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辦法
2013年3月4日頒布《關於印發招標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招標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19號),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在總結招標採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實施情況的基礎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了《招標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招標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原人事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關於印發〈招標採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63號)同時廢止。報考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一)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招標採購專業工作滿4年;
(二)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招標採購專業工作滿3年;
(三)取得含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招標採購專業工作滿2年;
(四)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招標採購專業工作滿1年;
(五)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招標採購專業工作滿1年;
(六)取得其他學科門類上述學歷或者學位的,其從事招標採購專業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2年。
報名時間
山東2013年招標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16日-7月30日黑龍江2013年招標師考試報名時間:6月28日-7月10日
新疆2013年招標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15日-8月15日
廣東2013年招標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15日-8月9日
2013年海南招標師考試報名時間:8月8日至9月4日
2013年安徽招標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20日至8月5日
2013年江蘇招標師考試報名時間:6月28日~7月18日
2013年河北招標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2日至7月22日
2013年貴州招標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12日至31日
2013各地報名時間如下:
地區報名時間
北京非首次報考人員:6月26日10:00至7月11日17:00
首次報考人員:6月26日10:00至7月4日12:00
天津7月5日-9日
河北7月12日-8月3日
山西6月11日-22日(節假日不審核)
內蒙古6月11日-17日
遼寧6月18日-7月16日
吉林6月16日-27日
黑龍江6月13日-20日
上海6月20日-7月7日
江蘇6月25日-7月18日
江蘇泰州6月12日-7月2日
江蘇蘇州6月14日-29日
浙江6月27日-7月11日
安徽6月11日-21日
福建6月18日-7月1日
江西7月15日-28日
山東各市人事考試中心自行安排
山東濱州6月20日-7月6日
河南2012年7月18日至8月15日
湖北6月26日-7月8日
湖南7月2日-13日
廣東7月16日-8月10日
深圳2012年7月24日10:00至8月15日17:00截止
廣西7月30日-8月2日
海南2012年7月18日至8月15日
重慶6月11日-7月2日
四川7月1日-30日
貴州2012年7月12日至28日9:00-16:00
雲南2012-07-05至2012-08-06
陝西6月22日-7月17日
甘肅6月20日-7月10日
青海6月11日-23日
寧夏6月20日-7月13日
新疆7月1日-31日
考試信息
時間2016年度招標師考試時間:11月12、13日
2015年度招標師考試時間:11月7、8日
2014年度招標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11月1、2日
2013年度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時間:10月19、20日
2012年度招標師考試時間:10月20、21日
2011年招標師考試時間為10月29、30日
2010年招標師考試時間為6月19、20日
2009年為第一年考試,其考試時間為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
流程
