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帶燈

“拖帶燈”是指安置在儘可能接近船尾的黃燈,在 135 度的水平弧內顯示不間斷的燈光,其裝置要使燈光從船的正後方到每一舷67.5 度內顯示。

根據《國際避碰規則》的規定,船長大於或等於50米的船舶的拖帶燈規定要求最低能見度為3海里,船長小於50米的要求能見度為2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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