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要介紹
根據宋朝兵制,禁軍編制為廂、軍、指揮(營)、都4級。廂轄10軍,軍轄 5營,營轄5都。每都100人 。各級統兵官分別為:廂都指揮使;軍都指揮使、軍都虞候,指揮使、副指揮使;都頭(馬 軍稱軍使)、副部頭(馬軍稱副兵馬使)。 指揮(營)是禁軍基本的建制單位,調動、屯戍和作戰,常以此計算兵力。
按照宋軍的理論編制,一百人為都,五都為 指揮(營),五指揮為軍,十軍為一廂。因此每廂理論上應該有兩萬五千人。但實際上,沒有哪支軍對的廂能達到這個理論數字。就是上四軍,捧日軍和天武軍四廂也不過一萬八千人。離理論上的十萬人差得很遠 。
歷史記載
五代
《舊五代史》卷四十三(唐書) 明宗紀九:長興三年,三月,丁未,以神捷、神威、雄武、廣捷已下指揮改為左右羽林軍,置四十指揮,每十 指揮立為一軍,軍置都指揮使一人 。
宋代
宋代王溥 《五代會要·京城諸軍》:“後唐長興三年三月敕:‘……左右羽林置四十 指揮,每十 指揮立為一軍。’”
宋代曾公亮等《武經總要》卷二:“國朝軍制,凡五百人為一 指揮,其別有五都,都一百人,統以一營。”
按規定,北宋禁軍馬軍四百人、步軍五百人為一 指揮,而此時各指揮編制不滿員的情況已相當普遍,《宋史》載“額存而兵闕”,馬軍一指揮僅數十騎,步軍不滿一二百,虛籍委實不少。宋英宗朝時,禁軍一指揮只有二三百人,“虛費將窠請受”(《宋朝諸臣奏議》卷121),軍隊借虛籍之便冒領軍俸,“吃空餉”遂滋生蔓延開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