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民政局

承德市民政局

承德市民政局位於雙橋區府前路行政中心南樓3樓 是主管全市有關社會行政事務的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任務包括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工作,專項社會行政事務管理工作,基層政權、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社區建設工作,服務軍隊和服務國防建設方面的工作。 2019年3月29日,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授予“全國民政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主要職責

(一)擬定全市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市民政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全市民政信息、宣傳和政策理論研究工作;負責全市民政執法監督檢查、行政複議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市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進村務公開,指導城市社區居委會建設;擬定社區規劃、社區服務管理辦法和促進社區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社區建設。

(三)負責全市縣(市)、區、鄉(鎮)行政區劃的總體規劃;負責審核縣(市)、區、鄉(鎮)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界限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調查、論證和申報工作;負責全市邊界線的勘定和邊界糾紛的調處工作。負責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承辦縣(市)、區、鄉(街道)、村地名命名、更名的申報和審核工作;收集、整理、更新地名資料;組織指導全市推行地名標準化和地名信息系統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標準地名書圖資料編輯和審定。

(四)組織、指導全市擁軍優屬活動,協調全市雙擁和軍民共建工作;負責慰問駐軍、協調軍地糾紛、協調駐軍支持地方經濟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雙擁模範城(縣)的檢查評比和雙擁先進單位、先進個人評比表彰工作。承擔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全市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死亡撫恤管理工作;審核上報革命烈士審報工作;負責革命烈士、因公傷亡人員褒揚工作;負責烈軍屬撫恤優待及在鄉紅軍老戰士、復員軍人的定補工作;負責全市革命烈士史料的收集、整理、編纂工作。

(六)負責全市退伍義務兵、復員、轉業士官、復員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全市軍地兩用人才培訓開發使用工作;指導市軍供站的服務管理和建設。

(七)負責軍隊移交我市管理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和軍隊離休退休幹部休養所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全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休養所的建設、管理。

(八)組織、協調全市的救災救濟工作、擬定全市社會救濟政策、標準,負責救濟款物的管理使用;組織檢查並統一發布災情,指導災區生產自救;管理分配和撥付的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全市救災捐贈工作和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負責國內外對我市援助、捐贈接收管理和分配使用。

(九)建立並實施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承擔承德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研究擬定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管理和社區服務工作;負責全市社會福利企業認定,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福利企業扶持保護政策;負責全市福利彩票(社會福利有獎募捐)發行、銷售和管理工作,管理市福利資金。

(十一)負責全市性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的登記、管理工作,擬定社團組織有關規章和管理辦法;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指導各縣(市)、區社會團體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社會團體的行政複議工作;負責全市地方性基金會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市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和年檢工作;指導各縣(市)、區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十二)擬定全市婚姻登記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婚姻管理工作;負責兒童收養工作。

(十三)擬定殯葬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推行殯葬改革,指導全市殯葬事業單位的管理建設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老年人權益保護行政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全市民政系統幹部職工的培訓教育、評比表彰工作。負責全市民政事業計畫、財務、統計、審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和管理。

(十七)研究制定扶貧攻堅計畫和年度實施計畫;協調解決貧困地區扶貧開發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負責並管好用好扶貧的資金和物資,動員全社會開展扶貧濟困活動,組織協調對口幫扶工作。

(十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法制科

協助局領導協調和處理政務工作和機關日常工作,承辦局綜合性檔案起草工作;擬訂全市民政工作發展規劃;負責全市民政業務工作目標、進度考核和民政政務信息工作;指導全市民政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宣傳工作;負責局機關公文運轉、督查督辦、機要保密、檔案管理、辦公自動化、安全保衛和會務等工作;負責民政法制、信訪工作和機關行政事務、後勤保障工作。

組織實施民政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培訓;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有關行政複議工作;組織協調民政政策理論研究和調研活動。

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統計、調配、任免、考核、獎懲、錄用、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和工人勞動管理工作;主管指導全市民政系統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承辦全市民政系統模範先進人物、先進集體的評比表彰工作;在市職稱主管部門的組織指導下,負責直屬單位科技人員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考核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工人考核、晉升技術等級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醫療保障工作;推進全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所獲榮譽

2019年3月29日,榮獲全國民政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辦事指南

婚姻登記

一、結婚年齡: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二、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所需證件: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三)男女雙方必須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三、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所需證件: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定書。

(四)男女雙方必須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四、結婚登記、離婚登記辦理時間:

星期一到星期五工作時間(節假日除外)。

五保供養

1、五保供養對象包括那些人員?

答:《條例》規定,老年、殘疾或者未滿16周歲的村民,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

2、如何申請五保供養待遇?

答:農村五保供養待遇,應當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因年幼或者智力殘疾無法表達意願的,由村民小組或者其他村民代為提出申請。經村民委員會民主評議,對符合條件的,在本村範圍內公示;無重大異議的,報鄉鎮政府審核。鄉鎮政府自收到評審意見之日起20日作出審核意見,並將審核意見和有關材料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民政部門自收到審核意見和有關材料之日起2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對批准給予農村五保供養待遇的,發給《農村五保供養證書》,對不符合條件不予批准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3、五保供養形式有哪些?

