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一)負責全縣各條戰線工作情況的綜合、協調、溝通和反饋,提出建議,當好參謀。
(二)負責縣政府工作計畫、總結和縣政府領導報告、講話的起草、審核工作。
(三)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提出擬辦意見,做好立卷歸檔工作;指導各鄉鎮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以及直屬單位的文秘工作。
(四)承擔縣政府黨組會議、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和縣政府領導召開的其它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五)負責與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的聯繫,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理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六)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理縣政府的日常工作,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對縣政府決定事項、縣政府領導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
(七)負責縣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參與安排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視察工作。
(八)根據縣政府各個時期的中心工作和縣政府領導的要求,組織調查研究和各類政務信息,經濟信息的收集、歸檔、整理、上報和下發,反映情況,提出建議,並協助制定有關政策方針。
(九)組織、協調政府系統的全縣性大型活動和縣政府領導重要活動,負責縣政府領導與民眾的聯繫工作。
(十)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和電子政務工作。
(十一)負責對全縣無線電設備、台站進行管理、監測,維護空中電波正常秩序。
(十二)負責縣政府總值班工作,加強辦公用房管理和維修,以及供熱、供水和供電工作。
(十三)負責機關辦公區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僑務外事工作,搞好歸僑僑眷的管理和脫貧致富工作,做好外事接待工作,認真執行國家安全有關規定。
(十五)負責地方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核工作;負責政府法制諮詢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依法協調處理政府法制工作中的有關問題;負責貫徹執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受理、參加行政複議和應訴案件。
(十六)負責全縣旅遊工作。
(十七)負責全縣民族宗教工作。
(十八)負責全縣安全生產管理監督工作。
(十九)負責全縣人民防空工作。
(二十)負責拜泉縣人民政府網站管理工作。
(二十一)與縣委辦配合,協調、管理信訪工作。
(二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部門領導
主任:王 強
副主任:趙 林
宋立峰
孫東航
馬春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