰場之舞》《行過死蔭之地》《惡魔預知死亡》《一長串的死者》《向邪惡追索》《每個人都死了》《死亡的渴求》《繁花將盡》
日本
01, 江戶川亂步
代表作:明智小五郎系列。
02, 橫溝正史
代表作:共41部——中長篇(28部) ,短篇(13部)
03, 高木彬光
代表作:神津恭介系列
長篇(17部):《刺青殺人事件》《咒縛の家》《魔弾の射手》《わが一高時代の犯罪》《白妖鬼》《輓歌》《悪魔の嘲笑》《人形はなぜ殺される》《死を開く扉》《成吉思汗の秘密》《白魔の歌》《火車と死者》《死神の座》《邪馬台國の秘密》《狐の密室》《古代天皇の秘密》《七福神殺人事件》
短篇(42篇)《妖婦の宿》《影なき女》《原子病患者》《邪教の神》等
04, 松本清張
代表作:(8部重要作品)《點與線》、《隔牆有眼》、《零的焦點》、《日本的黑霧》、《女人的代價》、《惡棍》、《砂器》、《謀殺情人的畫家》。
05, 仁木悅子
代表作共8部:《貓知道》、《林中小屋》、《殺人線路圖》、《有刺的樹》、《黑色緞帶》、《兩張底片》、《枯葉色的街》、《冰冷的街道》。
06, 夏樹靜子
代表作:(11部重要作品)《W的悲劇》、《M的悲劇》、《C的悲劇》、《光之崖》、《喪失》、《住宅悲劇》、《變性者的隱私》、《罪犯的現場證明》、《案件的假象》、《蒸發》、《跑道燈》
07,小栗蟲太郎
代表作:《黑死館殺人事件》——日本四大推理奇書之一
08, 森村誠一
代表作:1,“證明”三部曲:《人性的證明》、《青春的證明》、《野性的證明》
2,“十字架”三部曲:《黑十字架》、《白十字架》、《火十字架》
09,有栖川有棲
代表作:1,火村英生系列16部
(1)《第46號密室》《ダリの繭》《海のある奈良に死す》《朱色の研究》《暗い宿》《絕叫城殺人事件》《白い兎が逃げる》《亂鴉の島》
(2)“國名系列推理小說”——《俄羅斯紅茶之謎》《瑞典館之謎》《巴西蝴蝶之謎》《英國庭園之謎》《波斯貓之謎》《馬來鐵道之謎》《瑞士手錶之謎》《摩洛哥水晶之謎》
2,江神二郎系列4部——《月光遊戲─Y的悲劇'88》《孤島之謎》《雙頭惡魔》《女王國の城》
10,佐野洋
代表作共7部:《銅婚式》《一本之鉛》《金屬音病事件》《透明受胎》《華麗的醜聞》《轢殺逃走》《小說三億圓事件》
11, 島田庄司
代表作:御手洗潔系列(40部):《占星術殺人魔法》《斜屋犯罪》等
吉敷竹史系列(16部):《寢台特急1/60秒障礙》《北方夕鶴2/3殺人事件》等
12, 綾辻行人
代表作:館系列作品(作者說要寫10部,目前已完成9部)《十角館殺人預告》《水車館幻影》《迷宮館的誘惑》《偶人館之謎》《鐘錶館幽靈》《黑貓館手記》《黑暗館不死傳說》《驚愕館殺人童話》《奇麵館事件》
13,西村京太郎
代表作(重要作品有):《歪曲的早晨》、《天使的傷痕》、《芙蓉花命案》、《殺意的設計》、《名偵探太多》、《伊豆七島謀殺案》、《恐怖的星期五》、《蜜月列車謀殺案》、《藍色列車上的謀殺》、《約會中的陰謀》、《危險的撥號盤》、《列車23點25分到札幌》、《旅遊列車爆炸疑案》、《櫻花號列車奇案》、《臥鋪特快謀殺案》 、《東京車站謀殺案》、《上野車站謀殺案》。
14, 東野圭吾
代表作:1,湯川學系列:《嫌疑人X的獻身》《偵探伽利略》《伽利略的苦惱》
2,天下一大五郎系列:《名偵探的守則》《名偵探的詛咒》
3.《放學後》《秘密》《白夜行》《暗戀》《信》《鳥人計畫》《迴廊亭殺人事件》《流星之絆》
15,赤川次郎 開創了日本青春派幽默推理小說【青春派幽默】)