參加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由本人提出申請,攜帶所在單位出具的有關證明及相關材料,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考試管理機構按照規定的程式和報名條件審查合格後,核發准考證。參加考試人員憑準考證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考試科目
2014年全國招標師考試科目
《招標採購法律法規與政策》
《項目管理與招標採購》
《招標採購專業實務》
《招標採購契約管理》
成績查詢
2013年四川招標師成績查詢:12月18日開始
證書發放
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合格的,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監製,中國招標協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師職業水平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參加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合格人員,在考完3個月攜帶本人免冠照片和相關證件及證明原件到相關部門進行資格覆核,覆核合格後方能領取證書。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參加考試併合格的,當年全部科目成績無效,不得頒發合格證書。
培訓
面授培訓--中國招標投標協會推薦了48家培訓機構,作為面授培訓指定機構。
網路培訓--中國招標師線上網路課程培訓,為中國招標投標協會推薦的唯一一家網路培訓官方平台。
考試論壇--中國招標投標協會論壇(有專家解答問題),中國招標師線上論壇(有特聘答疑專家解答問題)
考試用書
全國招標師職業考試考試大綱
全國招標師職業考試考試大綱
招標師考試教材包括了《全國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大綱》、《招標採購法律法規與政策》、《項目管理與招標採購》、《招標採購專業實務》、《招標採購契約管理》,共一個大綱、四門考試用書。
圖書信息
作者:招標採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專家委員會
出版社:中國計畫出版社
版次:2009-5-1
印次:2009-6-1
開本:大32開
作者:全國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輔導教材指導委員會
出版社:中國計畫出版社
《招標採購法律法規與政策》定價:34.00元。
《項目管理與招標採購》定價:46.00元。
《招標採購專業實務》定價:42.00元。
《招標採購案例分析》定價:34.00元。
全國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大綱定價:5.00元。
收費
考試收費標準按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舉例:海南省考試收費標準為:客觀題《招標採購法律法規與政策》和《項目管理與招標採購》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125元;主觀題《招標採購專業實務》和《招標採購案例分析》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145元。根據《關於非稅收入實行銀行卡刷卡繳款的通知》(瓊財非稅〔2007〕1773號)精神,考試費用需通過銀行卡刷卡的方式收取,不再受理現金繳納考試費用。
制度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發的《關於做好2009年度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為滾動考試,滾動周期為兩個考試年度,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通知還指出了四科目考試題型、及考試時所需帶工具:
《招標採購法律法規與政策》和《項目管理與招標採購》兩個科目為客觀題,
《招標採購專業實務》科目既有客觀題,也有主觀題;
《招標採購案例分析》為主觀題。
客觀題用2B鉛筆作答,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用於主觀題作答)、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
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後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免考規定:
符合《暫行規定》中考試報名條件,並具備下列一項條件的,可免試招標採購項目管理和招標採購契約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招標採購專業知識與法律法規和招標採購專業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一)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級經濟師或者高級工程師職稱;
(二)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或者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資格證書的。
