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許可即智慧財產權人拒絕把自己的智慧財產權授權許可他人使用,是“智慧財產權人利用自己對智慧財產權所擁有的專有權,拒絕授予其競爭對手合理的使用許可,從而可以加強自己壟斷地位的行為”。
拒絕許可從狹義上講即單純的拒絕許可,不帶其他任何條件;廣義上講即有條件的拒絕許可,以拒絕許可相要挾進行價格歧視、搭售等行為。智慧財產權拒絕許可是智慧財產權人的合法權利,但如果智慧財產權人濫用該權利,就要受到智慧財產權法的限制,若濫用該權利排除或限制市場的有效競爭,則要受到反壟斷法的規制。
拒絕許可,即智慧財產權人拒絕把自己的智慧財產權授權許可他人使用,是“智慧財產權人利用自己對智慧財產權所擁有的專有權,拒絕授予其競爭對手合理的使用許可,從而可以加強自己壟斷地位的行為”。
拒絕許可即智慧財產權人拒絕把自己的智慧財產權授權許可他人使用,是“智慧財產權人利用自己對智慧財產權所擁有的專有權,拒絕授予其競爭對手合理的使用許可,從而可以加強自己壟斷地位的行為”。
拒絕許可從狹義上講即單純的拒絕許可,不帶其他任何條件;廣義上講即有條件的拒絕許可,以拒絕許可相要挾進行價格歧視、搭售等行為。智慧財產權拒絕許可是智慧財產權人的合法權利,但如果智慧財產權人濫用該權利,就要受到智慧財產權法的限制,若濫用該權利排除或限制市場的有效競爭,則要受到反壟斷法的規制。
(一)智慧財產權與拒絕許可 (二)智慧財產權拒絕許可分類 二、智慧財產權拒絕許可的動機
圖書信息 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目錄契約雙方當事人中,一方準許另一方在契約規定的範圍內有使用自己具有專有權的無形財產或(和)製造、銷售產品的權利而由另一方支付使用費的協定。又稱許可證協定或...
正文概述 契約種類 主要條款 契約樣本進口許可定義為用以實施進口許可制度的行政程式1,該制度要求向有關行政機關提交申請或其他檔案(報關所需檔案除外),作為貨物進入進口成員關稅領土的先決條件。
概述 相關條目強制許可,是指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依照專利法規定,不經專利權人同意,直接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實施其發明創造的一種許可方式,又稱非自願許可。
相關法條 制度研究 醫藥專利 許可制度拒絕交易(Refusal-to-deal)是指銷售商拒絕向購買者,尤其是零售商或者批發商銷售商品的行為。市場經濟中的市場主體根據交易自願原則擁有選擇交易...
概念 簡介 套用 形式 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19號《取水許可證制度實施辦法》已經一九九三年六月十一日國務院第五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一九九三年九月一日施行。總理李鵬...
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進口許可程式協定》是以進口許可定義為用以實施進口許可制度的行政程式,該制度要求向有關行政機關提交申請或其他檔案,作為貨物進入進口成員關稅領土的先決條件。
簡介 總則 自動進口 非自動進口 機構法定許可,是指在某種特定情況下,法律允許他人可不經著作權人同意使用已發表的作品,但應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說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和出處,並不得侵犯著作權人...
簡介 基本概念 適用條件 主要內容 使用情況2016年8月9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以食藥監食監一〔2016〕103號印發《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該《通則》分總則、材料審查、現場核查、審查結...
簡述 通知 通則 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