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海關

拉薩海關成立於1962年5月10日,現下轄3個處級海關(聶拉木海關、日喀則海關、獅泉河海關)和1個科級海關(吉隆海關)。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負責對西藏自治區120萬平方公里範圍內的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行李物品、郵遞物品和其他物品等實施監督管理,徵收關稅和其他稅費。

介紹

中華人民共和國拉薩海關是國家設立在西藏自治區的進出境監督管理機關,它駐守在西藏這塊雄奇壯美卻又被稱為“生命禁區”的土地上。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負責對西藏自治區120萬平方公里範圍內的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行李物品、郵遞物品和其他物品以及西藏西部、南部與印度尼泊爾、錫金、不丹、緬甸等國和克什米爾地區接壤的約4000公裡邊境實施監督管理,徵收關稅和其他稅費,查緝走私、違規行為,保護合法的對外經濟貿易秩序,編制海關統計和辦理其他海關業務。海關實行高度集中統一的垂直領導體制,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的直接領導。

詳細信息

拉薩海關成立於1962年5月10日,現下轄3個處級海關(聶拉木海關、日喀則海關、獅泉河海關)和1個科級海關(吉隆海關)。總關設有辦公室、政工辦、人事教育處、財務處、通關管理和技術處、監管處、徵稅統計處、調查局、現場業務處和機關服務中心,在貢嘎機場和拉薩市郵政局設有辦事處。1998年黨中央、國務院為嚴厲打擊走私、維護國家經濟貿易秩序,決定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走私犯罪偵查局,並在各直屬海關設立海關走私犯罪偵查分局。走私犯罪偵查分局負責在管轄區內依法查緝走私犯罪案件,接受海關調查部門、地方公安機關和工商等執法部門查獲的走私案件,依法履行偵查、拘留、逮捕、預審職責,並將構成犯罪的案件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檢察院移送起訴。1999年6月25日,拉薩海關走私犯罪偵查分局(副廳局級,後更名為拉薩海關緝私局)成立,聶拉木海關走私犯罪偵查支局(正處級,後更名為聶拉木海關緝私分局)於同年10月15日掛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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