周期
2015年開始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的人員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師職業水平證書》。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可免試相應科目,其考試成績按2年為一個滾動周期的辦法管理。
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凡是以不正當手段取得招標師職業水平證書的,由發證機關收回證書,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
考試大綱
法律法規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檢驗應試人員運用招標投標法律法規分析解決招標採購實際問題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考試內容和要求
1.招標投標的法律體系
1.1熟悉招標投標法律體系的構成內容。招標投標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有關政策。
1.2掌握《招標投標法》適用範圍、招標投標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基本程式。
1.3掌握《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主要內容
招標投標的當事人與監督管理
2.1熟悉招標人的分類和具備的條件。
2.2熟悉投標人的分類和資格條件。
2.3掌握招標代理機構的性質、職責、分類、資格條件、業務範圍和服務收費的相應要求。
2.4熟悉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招標投標行政監督的職責分工、內容與方式。
招標的規定
3.1掌握必須招標的範圍和規模標準。
3.2掌握招標的條件、招標方式和組織方式。
3.3掌握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與投標邀請書的要點以及選擇發布媒介的要求。
3.4掌握資格預審檔案構成和編制的要求,資格預審和資格後審的方法、程式和確定合格投標人的要求。
3.5掌握招標檔案的構成和編制要求。
投標的規定
4.1熟悉投標檔案的構成及要求。
4.2掌握投標檔案的送達、修改、撤回、撤銷、投標有效期、投標保證金和聯合體投標的要求。
4.3熟悉投標的限制性規定。
開標和評標的規定
5.1掌握招標的開標程式、開標時間、地點和參與人。
5.2熟悉評標專家的條件與評標紀律,評標委員會的構成和組建。
5.3掌握評標原則、標準方法和程式,評標報告的編寫要求,推薦中標候選人的原則。
5.4掌握否決投標和重新招標的法定情形。
中標與簽約的規定
6.1掌握確定中標人的原則和程式要求。
6.2熟悉契約簽訂的原則、履約保證金的要求。
招標投標爭議的解決
7.1掌握招標異議、質疑的規定和答覆的要求。
7.2熟悉投訴的受理、處理的程式和要求。
7.3了解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程式。
7.4了解仲裁和民事訴訟程式。
招標投標的法律責任
8.1了解招標投標活動的民事法律責任、行政法律責任和刑事法律責任。
8.2熟悉招標投標活動的招標人、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委員會成員以及行政監督機關等不同主體的法律責任。
招標投標的相關法律和規定
9.1掌握《政府採購法》的適用範圍,政府採購的基本原則、政策規定、採購方式、程式、採購當事人和法律責任。
9.2熟悉《契約法》中關於契約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和轉讓、權利義務終止、違約責任,熟悉解決契約爭議的方式。
9.3了解《民法通則》中關於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民事權利和責任的主要內容。
9.4熟悉工程建設項目投融資決策管理規定,工程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的市場準入、發包與承包等主要管理規定,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主要管理規定。
9.5了解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權、國有企業產權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科技研究、藥品採購等招標的主要規定。
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貸款項目招標採購的規定
10.1了解中國政府對利用外國政府和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貸款項目進行項目審批的程式、招標採購的規定。
10.2了解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聯合國貿法委《貨物、工程和服務採購示範法》的主要內容。
項目管理
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檢驗應試人員套用項目管理相關知識組織實施招標採購項目管理以及配合實施整個項目系統管理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考試內容和要求
