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胡魯

金史興定元年三月,授陝西路統軍使,兼前職。二年正月,召為御史中丞。三月,上言:“國家取人,惟進士之選為重,不求備數,務在得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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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見今場會試,考官取人泛濫,非求賢之道也。宜革其弊,依大定舊制。”詔付尚書省集文資官雜議,卒依泰和例行之。
金史是月,拜參知政事。六月,詔權左副元帥,與平章胥鼎同事防秋。三年六月,平涼等處地震,胡魯因上言:“皇天不言,以象告人,災害之生,必有其故,乞明諭有司,敬畏天戒。”上嘉納之,遣右司諫郭著往閱其跡,撫諭軍民焉。四年四月,權尚書右丞、左副元帥,行尚書省、元帥府於京兆。時陝西歲運糧以助關東,民力浸困,胡魯上言:“若以舟楫自渭入河,順流而下,庶可少紓民力。”從之。時以為便。
金史五年正月,朝議欲復取會州,胡魯上言:“臣竊計之,月當費米三萬石、草九萬稱,轉運丁夫不下十餘萬人。使此城一月可拔,其費已如此,況未必耶。臨洮路新遭劫掠,瘡痍未復,所須芻糧決不可辦,雖復取之慶陽、平涼、鳳翔及邠、涇、寧、原、恆、隴等州,亦恐未能無闕。今農事將興,沿邊常費已不暇給,豈可更調十餘萬人以餉此軍。果欲行之,則數郡春種盡廢矣。政使此城必得,不免留兵戍守,是飛挽之役,無時而已也。止宜令承裔軍於定西、鞏州之地,護民耕稼,俟敵意怠,然後取之。”詔付省院曰:“其言甚當,從之可也。”
金史三月,上言:“禦敵在乎強兵,強兵在乎足食,此當今急務也。竊見自陝以西,州郡置帥府者九,其部眾率不過三四千,而長校猥多,虛糜廩給,甚無謂也。臣謂延安、風翔、恐州邊隅重地固當仍舊,德順、平涼等處宜皆罷去。河南行院、帥府存沿邊並河者,余亦宜罷之。”制可。
金史是年十月,西北兵三萬攻延安,胡魯遣元帥完顏合達、元帥納合買住御之,遂保延安。先是,胡魯以西北兵勢甚大,屢請兵於朝,上由是惡之。元光元年正月,遂罷參知政事,以知河中府事權安撫使。於是陝西西路轉運使夾谷德新上言曰:“臣伏見知河中府把胡魯廉直忠孝,公家之利知無不為,實朝廷之良臣也。去歲,兵入延安,胡魯遣將調兵,城賴以無,不為無功。今合達、買住各授世封,而胡魯改知河中府。切謂方今用人之時,使謀略之臣不獲展力,緩急或失事機。誠宜復行省之任,使與承裔共守京兆,令合達、買住捍禦延安,以籓衛河南,則內外安矣。”不報。
金史六月,召為大司農,既至汴,遂上言曰:“邇來群盜擾攘,侵及內地,陳、潁去京不及四百里,民居稀闊,農事半廢、蔡、息之間十去八九。甫經大赦,賊起益多,動計數百,驅牛焚舍,恣行剽掠,田谷雖熟,莫敢獲者。所在屯兵率無騎士,比報至而賊已遁,叢薄深惡,復難追襲,則徒形跡而已。今向秋成,奈何不為處置也。”八月,復拜參知政事,上謂之曰:“卿頃為大司農,巡行郡縣,盜賊如何可息?”對曰:“盜賊之多,以賦役多也。賦役省則盜賊息。”上曰:“朕固省之矣。”胡魯曰:“如行院、帥府擾之何。”上曰:“司農官既兼採訪,自今其令禁止之。”
金史初,胡魯拜命日,巡護衛紹王宅都將把九斤來賀,御史粘割阿里言:“九斤不當游執政門,胡魯亦不當受其賀,請併案之。”於是詔諭曰:“卿昔行省陝西,擅出繫囚,此自人主當行,非臣下可專,人苟有言,其罪豈特除名。朕為卿地,因而肆赦,以弭眾口,卿之乎?今九斤有職守,且握兵柄,而縱至門下,法當責降,朕重卿素有直氣,故復曲留。公家事但當履正而行,要取人情何必爾也,卿其戒之。”是年十二月,進拜尚書右丞。
金史元光二年正月,上諭宰臣曰:“陝右之兵將退,當審後圖,不然今秋又至矣。右丞胡魯深悉彼中利害,其與共議之。”尋遣胡魯往陝西,與行省賽不、合達從宜規畫焉。哀宗即位,以有冊立功,進拜平章政事。正大元年四月,薨。詔加贈右丞相、東平郡王。胡魯為人忠實,憂國奉公。及亡,朝廷公宰,下迨吏民,皆嗟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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