代表作:三色貓系列、三姊妹系列、華麗偵探系列、幽靈系列
小說偵探
夏洛克·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柯南道爾筆下角色,為推理名探代表。愛抽菸,很注意現場細節,知識廣而雜,重於學習對推理有幫助的任何學識。助手為華生。
亞森·羅賓:盧布朗所創怪盜紳士,風度翩翩的法國怪盜。不殺人而愛劫富濟貧
赫爾克里·波洛(Hercule Poirot):為阿加莎·克里斯蒂筆下第一名探,比利時前警探,蛋型頭顱和他自傲的八字鬍是他的特色,有潔癖。對案件偵察重視人的心理而非現場採證。助手為黑斯廷斯。
馬普爾小姐(Miss Marple):同為阿加莎·克里斯蒂所創,出場時即七十多歲,為一和藹的獨身老婆婆。遇見案件時重於與相關人物交談,認為聊天最能發現謊言,同樣重於人性因素。所謂“安樂椅上的偵探”的典型。
艾勒里·奎因(Ellery Queen):艾勒里·奎因所創同名偵探,此角色一樣也是推理小說作家,有一個警探父親。
哲瑞·雷恩(Drury Lane):同為艾勒里·奎因所創,為一已退休莎劇演員,耳聾,然能快速閱讀唇語。極愛莎士比亞。
菲洛·萬斯(Philo Vance):范達因筆下偵探,為藝術鑑賞家。
馬修·史卡德(Matthew Scudder):勞倫斯·卜洛克所創的名偵探,一位因誤射小女孩而酗酒、辭職的警官,之後從事私人偵探並參加匿名戒酒俱樂部,但仍然最愛飲波本威士忌。活動在紐約,是典型的“駐市偵探”。
賴唐諾(Donald Lam):史丹利.賈德諾筆下一名身材瘦小乾癟的私家偵探助理,曾為執業律師,後吊銷了律師資格,因此經常利用法律漏洞逃避警方追捕。
金田一耕助(きんだいち こうすけ):橫溝正史筆下的名偵探,衣著打扮十分邋遢,據說是為了更好的探察情況。金田一是少有十分重視警察關係的偵探,和他合作的警官包括磯川警部、等等力警部、橘警部等人。
明智小五郎(あけち こごろう):江戶川亂步創作的紳士偵探,外表風流倜儻。助手包括夫人明智文代和小林芳雄。他的死敵有二十面相和黃金假面人。
神津恭介(かみづ きょうすけ):神津恭介是日本推理小說作家高木彬光筆下虛構的名偵探,職業為東京大學醫學系法醫學副教授。
御手洗潔(みたらい きよし):島田庄司創作的古怪名探,名字經常被人取笑,因為御手洗在日文與洗手間同義,在《占星術殺人魔法》中崛起。
吉敷竹史:島田庄司筆下第二名探。 帶有社會派寫實色彩的旅情推理。而在第四作「寢台特急1/60秒障礙」中,創造出警視廳搜查一課的刑事吉敷竹史。
島田潔(たじま きよし):綾辻行人筆下的偵探,在作者的《館》系列作品裡相當活躍。 後面化名鹿谷門實。島田潔這個名字是綾辻行人將島田庄司和御手洗潔的名字結合起來的。因為綾辻行人把島田庄司當做自己的老師。
十津川警部(とつがわけいぶ):本名十津川省三,是西村京太郎筆下旅情推理小說常出現的人物,任職於東京都警視廳,與屬下龜井邢警曾被戲稱為日本最忙碌的警察。
湯川學(ゆかわ まなぶ):東野圭吾創作的性格古怪的大學物理教授,任職於帝都大學,因為有著探求一切謎題的科學家精神,順便幫助曾經大學損友,東京警視廳搜查一科搜查員草剃解開許多不思議案件,因此被警員們稱為“神探伽利略”。
淺見光彥(あさみ みつひこ): 淺見光彥與明智小五郎,金田一耕助等人並稱為日本三大偵探,淺見光彥是一個走遍日本名山大川,對各地的歷史,傳說,名物以及風土人情進行採訪和報導的記者。實在是沒有辦法了,還會求助於警察局局長的哥哥。
火村英生
錢形平次(ぜにがた へいじ)