1.項目管理套用體系
1.1熟悉項目管理的特點,項目生命周期以及管理內容。
1.2掌握項目管理目標的制定與考核辦法、項目管理方案的內容與特點。
1.3掌握項目管理組織結構方式,以及不同組織結構類型的適用範圍與選擇。
工程建設項目管理
(1)建設項目程式和進度管理
2.1熟悉建設項目全過程各種階段劃分方式,投資決策階段的程式、主要工作、規定條件和許可管理要求,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特點、審批程式、條件和審批資料的要求,企業投資項目的類型、核准和備案的程式、條件及資料要求。
2.2了解建設項目經濟評價、社會評價和環境影響評價的內容與程式。
2.3熟悉建設項目管理模式和建設監理制度的運用。
2.4熟悉建設項目建造階段的程式、主要工作、規定條件和許可管理要求。
2.5熟悉建築業專業分類、工程設計、施工和諮詢單位資質和市場準入管理,建築業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管理,依據工程項目的技術要求選擇符合相應資格的企業和從業人員。
2.6熟悉建設項目各階段進度計畫的類型、特點及編制依據、方法。
2.7了解建設項目各階段進度管理的原則、方法和措施。
2.8了解建設項目質量管理的內容、主要管理環節和方法。
2.9熟悉建設項目質量管理體系,建設項目勘察設計審查和施工質量驗收的依據、內容、程式和方法。
2.10了解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條件及標準,建設項目質量、環境、安全一體化管理體系的建立與實施。
2.11了解建設項目投資及建築安裝工程造價構成,計價依據和方法,以及在建設項目決策、實施和竣工階段的表現形式。
2.12熟悉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管理的環節、程式和方法。
2.13了解建設項目風險的分類與特徵,風險的分析應對,以及風險管理程式。
2.14熟悉建設項目風險轉移方式和工程保險的種類、適用及承保範圍,依據不同項目類型和條件選擇工程保險。
2.15熟悉工程建設項目契約類型、適用範圍,依據建設項目特點選擇適用的契約類型及契約履行擔保方式。
2.16掌握工程勘察設計契約、施工契約、監理契約和其他諮詢服務契約的要點及示範文本的套用。
2.17熟悉FIDIC主要標準示範契約的類型、特點、適用範圍。
2.18熟悉建設項目契約管理的內容、方法、措施和程式以及契約糾紛解決的方式和程式。
貨物生產和貿易項目管理
3.1了解貨物生產過程,貨物生產製造許可管理的條件,貨物生產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產品質量鑑定與監督的作用和分類。
3.2熟悉貨物生產製造質量計畫、質量控制的主要環節、質量檢驗標準、貨物環保和節能指標與標識。
3.3了解貨物生產供應鏈,套用計算機信息技術對各類貨物信息進行分類設定和管理。
3.4熟悉國內貨物貿易的契約類型,運輸交貨方式和交接驗收程式,產品售後服務的內容和方式。
3.5了解國際貿易的特點、應該遵循的基本貿易準則、法律體系和國際慣例,貿易術語的含義和選用,國際貿易的支付方式和工具、信用證支付方式的套用。
3.6熟悉國際貨物貿易流程、契約履行的主要環節、貨物貿易的運輸交貨方式、保險和理賠、通關管制、商品檢驗的要求。
服務項目管理
4.1掌握服務項目管理的特點和方法,服務項目生命周期,服務計畫編制和實施要點,服務成果的驗收與評價。
4.2熟悉投融資服務項目、科技研究開發與諮詢服務項目、物流管理項目的特點、服務方式和管理程式以及服務質量、進度、費用控制的方法、措施。
招標採購項目管理
5.1熟悉招標採購的性質定位及與項目管理的相互關係和作用。
5.2掌握招標採購項目管理方案的制定、實施與檢查,招標採購項目的服務質量、進度、成本控制和信息管理的目標、方法及措施,招標採購項目的服務要素管理和考核評價。
5.3了解招標採購項目的風險,招標採購項目風險的分析與應對辦法。
5.4熟悉套用計算機信息技術實施招標採購項目管理。
招標採購
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檢驗應試人員套用招標採購相關理論、法律知識分析解決工程、貨物、服務招標採購實際問題,組織實施招標採購工作的業務水平和能力。
考試內容和要求
1.招標採購制度
1.1掌握招標師的職業定位、權利、義務和責任範圍。
1.2掌握招標師必須具備的職業道德、業務素質和行為規範。
1.3熟悉採購的目標、原則、任務範圍,採購的分類和實施條件,選擇採購的目標控制要素和策略。
1.4掌握招標採購、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採購、詢價等採購方式的運用特點、適用範圍、實施程式及其工作要點。
1.5熟悉政府採購的原則、範圍和程式,集中和分散採購的特點。
1.6熟悉招標投標的特性、原則、範圍和作用,採購、招標、契約之間的關係;了解我國招標投標行政監督和行業自律對規範招標投標制度的不同作用,招標投標制度的發展方向。
1.7掌握工程施工、工程總承包、貨物、服務招標的方式、特點和適用範圍,分析判別必須招標、免予招標和重新招標的情形。
1.8熟悉招標組織形式和運用條件,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能力要求、權利義務和責任範圍。
1.9掌握工程施工、工程總承包、貨物、服務招標和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的實施條件和基本程式。
1.10掌握招標投標爭議類型、表達方式及相關主體,爭議的預防,爭議解決的方式、程式要求和應當注意的問題。
1.11熟悉招標投標主要違法行為及其法律責任的判別。
