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山東省德州市德城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是2011年5月30日上午接到的人員劃撥通知,要求當天下午確定8名人員上報。因為檔案對劃轉人員資格要求比較寬泛,德城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共有48人具備資格。該單位領導班子經商定後又設立了四個條件:工作表現優秀、具有衛生監督執法證、具有食品衛生監督專業職稱、在德州市創衛一線工作過。用這四個條件,排除了22人。剩下的26人在對此事沒有異議並簽寫申請書的情況下進行了抽籤。
叫停
德城區委區政府主要負責人在了解到相關情況後非常重視,於7月7日上午召開了區委常委和有關部門參加的專題會議。經過研究,德城區對抽籤選人事件給出了處理意見。
取消因抽籤確定的食品藥品稽查支隊人員的資格。至於如何選擇劃撥人員,德城區將根據工作需要,在組織人事部門的監督之下,以“公開、公正、公平”的辦法進行人員選擇。
德城區委區政府認為,衛生部門在這項工作上採取的方式方法簡單,責任意識不強,把關不嚴,對衛生部門作出嚴厲批評。責令衛生部門舉一反三,認真吸取教訓,在今後的工作中,杜絕此類事情再次發生。
公平與否
偽公平
表面看,“抽籤選才”的確是種公平的選拔方式,它的隨機性及不確定性有效避免了“走後門”和“暗箱操作”的現象。但這種看似貼著公平標籤的選拔,其實隱藏著更大的不公。一方面,它可能讓“優”中之“優”落選,卻讓“優”中之“劣”撞上大運,此類行徑,不但違背了“好中選優”的用人原則,更傷害了那些刻苦用心的上進之人;另一方面,這種“投機取巧”的選拔方式,也從側面反映了用人單位選拔人才的隨意性,這種極不負責的行為,暴露的是工作態度極不踏實的執法短板。因此,選人用人絕不能兒戲!
無奈之舉
如果說不抽籤,那么如何從48名合格的人選中選出8名呢?很多人言面試筆試,這其實也是“招考”模式,但這你信得過么?我們見過那么多人在“拼爹”,我們閱覽了不少的“蘿蔔招聘”,甚至見過了沒面試直接錄取的行為……對這“招考”,我們有什麼底氣來相信它的公平公正?誰的機會大,誰的機會小,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並不是個人能力決定的,而是背後的綜合因素決定的。
但抽籤呢?最起碼能夠保證的一點是,人人機會均等,當然,前提是保證抽籤的過程沒人作弊,而這是很容易監督的,而在招考中的貓膩,因隱秘性極強,其監督難度明顯要大很多。更何況,這次選拔實際上是人員劃轉,並不屬於招考。當時檔案上只給了條件限制,區編辦對48名工作人員進行審查後發現都符合條件。先忽略考試中一些人為因素的左右,光就劃轉需考試而言,就是憑空增添的一道程式,朝令夕改,對政府公信力的傷害,無疑是極大的。
因而,儘管抽籤選才師出無名,但其實也並不違規,更何況其也能從某種意義上確保公平公正,讓每個人機會均等。在拼爹、蘿蔔招聘盛行的當下,這又何嘗不是一種退而求其次的選擇呢?是一種次優選擇呢?在我們無法確保公平公正的時候,抽籤選才即便說起來並不動聽悅耳,甚至讓人感覺難受,但除此之外,還有什麼能比這能更容易監督,防止拼爹呢?
評論
48人中選8人,按照正規的程式和理性的思維,都應該通過公開考核來選拔,沒想到德州市德城區衛生局竟然玩起了“抽籤選才”。此舉看似避免了暗箱操作,杜絕了背後說情,看似保證了機會公平,但卻是懶政的做法,而且是對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極不負責表現。
或許這48人的背後的關係錯綜複雜,讓該局領導很難擺平,只能出此下策。但眾所周知,選拔人才是極其嚴肅的事,選拔人才講究的就是公開、公平、公正,只要嚴格遵守這個原則,通過一系列考核程式,必定能選出最合格的人才。如果僅僅因為競爭的人多了,就來個“抽籤選才”,那聯考、公務員考試這樣競爭激烈的地方,是不是也可以“抽籤選才”呢?
選拔出最合適的人才,是人員選拔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而“抽籤選才”就是簡單的撞大運。由此選出的人才也未必是最合適的,況且,如果機會的獲得靠的是運氣,而不是自己的能力,很難相信被選拔者能真正認識到此項工作的意義,更別說帶著高度的責任心去把工作做好了。
更令人糾結的是,此番選出的人員是要進入到食品藥品稽查支隊的。當前,食品藥品安全形勢嚴峻,從三聚氰胺事件,到瘦肉精事件,再到塑化劑事件,一出又一出問題食品事件令公眾聞之色變,要扭轉公眾對於食品安全的不信任,更需要一直素質高、責任心強的監管人員隊伍,可讓這樣一批“撞大運”上來的人來執法,能帶給公眾多少安全感?
組建食品藥品稽查支隊,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要加強監管,一直好的隊伍是執行的關鍵,用“撞大運”的方式來選拔人才,簡直是對監管的嘲弄,也是對監管極不負責任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