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達賓諾德·巴爾

拉達賓諾德·巴爾

5月17日,巴爾首次出現在法庭上。 巴爾說,國際法無法審判戰爭。 1975年,巴爾紀念館在日本落成。

簡介

拉達賓諾德·巴爾1886年1月27日1967年1月10日 拉丁字:Radha Binod Pal)是印度的法律學者、律師。他是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印度代表。巴爾認為是次裁決是不公平的,他寫下了數十萬字的判詞,雖然他承認日軍有進行屠殺,但是他亦認為這只是勝利者對戰敗者審判,他的最終判決所有十一名甲級戰犯沒有罪。

生平

早年

巴爾生於孟加拉國國國邦拉第亞區一個村子,三歲父親死亡,最後靠政府頒發的獎學金繼續學業。Presidency College中學畢業,在加爾各答大學修讀法律,1911年成功取得學士,翌年成為律師。其後他成為加爾各答大學法律部的講師。巴爾是透過自學學習國際法 。

遠東軍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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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審判日本戰犯之時,聯合國方面共安排了11位法官,為了保持審判的公正性,除戰勝國的法官外,還特意加入殖民地國家的法官,巴爾即為其代表。1946年5月3日,東京審判法庭開庭。5月17日,巴爾首次出現在法庭上。在落座之前,他面向被告方向雙手合十,靜靜地行了一禮。從這一天起,這個印度人的名字永久載入了日本史冊。
在11名法官中,有5名法官對判決表示了不同意見,其中4名法官對個別案例的量刑提出異議,只有巴爾堅持日本戰犯“全員無罪”論。巴爾的根據是:檢方所指控的“對和平的犯罪”及“對人道的犯罪”,都乃“事後法”的判決結果,根據“法的不溯及原則”,日本人應該是無罪的。
巴爾的意見書長達1235頁,他從法理的角度闡述了日本戰犯無罪的原因:“侵略戰爭是一種國家行為,國際法的追訴對象僅僅是國家,而不能罪及個人”;“國際法對於違反它的規定的國家予以制裁,但對於違反它的個人因沒有規定製裁方法而無從著手處罰”;“即使日本對那場戰爭負有道德的責任,但是沒有法律責任”。
就在審判開始之前,巴爾還曾問麥克阿瑟:“依據什麼法律對他們審判呢?”麥帥說,用國際法審判。巴爾說,國際法無法審判戰爭。戰爭不是犯罪,如果戰爭成為犯罪的話,那么這種罪行只有在採用了違背國際法規定的戰爭方式的情況下才能成立。
為了證明自己觀點的合理性,巴爾還堅持嚴謹取證的立場。由於法庭採納了一些缺席證人的意見,這引起巴爾的質疑,他說,“既然法庭不能將其作為證人傳喚到庭,不能在證人席上作證,那么,他們說的話就很難令人信服。”
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上,製造南京大屠殺的日本陸軍大將松井石根的病曾經被作為一個問題提出來。當時,巴爾就把它看得特別嚴重,以此作為替松井石根開脫罪責的一個重要理由。他指出,“不要忘記,松井大將當時生病,在發生這件事(指南京大屠殺)之後數周內,他被從自己的任務中撤換下來。”在巴爾看來,松井石根的疾病使得他的行為能力受到限制,其刑事責任能力當然也要受到限制。巴爾的這種辯護遭到遠東軍事法庭大多數法官否決。
巴爾的立場雖然有些荒唐,但獲得很多日本軍國主義分子的吹捧,同時也為他們尋找“戰爭無罪論”創造了所謂的“法理依據”。巴爾貌似是一個嚴謹而機械的法律主義者,但為了證明自己觀點的正確性,又主觀上靈活選擇對自己觀點有利的證據,在不顧整體事實的情況下,僅從狹隘的法理學角度闡釋自己的觀點,成為國際法學界一段笑談。不過,在日本原首相岸信介的支持下,巴爾曾3次受邀訪日,在各地宣傳日本無罪論。在最後一次訪日中,日本政府因其為“和平運動作出功勳”而授予勳章。事後

1952年聯合國委任為國際法委員會年,1960年被頒授印度最高榮譽PADHMA-RRI。1966年離開聯合國。1967年在印度加爾各答病逝。日本首相佐藤榮作親發唁電致哀。1975年,巴爾紀念館在日本落成。2005年,靖國神社樹起“巴爾顯彰杯”為其立傳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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