招標方案和資格審查
2.1掌握工程施工與總承包、貨物、服務招標採購項目的技術、經濟、管理要素特徵和採購需求的分析,編制和實施招標採購方案,確定招標內容範圍、標段(包)規模範圍、招標方式和實施順序,制定招標採購工作目標、計畫和工作責任分解。
2.2依據招標採購項目相應的技術管理要求和投標企業的資格標準、業務範圍等規定,掌握工程施工與總承包、貨物、服務招標採購項目招標資格審查的原則、方法,制定資格預審或後審的標準和程式;掌握起草發布招標(資格預審)公告、編制資格預審檔案,資格預審申請檔案的組成,組織資格預審,選擇合格投標人。
熟悉《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檔案》的運用。
招標檔案
3.1根據工程施工與總承包、貨物、服務招標採購項目的相應技術管理要素特徵和採購要求,掌握編寫招標檔案的投標邀請書、投標人須知;掌握工程、貨物、服務評標方法和要素的區別,選擇評標方法和要素;掌握契約類型選擇,通用契約條款運用和專用契約條款設定。
熟悉《標準施工招標檔案》、《標準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檔案》的運用,了解工程施工招標工程量清單計價方法。
熟悉《機電產品採購國際競爭性招標檔案》的運用。
熟悉特許經營項目融資、建設工程設計、工程監理、建設項目管理,科技研究開發等服務項目招標檔案的編寫和相關運用。
3.2掌握招標檔案編寫、補充、澄清、發售中應注意的技術和法律問題,招標檔案中的違法、歧視性條款判別。
投標檔案
4.1熟悉工程、貨物、服務投標檔案的構成,投標函及其附錄、投標保證金、授權委託書、聯合體協定書、分項清單(工程量清單)報價表與說明、技術和服務管理方案等內容和格式。
4.2熟悉投標檔案編寫、修改、簽署、裝訂、密封、遞交、接收、投標有效期等相應要求。
評標、中標與簽約
5.1掌握開標的程式、內容和組織實施要點。
5.2掌握評標專家的產生、評標委員會的組建以及組織實施評標的要求,工程施工和總承包、貨物、服務的評標原則,各類評標方法、步驟的特點和要求,投標檔案符合性評定的主要內容和依據,廢標和無效投標的情形;熟悉投標報價的評價分析及其資金時間價值的運用,標底的編制方法和使用;掌握編制評標報告和推薦中標候選人。
熟悉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的評標要求,分析主要貿易術語的投標報價構成和風險責任範圍。
5.3掌握確定中標人的原則、步驟、評標報告備案、中標候選人公示和編髮中標通知書。
5.4掌握契約協定書籤訂的依據、步驟和履約擔保以及契約檔案的構成。
國際招標採購
6.1了解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貨物、工程和服務採購示範法》的主要內容。
6.2了解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採購工程、貨物、服務的分類、方式、程式等特點;了解世行、亞行採購工程、貨物、服務的資格審查方法和程式、招標檔案內容和格式、評標方法和定標程式、契約簽訂和履行等特點及其與國內招標運作的主要區別。
案例分析
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檢驗應試人員套用招標採購相關理論、法律知識對招標採購活動中存在的具體問題進行系統分析、原因判斷和提出解決辦法的綜合能力。
考試內容和要求
運用《招標採購法律法規與政策》、《項目管理與招標採購》、《招標採購專業實務》三科專業知識,按照案例分析要求,正確理解給定案例背景材料所反映的問題,通過分析、提煉,提出自己的判斷和解決方案,運用準確文字(數據或圖表形式)表達出來。
考試樣題及答案
單項選擇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1個最符合題意,選錯不得分)
[示例1]
招標項目確定中標人後,招標人即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中標通知書()具有法律效力。
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均
只對招標人
只對投標人
對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均
答案:A
[示例2]
進口貨物FOB價格為25000美元,國際運費為100美元,運輸保險費率為1‰,保險費係數為110%。貨物的CIF價格為()。
?25500.55美元B.?25127.64美元
?25865美元D.?27886.1美元
答案:B
多項選擇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2個或2個以上符合題意。多選或少選均不得分)
[示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必須進行招標。
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確定的產業發展項目
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項目
全部或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
使用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項目
政府投資的搶險救災項目
答案:B、C、D
問答題
[示例]
[問題]
簡要闡述招標投標與訂立契約的關係。
[解答]
