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運同知

押運同知,清朝督理漕糧之官員。隸屬總漕。

清初,凡南方各省督糧道不能親押運船抵通州,遂由總漕會同督撫於各省同知、通判中選委十六人以代。均秩正六品。執掌督運糧船,管束運軍,查禁沿途遲延,侵盜,攙和等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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