答:可以在當地的農村敬老院集中供養,也可以在家分散供養。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可以自行選擇供養形式。

4、五保供養標準怎樣確定?

答:農村五保供養標準,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制定,報省人民政府備案後公布執行。農村五保供養標準不得低於當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並根據當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適時調整。

農村低保

1、申請農村低保需具備哪些條件?

答: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純收入低於戶籍所在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持有本地居民常住戶口的農村居民均屬於保障範圍(含戶口已遷往學校的大中專在校學生)。無當地常住戶口的人員不享受當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具體資格條件由縣(市、區)民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報同級政府批准。

2、農村低保標準是怎樣制定的?

答:農村低保標準,由各縣(市、區)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物價、統計等部門,根據當地維持農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費用,適當考慮用電、取暖、未成年人義務教育等所需費用確定,經同級政府批准後執行。

3、如何計算家庭收入?

答: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全年的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的總和,主要包括:農副業生產的勞動收入;外出務工、自謀職業等獲得的勞務、經營、管理等收入;出租或變賣家庭財產獲得的收入;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應當給付的贍養費、扶養費或撫養費;依法繼承的遺產或接受的贈與;受災戶領取的救濟款(物)等。

4、怎樣對農村低保對象進行補助?

答:對低保對象按照其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準部分,予以補助。

例如:某村李某,共同生活家庭成員4人,家庭年人均收入800元,其戶籍所在地低保標準為1000元/年,李某一家申請低保補助資金為:

(當地低保標準-家庭年人均收入)×共同生活家庭人員=(1000-800)×4 =800元/年

所以李某一家享受農村低保的金額為800元/年。

5、怎樣申請農村低保?

答:由戶主或委託村民小組向戶口所在地的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村民委員會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實際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後公示7日以上,無異議的報鄉(鎮)政府審核;鄉(鎮)政府應在10日內完成審核,將審核結果公示7日以上,報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縣(市、區)民政部門在10日內完成審批,並委託村委會再次公示7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填寫《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發放《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享受農村低保待遇。

城市低保

1、哪些人可以享受城市低保?

凡城鎮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依法應當享有農村責任田承包經營權或依法應當享有農村集體收益分配權的除外),人均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均低於當地城鎮低保標準的,不論年齡、職業、健康狀況、住所、所在單位性質如何,都應納入當地城鎮低保範圍(戶口已遷出的大學、中專等在校學生納入其家庭人口計算)。重點將因病、因殘、年老體弱、喪失勞動能力和生存條件惡劣的常年貧困人口納入低保範圍。

2、怎樣辦理城市低保?

答:城市低保實行屬地管理原則,以戶為單位向戶籍所在地居委會申請,居委會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狀況在7個工作日內調查核實後進行公示並上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鄉鎮、街道辦審核後再次公示,無異議的報縣(區)民政部門,縣(區)民政部門應在5日內進行審批,並公布批准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員名單和金額;每次公示不少於三天。整個程式應自提出申請30個工作日內辦結。

3、什麼是家庭收入?

答: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的總和,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一次性安置費、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離退休金、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養老金、失業保險金、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存款及利息、有價證券及紅利、特許權使用收入、租賃收入、饋贈和繼承收入、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自謀職業收入和其他應計算家庭收入的,以及縣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應當計入的其他收入。優撫對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的撫恤金、補助金不計入家庭收入。

4、對於收入不易核實的家庭怎么辦?

答:對於收入不易核實的家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城鎮低保待遇:

(一)擁有並使用汽車、機車、手機、空調、計算機等高檔消費品和飼養寵物的;

(二)有各種高值收藏、購買股票夥同其他投資行為的;

(三)出資安排子女出國留學或借讀、擇校就讀的;

(四)在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人員,無正當理由三次拒絕就業介紹或不參加社區組織的公益性勞動的;

(五)享受低保待遇期間,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人員,無正當理由三次拒絕就業介紹的,從最後一次介紹就業之日起,兩個月之後,取消其低保待遇;

(六)存款數量無法明確或隱性收入無法核定的,但實際生活水平明顯高於當地低保標準,經街道或社區評議委員會表決不應納入的;

(七)購買、興建超標準住房(一般為當地人均住房面積3倍以上)或高標準裝修現有住房的;

(八)興建、購買非生活用房的;

(九)在申請和享受低保待遇期間購買高檔電器或裝飾物的;

(十)在申請和享受低保待遇期間家庭成員佩戴金、銀貴重首飾或購買名牌服裝的;

(十一)有高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饋贈、禮金支出的。

(以上內容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河北省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辦字[2004]105號規定摘錄整理)。

5、城市低保標準是怎樣制定的?

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照當地維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費用,並適當考慮水電燃煤(燃氣)費用以及未成年人的義務教育費用確定。設區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制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布執行;縣(縣級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縣(縣級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制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後公布執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需要提高時,依照上述規定重新核定。

地理位置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雙橋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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