招標投標是一種競爭交易方式,是規範選擇招標項目交易主體,訂立交易契約的法律程式,招標人發出的招標公告和招標檔案屬於要約邀請,投標人向招標人遞交的投標檔案屬於訂立契約的要約,招標人向中標人發出的中標通知書屬於訂立契約的承諾。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的契約是招標投標的結果,也是招標項目組織實施的控制依據
計算題
[示例]
國際招標採購貨物,招標檔案約定投標報價採用到岸價(CIF),且評標價格的調整因素有:①延遲交貨按照遲交貨物投標價格的每周0.5%折價;②提前付款按月利率1%折價;③評標價格的歐元對美元匯率按1∶1.4換算;④貨物進口環節稅為到岸價的25%。
某投標人的投標價格為945萬歐元,交貨期比招標要求延遲2周,且有30萬歐元貨款要求提前1個月支付,內陸運輸費、保險費及其他伴隨服務費用2.85萬美元。計算該投標人的評標價格。
[計算]
延遲交貨折價:945×2×0.5%=9.45(萬歐元);
提前付款折價:30×1%=0.3(萬歐元)
進口環節稅:945×25%=236.25(萬歐元)
運雜費:2.85(萬美元)
評標價格:P=(945+9.45+0.3+236.25)×1.4+2.85=1670.25(萬美元)
[解答]
投標人評標價格為:1670.25(萬美元)
案例分析
[示例]
[背景]某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施工項目採用資格後審方式組織國內公開招標,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招標人接收了6份投標檔案,這6份投標檔案在開標會上均通過了密封檢查。唱標前,招標人首先組織核查投標人有關資質證件原件,發現有一個投標人沒有派代表參加開標會議,還有一個投標人少攜帶了一個資質證件的原件,招標人以資格審查不合格為由拒絕上述兩家投標人的投標,不予開標。
招標人唱標時發現,投標人A的投標保證金未遞交,投標人B的投標函正本雖加蓋了投標人單位印章,但沒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而當場宣布投標人A和B的投標為廢標;投標人C的投標函正本上有兩個投標報價,但沒有說明哪一個為最終報價,招標人要求其當眾口頭確認後,選擇了其中一個較高報價唱標;投標人D在投標函正本上填寫的報價,大寫與小寫不一致,招標人核對其報價檔案後發現,投標函正本上報價的小寫數值與投標報價匯總表的報價小寫數值一致,於是按照投標函上報價的小寫數值唱標;這樣僅剩C、D兩個投標人的投標有效,於是招標人在開標會上宣布了本次招標失敗。
[問題]
?招標人在上述做法中存在哪些不妥之處,請逐一指出並說明理由。
?依據上述背景材料確定進入唱標的投標人,並就不妥之處給出正確的做法。
[答案]
?本案例中,招標人做法存在以下不妥之處:
(1)投標資格後審工作由評標委員會在初步評審過程中完成,故招標人不能因投標人未攜帶資質證件的原件而當場拒絕其投標。除非招標檔案另有約定,招標人在開標時無需審查投標人資質證件。
(2)招標人因投標人未派代表參加開標會議,而當場拒絕其投標不妥。投標人參加開標的目的是了解開標情況、監督招標人開標程式合法性,如其不參加開標會議,則自動放棄上述權利,但不影響其投標的有效性,除非招標檔案明確將投標人參加開標會議作為實質性要求。
(3)招標人在開標會議上以投標函沒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為由,當場宣布投標人B的投標為廢標不妥,應該由評標委員會在評標時,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及招標檔案約定作出評判。
(4)招標人要求投標人C從兩個報價中確認一個報價唱標的做法不妥,應該如實公布投標人C的兩個報價。
(5)因為投標人D的報價大寫與小寫不一致,招標人核對投標人D的投標函及其報價檔案,並按其工程報價匯總表的報價唱標不妥,核對報價屬於評標委員會的工作範疇。
(6)招標人在開標會議上宣布本次招標失敗不妥,招標人宣布招標失敗的依據是評標委員會的評標結果,不能在開標會議上宣布招標失敗。
?這6份接收的投標檔案均須進入唱標程式。正確做法如下:
(1)投標人即使未攜帶資質證件或未派代表參加開標會議,投標檔案也均應如實唱標,投標檔案是否有效應該由評標委員會根據有關規定和招標檔案約定作出評定。
(2)投標人A未遞交投標保證金,唱標時需公布其未遞交投標保證金。
(3)投標人B的投標函正本沒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仍應該按照招標檔案約定的內容如實唱標。
(4)投標人C的投標函上有兩個投標報價,並沒有說明哪個為最終報價,招標人應如實公布投標人C在投標函正本上兩個大寫的報價數值。
(5)投標人D的報價大寫與小寫不一致,招標人應按照投標函正本上的大寫數值公布其投標報價。
(6)招標人應對開標情況如實記錄,並在唱標結束後組織投標人代表、監標人、記錄人簽字確認後,開標結束。
說明:
以上示例樣題主要為說明題型,樣題的內容與考試科目並不構成對應關係;
客觀題和主觀題均可能有計算的內容。
後續事宜
人事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按照職責分工對招標採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根據《招標師職業水平證書登記服務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取得招標師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首次登記後,每3年進行再登記。再登記的受理期限為上一次登記有效期滿前3個月,至登記有效期滿後3個月。超過登記或在登記受理期限的,不予登記。通過率
