捶考

語出:《宋史·刑法志一》:“若罪至徒、流,方許制勘,餘止以眾證為定,仍取伏辨,無得輒加捶考。”

基本信息

拼音chuíkǎo 注音ㄔㄨㄟˊㄎㄠˇ
引證解釋杖擊,鞭笞。《宋史·刑法志一》:“若罪至徒、流,方許制勘,餘止以眾證為定,仍取伏辨,無得輒加捶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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