犀川創平(さいかわ そうへい):森博嗣所創作的偵探,活躍於《犀川&萌繪》系列,是一位理工科大學教授,因其恩師的女兒--西之園萌繪--之故而時常捲入謀殺案中。
二階堂蘭子:活躍於二階堂黎人的小說作品之中。其中,目前世界上最長的推理小說《恐怖的人狼城》即其活躍的作品之一。
中禪寺秋彥:京極夏彥筆下的名偵探,副業是陰陽師,學識淵博,而且能言善道,交際面極廣。
中國
陶展文:歷史小說家、推理小說家陳舜臣筆下的中國名探。
陳查理:美國作家厄爾.畢格斯(Earl Derr Biggers)筆下華人偵探。
狄仁傑:推理小說中的狄仁傑,是由一位駐華的荷蘭外交官高羅佩(Dr. Robert H.van Gulik,1910-1967)所撰寫,又譯《大唐狄公案》。
裴玄靜:是作者唐隱創作的《大唐懸疑錄》系列懸疑推理小說中的女神探,破解大唐王朝隱藏的千古謎局。其父是大唐蒲州永樂縣縣令裴昇,其叔父是大唐宰相裴度。
霍桑:有中國的福爾摩斯之稱,作者是民國時期的作家程小青。
鬼馬星:因上班無聊,閒得發慌,投稿參加2000年貝塔斯曼和人民文學出版社舉辦的。“新人文學比賽”,意外獲得全國一等獎,之後憑此門票,混入傳媒界,先在《聰明寶寶》雜誌硬著頭皮當了一段時間寶寶編輯,之後轉入《天周刊》和《上海星期三》乾起了新聞記者,在這之間頻繁接觸各種“異類”,收益良多,本想摩拳擦掌在新聞界乾出一點名堂,不想2005年罹患尿毒症,辭了工作,換了腎,自命天生我才必有用,在家專職從事小說創作,從此一發不可收拾,短短7個月,寫就90萬字,並在天涯蓮蓬鬼話迅速走紅。被人稱為中國的阿加莎。
老谷:當代經典偵探小說《老谷探案》中的主人公。全名谷天名,是一名退休的老公安,由於此部小說的成功,“老谷”已經成為繼狄仁傑和霍桑之後,中國人心目中最新的一個充滿智慧的大偵探形象。
新本格派
名稱來源
日本流行的所謂新本格推理(new mystery),其實應該稱做第三波的本格更為正確。事實上,遠在上一世紀的二十年代,日本偵探小說作家甲賀三郎便已經把"純粹偵探小說"定名為"本格",而一些涉及病態行為或附上異常主題的小說定名為"變格",後來在五十年代後期,"本格偵探小說"一詞再變成"本格推理小說",而且那個時候的本格推理,實際上也包含了以往被列入"變格"類型的奇怪幻想元素。
然後在六十年代後期,推理作家松木清張提倡"復興本格",努力把那些幻想性元素排斥於推理小說之外,而產生了"新本格派"、也便即是"新社會派"這兩個名詞。直到八十年代後期,"新的本格推理"再次流行起來,驚慄、幻想等元素更被積極地採用,而不重視好像犯罪動機、社會背景那樣的社會派"主題。這便是一直持續到2013年的"第三波本格"。
代表作者
說到新本格推理的掌旗手,被眾人公認的便只有島田庄司一人了。出生於廣島縣、畢業於武藏野美術大學商業設計系的島田庄司,在一九八一年憑藉一部"占星術殺人事件"開始了他的職業寫作生涯,而且這部小說不但成為江戶川亂步賞候補作品之一,更經常於各大網上投票中贏得最傑出推理小說的殊榮。
島田作品的最大特色,便是他那些讓人感到匪夷所思的詭計類型,不是什麼密室殺人那樣的普通,而是列車在行駛中消失掉、已經死去的人在奔跑、被切成兩半的屍體融合而復活.......等等,不論是完全本格的"御手洗潔"系列,或是帶點社會派味道的"吉敷竹史"系列,異想天開的主題是必定不會缺少的。