首次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已順利結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已正式下發《關於2009年度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4個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2010年
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4個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年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共有61307人報名,實際應考人數44353人,應考比例72.35%。合格人數為8455人,通過率19.06%。其中,《招標採購法律法規與政策》通過率約為11.35%;《項目管理與招標採購》通過率約為38.17%;《招標採購專業實務》通過率約為22.87%;《招標採購案例分析》通過率約為36.93%。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已陸續公布考試成績。
2011年
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共有46419人報名,實際參考人數31703人,參考比例68.30%。合格人數4894人,通過率15.44%。其中,《招標採購法律法規與政策》通過率53.35%;《項目管理與招標採購》通過率25.96%;《招標採購專業實務》通過率20.23%;《招標採購案例分析》通過率19.45%。2012年
2012年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試卷評判工作已經全部完成,考試成績已陸續在各地人事考試網及中國招標投標協會網站公布。人社部辦公廳下發《關於2012年度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2〕115號),確定2012年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四科科目合格標準均為每科試卷總分的60%,即招標採購法律法規與政策、項目管理與招標採購均為72分合格,招標採購專業實務、招標採購案例分析均為60分合格。
2012年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共有51895人報名,實際應考35013人,應考率67.47%,考試合格人數為3977人,通過率11.36%。其中,招標採購法律法規與政策通過率為18.29%,項目管理與招標採購通過率為20.59%,招標採購專業實務通過率為20.17%,招標採購案例分析通過率為21.64%。
職業範圍
招標師證書2010年3月起,江西、吉林、瀋陽、山西、北京、上海等地已開始領取招標師證書。
證書封面:
十八、招標師職業水平證書登記服務管理辦法通知及(試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招標師職業水平證書登記服務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國務院各有關部委、直屬機構,各中央管理企業:
為規範招標師職業水平證書登記服務管理工作,加強招標採購從業人員隊伍建設,根據原人事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招標採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國人部發〔2007〕63號)的規定,我委制定了《招標師職業水平證書登記服務管理辦法(試行)》,現予印發,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招標師職業水平證書登記服務管理辦法(試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
(試行)
第一條為規範招標師職業水平證書登記服務管理工作,加強招標採購從業人員隊伍建設,根據《招標採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國人部發[2007]63號)以及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招標師,是指通過全國招標採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師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
第三條招標師職業水平證書實行登記服務管理。國家發展改革委是招標師職業水平證書登記服務工作的主管部門。中國招標投標協會負責登記服務的具體工作,定期向主管部門報告登記情況。
第四條取得招標師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
第五條申請首次登記和再登記的人員應在規定的受理期限內,登錄指定的登記服務系統,依照規定的登記內容、流程和要求,完成線上登記手續。
第六條申請首次登記的人員在填寫線上登記信息的同時,應提供本人招投標工作業績和信譽證明的書面材料。
第七條申請再登記的人員,應當提供以下信息或書面材料:
(一)按照招標師繼續教育辦法規定,繼續教育考核合格的證明;
(二)前次登記3年以來的工作業績和信譽情況的書面證明材料;
(三)前次登記內容的變更信息及必要的書面證明材料。
招標師繼續教育辦法由中國招標投標協會另行制定,報主管部門批准後發布。
