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樣總體

抽樣總體

抽樣總體簡稱“樣本”,是從全及總體中隨機抽取出來,代表全及總體部分單位的集合體。抽樣總體的單位數通常用小寫英文字母n表示。對於全及總體單位數N來說,n是個很小的數,它可以是N的幾十分之一,幾百分之一,幾千分之一,幾萬分之一。一般說來,樣本單位數達到或超過30個稱為大樣本,而在30個以下稱為小樣本。社會經濟現象的抽樣調查多取大樣本。而自然實驗觀察則多取小樣本。以很小的樣本來推斷很大的總體,這是抽樣調查的一個特點。

基本信息

介紹

通常情況下,抽樣總體和目標總體是完全一致的,但是目標總體是指所有研究的對象。

確定原則

1、相關性是指抽樣總體與抽樣目標相關。
2、完整性是指抽樣總體的內容能全面反映項目的實際情況。
3、經濟性是指抽樣總體的確定應符合成本效益原則

套用

抽樣總體抽樣總體
而抽樣總體是目標總體的某些方面或者本身,比如研究某市個體商業經營單位,目標總體就是該市所有個體商業經營單位,而抽樣總體可以是營業執照,即可以將該市所有個體商業經營單位的營業執照記錄作為抽樣總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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