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機構簡介

掇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前身是掇刀開發區勞動人事局組織部(成立於1993年),2001年掇刀建區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從原勞動人事局組織部剝離出來,單獨組局。內設辦公室、勞動工資科、監察科、仲裁辦公室、醫療保險科等五個職能科室,下設勞動就業管理處、社會勞動保險處、勞動監察大隊等三個二級單位,對兩鎮兩辦4個勞動保障事務所和14個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進行業務指導,勞動和社會保障網路實現了全覆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結合本區實際研究制定勞動和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和實施細則,編制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依法對全區企業遵守、執行勞動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根據《勞動法》和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政策,對企業在勞動管理、勞動用工、工資支付、社會保險、工時與休息休假、勞動契約的簽訂和履行、女職工與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等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對違規、違法行為進行教育、查處,以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三)調控管理全區勞動力資源開發利用,統籌規劃城鄉勞動力就業與再就業,組織實施職業介紹、就業訓練和勞動力市場規劃建設,促進市場競爭擇業,促使城鄉勞動力合理有序流動。
(四)貫徹制定全區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貫徹制定機關、事業、企業單位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審查認定有關機構承辦補充保險業務的資格。負責病傷殘職工勞動能力鑑定、職工退休、退職審批工作。
(五)貫徹實施全區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等政策;加強對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確保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制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則;制定並實施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規劃。
(六)綜合管理全區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根據國家頒發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全區技工學校、就業訓練中心和社會力量舉辦的技能培訓、鑑定機構;指導和管理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和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綜合管理全區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建立和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和勞動預備制度。
(七)負責全區企業勞動契約管理、鑑證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信訪工作,指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建立勞動關係;指導監督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職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的實施;負責有關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承辦勞動和社會保障方面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八)貫徹實施企業職工工資的巨觀調控政策措施;組織實施企業工資指導線、工效掛鈎、最低工資標準、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行業工資收入調節政策和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組織調查、制定並公布全區企業人工成本預警水平,依法監督企業工資支付行為。審核企業與工會簽訂的集體契約和工資集體協商協定。
(九)承擔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統計和信息工作,組織建設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信息網路,制定有關網路服務規範。
(十)指導鎮、街道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機構工作,指導、督促企業的勞動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幹部業務培訓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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