第八條申請人登記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中國招標投標協會應及時通知申請人予以補正。必要時,申請人應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原件。
第九條負責組織審核申請人的登記信息。首次登記信息審核合格的,向申請人頒發《中國招標師電子登記證書》。審核不合格的,應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再登記人員信息審核合格的,在《中國招標師電子登記證書》中註明“再登記合格”。審核不合格的,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第十條報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登記;已經登記的,應取消登記,收回《中國招標師電子登記證書》:
(一)以不正當手段取得電子登記證書的;
(二)私自塗改、出借、出租和轉讓電子登記證書的;
(三)在登記中提供虛假信息,拒絕改正的;
(四)其他不宜登記的情形。
第十一條取得招標師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或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中國招標投標協會報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取消其登記,並將取消登記情況通知發證機構,由發證機構收回其招標師職業水平證書。
第十二條中國招標投標協會應通過網站和有關媒體向社會公布登記合格的招標師基本信息,建立招標師信用檔案,並為用人單位提供取得招標師職業水平證書人員信息查詢的服務。
第十三條鼓勵依法設立的招標代理機構、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單位,以及其他有關企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優先聘任獲得《中國招標師電子登記證書》的招標師。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能力義務
為進一步規範招標投標活動,全面提高招標投標從業人員素質,《規定》對招標師應當履行的義務和能力都做了具體要求。招標師須履行遵法、保密、舉報和學習等四個方面的義務:
一是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國家標準和規範,維護國家、社會公共利益和服務主體的合法權益,恪守職業道德;
二是要保守在招標採購專業技術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和技術秘密,以及招標活動中應當保密的事項;
三是在招標採購活動中,發現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要應及時向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或行業協會如實反映情況;四是要接受教育,更新知識,不斷提高職業素質和招標採購專業技術工作能力。
與此同時,招標師還應具備在提供招標採購及其相關服務時的六項能力,即:
(一)熟悉招標採購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業管理規定,具有較豐富的招標採購專業技術工作經驗;
(二)編制、審查招標採購工作計畫、招標採購檔案、招標採購契約文本、資格預審檔案和招標採購公告,組織進行項目招標採購活動;
(三)組織進行投標資格審查、開標和評標活動;
(四)主持招標採購契約、中標契約的談判,參與簽訂招標採購相應契約;
(五)開展詢價採購工作,組織進行現場勘查、招標採購契約的結算和驗收工作;
(六)妥善解決招標活動、契約履行等工作中的爭議糾紛。
權利
1)使用招標師稱謂。招標師依法註冊後,有權以招標師的名義依法從事招標採購工作。
2)在規定的執業範圍內從事招標執業活動。招標師應當在一個招標項目單位或者具有招標代理機構資質的單位,開展與該單位資質許可範圍和本人註冊的專業範圍相適應的招標執業活動。招標活動中形成的相關檔案,應當由招標師簽字,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3)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行為提出勸告,並可以向相關招標行政監督部門報告。招標師在執業過程中,對可能給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招標人利益和投標人的合法權益帶來損害,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行為有權提出勸告,情節嚴重的可以向相關招標行政監督部門進行舉報,有關招標行政監督部門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4)接受繼續教育。招標師應自覺接受職業繼續教育培訓,通過不斷補充和更新招標採購相關法律法規、專業知識、技術等內容,提高自身能力素質,擴充延伸服務內容,提升業務水平。
5)獲得與執業責任相應的勞動報酬。招標師按照採購人委託或所在單位工作職責安排,有權利開展招標採購相關業務並獲取相應勞動報酬。
6)對侵犯本人執業權利的行為進行申訴。招標師在執業過程中,在其執業權利或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維護自身合法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