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2010年1月17日中午12點到1點,廣州捷運二號線上演的一群年輕人用“不穿褲子坐捷運”宣傳低碳生活、迎接亞運的行為藝術。
該事件經媒體報導後,引起了各方面的關注,網友通過評論跟帖發表意見,褒貶和質疑之聲隨之四起。18日,廣州捷運也通過信息時報表達了態度,不允許以後在捷運再發生類似情況,一旦發現將採取各種方式阻止。抄襲
確實就是抄襲國外記者發現,一些網友指責該活動只是抄襲西方老外的玩樂手法,根本沒有創新性,而且還把脫褲子和環保牽強地聯繫在一起,莫名其妙,“難道脫了褲子就意味著環保了?”
2010年1月18日,記者採訪了“不穿褲子坐捷運”活動發起人梁樹新。面對“抄襲老外”的質疑,梁樹新說,“這個活動人家已經做了9屆,參與的人數越來越多,就說明有它的樂趣所在。既然有現成的模式,我們拿來用就是了。而且我們也不是照抄,我不是增加了環保和亞運訴求了嗎?這也算是在模仿中創新吧。”他說,這個活動能引起這么大的反響和爭議,已經是一種成功。
說法
“脫褲子與環保主題聯繫得很牽強,若要真環保,就不要玩這個噱頭,而是不使用一次性用品,包括水杯、筷子、筆芯、電池、電腦……”面對網友的這種聲音,梁樹新說,該活動本來就純屬娛樂行為,為什麼一定要追求其內在邏輯呢?一味追究內在的邏輯實在無趣。如果非要追究的話,也有研究表明,穿褲子或其他衣服會導致二氧化碳的排放。從纖維提取、染色、加工成布料到製作成衣,以及運輸、洗滌、熨燙等一系列過程都會產生碳排放。
至於有網友認為這種行為是一種個人或商業的炒作,梁樹新表示不想辯解。
聲音
相比而言,對於捷運公司方面聲明要阻止他們再組織類似活動的態度,梁樹新的態度相對謹慎,“如果明年條件允許的話,我當然希望能有第二屆。也請捷運管理部門不必太緊張。如果廣州捷運公司禁止我乘坐捷運,我自然沒轍了。”
反應
“脫褲秀”讓捷運“很受傷”“捷運一旦發現脫褲子行為,會按照破壞秩序和違反社會公德的條例予以制止。”自“脫褲秀”亮相廣州捷運後,1月18日,廣州捷運方面當即表示,由於脫褲子行為不能為大家接受,一經發現,將予以制止。
家長投訴: 當我女兒面脫褲子“這幫人就在我女兒旁邊脫褲子,搞得我趕緊捂住她的眼睛,簡直太過分了!”18日,捷運公司的服務熱線收到一位母親的投訴。這位媽媽說,2010年1月17日中午12點左右,當時她帶著女兒從萬勝圍站搭捷運回家。當母女倆在車廂內坐好後,突然刷刷刷進來一大堆人。當她還沒明白怎么一回事時,突然有人就開始當眾脫褲子,露出白白的大腿,他們當中甚至還有女孩也一起脫下褲子。她認為這種行為很不雅,於是打了投訴電話。
“事發當天,捷運工作人員的確沒看到。”2010年1月18日,廣州捷運方面表示,由於這些人是先穿著褲子進站的,而“脫褲”行為則是在列車上進行的,由於捷運的乘務員並不在列車上巡邏,因此未能及時發現。不過捷運方面看到各大媒體的報導之後,相當憤怒。
對此,捷運方面表示,任何行為都要在法例之下實施,要遵從社會公德,讓多數人接受,捷運是公眾場所,由於脫褲子行為不能為大家接受,既會對乘客造成驚嚇也會產生圍觀,對安全和秩序帶來負面影響。因此,捷運一旦發現脫褲子行為,會按照破壞秩序和違反社會公德的條例予以制止。
結語
據環境資源管理公司的計算,一條約400克重的滌綸褲,假設它在中國台灣生產原料,在印度尼西亞製作成衣,運到英國銷售。假設其使用壽命為兩年,用50℃的水和洗衣機洗滌過92次,洗後用烘乾機烘乾,再平均花兩分鐘熨燙。它“一生”所消耗的能量大約是200千瓦時,相當於排放47千克二氧化碳,是其自身重量的117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