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地名——拿艮
聖經地名拿艮:“拿艮”的意思是“已準備”。聖經〔撒下6:6〕“到了拿艮的禾場,因為牛失前蹄,烏撒就伸手扶住約櫃。神 耶和華向烏撒發怒,因這錯誤擊殺他;他就死在神的約櫃旁。” 禾場是人輪流打穀的地方,農夫會將谷揚起,讓風將糠秕吹去,留下麥粒。這種方式稱為簸谷子(參得3:2〕。拿艮禾場事件〔烏撒手扶約櫃〕的啟示:
大衛在事奉的事上也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他好意要將神的約櫃運到耶路撒冷,安置在錫安,他甚至挑選了三萬人前往迎接,又作樂,又跳舞,很隆重、熱鬧。然而卻作錯了一件大事,就是違背了神的律法,將約櫃放在牛車上拉;用非利士人的辦法來對待神的事工(撒上五10、11;撒下六1-5)。律法上明明規定約櫃必須利未人用肩抬的,不能用車拉(出廿五14;民四15,七 9)。約櫃代表神的同在,神的榮耀與之聯繫在一起的,要高舉在人之上;要由特選的人來維護。不能象對別的東西一樣的辦法,用畜力來拉,神的名不能與低級的東西聯繫在一起、發生任何關係。
由於這一個錯誤,到了拿艮的禾場,牛失前蹄,烏撒就伸手扶住約櫃,以致神向他發怒,將他擊殺,他就死在約櫃旁(撒下六6-7;代上十五12、13)。約櫃是不可用手摸的。肉體的善意和活動是神所憎惡的。神不須要人手來幫助他;人的手是污穢不潔的,人的手一摸別的物,這物就不潔(該二13)。神的榮耀豈可讓人的污穢接觸?人本不認識自己的污穢和不潔,直到蒙神光照,如以賽亞和以西結,當他們看到神寶座的異象時,他們才感覺到自己是污穢不潔的人,又住在不潔的人中(賽六5),因而俯伏在地(結一28;啟一17)。真的,神不信靠他的使者,在他眼前,天也不潔淨,更何況那污穢可憎,喝罪孽如水的世人呢!(伯十五16)。屬神的人雖然得到潔淨,但仍然能從與世界接觸中感染污穢,象摸到死屍一樣。
在事奉神的事上,人的手是太多了,一切都是人在那裡計畫、打算、活動、操作。名義上可能是扶持真理,維護神榮,但所用的方法和手段卻完全屬肉體。這是十分危險的。只有高高地將主舉起來,象祭司抬約櫃一樣,使神高過一切,使神的榮耀發揮出來,其餘的神會自己負責。我們不該把神當作偶像一樣,好象一不扶持就要倒下來(撒上五1-4)。如果神的工作真要倒下來,也只好由它倒下;神曾許可約櫃被擄,聖殿被毀。如果神的榮耀離開了,想用人力維持也無用(撒上四21、22;王下廿四13,廿五13-15;結十一22、23)。有許多工作不是神的旨意,或者神的意思已經改變,工作已經過時,不合需要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人再用各樣方法維持下去,結果是很悲慘的。
不知有多少教會的組織、團體、事業,工作是用人力繼續維持的;甚至發展成宗派、異端、爭端、與神的心意完全不合了。多么可怕,烏撒的手在那裡強有力地活動著,結果一定是可怕的。但願神的工人們十分警惕,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要隨從聖靈的引導。什麼時候神指示我們就作,什麼時候神叫停就停。我們只能隨聖靈而轉動,隨坐寶座神的旨意而轉動(結一21、26)。只有認識神的人,才能討神的喜悅,更好地事奉神。約櫃預表基督,神的工人應當如抬約櫃的祭司一樣:離開約櫃,祭司無所事工。同樣神的工人只有將基督舉起,使他高過一切,使人尊主的名為聖,維護他的尊嚴,讓人到他面前敬拜;卻不能用手來觸犯基督,使主的名因我們受恥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