然而,廣受歡迎的小說並非視他為新本格推理掌旗手的最大原因。更為重要的是,島田於一九八九年發表了他的"本格推理宣言",闡述了當時日本本格推理的新方向,為九十年代初新本格派的興旺起了帶頭的作用。而且他更不遺餘力地推薦有潛質的新人,從一九八七年的綾十行人到一九九九年的霧舍巧,當中有不少人已經成為了極受歡迎的新本格作家。可以說,島田庄司在日本新本格的舞台上,不但是一位非常矚目的主角,也同時擔任了更為重要的導演角色。
七大誡條
島田庄司於一九九四年提出了以下的新本格創作七大誡條,當然,這些全也只可以說是新本格流派的共同起步點或標準格式而已。
1. 把故事的舞台建築在好像孤島那樣的封閉空間上,事件發生之後,已經出場的人物不可以離去,也不容許警方或其他外人進入。當然,先進的科學搜查也不能夠進行。
2. 把事件發生的場所設定在附有可以被鎖上的房間的人工建築物內、或在這建築物的四周。
3. 把在事件發生場所居住或作客的人,在小說的初段給全部介紹出來。
4. 安排某些事件的發生,最好是殺人慘劇,而且還是發生在密室之內。
5. 把扮演偵探角色的人,從最開始便安排出現在慘劇發生的場所內。
6. 安排慘劇一件接一件的發生,可是兇手仍然無法被查出,在這階段,也可以包含一些偵探的錯誤推理。
7. 最後安排偵探把兇手指出來,而對於讀者來說,那個兇手必定是意料之外的人物。
現實幻想
日本所謂的推理小說,即等同於偵探小說,是描寫偵探尋找真相的故事,而以解謎作為小說重點的本格推理,當然便是偵探為了解決含有謎團的事件而努力的故事。由於新本格的創作領域不但沒有排斥、甚至積極容納任何非現實性的內容,因此呈現在新本格推理小說內的謎團,可以再分為兩個類型:現實性的謎團和幻想性的謎團。
現實性的謎團,是指在故事中出現的"在常識範圍以內的不明事項",例如無法確定的兇手身份、未明白的殺人動機、偽造的不在現場證明等,所有的這些謎,全部還是以日常現實為基礎的。
相反的,幻想性的謎團,是指在故事中出現的"具有幻想性、神秘性、超常識的事件",例如沒有遺留足跡的殺人、突然無故消失的房屋、死而復生的被害者等,所有的這些謎,全部也是與一般常識相違背,普通的人完全不可能信以為真。當然,即使那些謎團看起來好像是那么難以置信,但憑藉名偵探無比的智慧,它們背後的真相總可以被揭露出來,而那些不可思議的事情"一般"也能夠從常識或科學得到合理的解釋。
既然說是"一般",便即是代表"不是全部"了,因為事實上,的確有少數新本格作家喜歡把"常識範圍以外"的題材帶到本格推理小說中,好像懷孕二十個月的女性、炎夏中降大雪、死人變成殭屍指證兇手等,儘管比較保守的讀者可能不接受這種模式,認為是違反了推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但不能否認的是,加入適量的幻想成份可以為本格推理帶來新的突破。至於那樣是否完全破壞了推理小說的基本原則,便屬見仁見智了。
構成元素
下面列舉的是在"以殺人事件為主題"的本格推理小說中,謎團與詭計的主要構成元素,其中大部分是參照清涼院流水在小說Joker中寫出來的列表
-暴風雨山莊(孤島)
-遠隔殺人
-無足跡殺人
-密室殺人
-模仿殺人
-無頭屍體
-屍體裝飾
-屍體交換
-屍體消失
-交換殺人
-便乘殺人
-物理性詭計(機械,鏡)
-敘述性詭計
-生理性詭計(色盲,慣用手)
-動物詭計
-人物詭計(性別,多重身份)
-雙生兒
-偵探/兇手互換
-暗號
-順序
-日記,遺書
-作中作
-字謎
-不在現場證明
-失去的環
-誤導
-垂死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