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崔宏禮鄭州刺史制

《授崔宏禮鄭州刺史制》是唐代元稹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授崔宏禮鄭州刺史制

敕:朕讀《詩》至於《羔裘》《緇衣》之章,未嘗不三復沉吟,蓋明有國善善之功,且思捨命不渝之君子也。春秋時,鄭多良士,是以師子大叔之政,而群盜之氣潛消;聞穎考叔之言,而孝子之心不匱。山川在地,日月在天,今古雖殊,人存政舉。文林郎守相州刺史兼御史中丞賜紫金魚袋崔宏禮,操心尚氣,餘力有文,感慨風雲,號為奇士,累更大郡,備有休聲。予聞則多,未校其實。侍中宏正以課來上,書為第一。不有升陟,謂之蔽能,得於信臣,予用丕允。郊圻密邇,美惡日聞,爾其歌《雞鳴》以自勤,稽《風雨》以守度,與我共理,副其所知。可使持節鄭州刺史,餘如故。

作者簡介

元稹(公元779—831年),字微之,河南河內(令河南洛陽附近)人。貞元九年(公元793年)明經及第。貞元十九年,登書判拔萃科,元和元年(公元806年)。登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因得罪宦官及守舊官僚,遭到貶斥。後轉而依附宦官,官至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元稹是著名詩人,與自居易齊名,稱“元白”。因詩風格相近,合稱“元白體”。曾撰傳奇《鶯鶯傳》。對後世影響極大。《全唐詩》存詩二十八卷。有《元氏長慶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