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餘縣國土資源局

扶餘縣國土資源局位於扶餘新區。國土資源局的前身是扶餘縣土地礦產局。成立於1995年12月,2002年縣級機構改革,更名為縣國土資源局,並相繼組建了局黨委、紀委和工會,全系統現有幹部職工144人,設11個職能科室。扶餘縣國土資源局現共有直屬事業單位25個,包括原有監察大隊、整理中心、測繪大隊、土地興泰估價事務所、城區國土資源所、收購儲備心、信息中心等7個單位。其中獨立法人,事業管理是收購儲備、土地興泰估價事務所、測繪大隊、城區國土資源所、監察大隊等5個部門。同時我局是根據省、市改革的需要,成立鄉(鎮)國土資源所,全縣鄉(鎮)合併後,現有18個鄉鎮,每個鄉(鎮)成立一個國土資源所,共設立18個國土資源所。通過半年來積極運做、多方協調,已正式掛牌工作。根據上級批准的人員編制,按照核定的鄉(鎮)所編制數75人,通過考試、考核、競爭上崗的方式,人員已全部到位。

簡介

幾年來,緊緊圍繞振興縣域經濟這箇中心,認真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艱苦創業,拼搏進取,切實履行職能,堅持依法行政,加大耕地保護力度,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用地行為,進一步規範了土地和礦產管理秩序,樹立了部門執法權威。基礎業務、職工隊伍、政行風、精神文明、黨風廉政建設、政務公開成效顯著。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土地、礦產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上報和實施全縣國土資源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國土後備資源開發土地復墾等其它專項規劃、計畫、負責呈報各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參與城鎮總體規劃編制和呈報工作。

三、負責全縣土地、礦產執法監察工作,依法保護土地、礦產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依法查處違法案件,依法調節處理土地權屬糾紛。

四、負責全縣城鄉地籍、地政管理工作,負責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測繪、土地統計、土地權屬確認、土地登記發證、土地定級、估價及信息化建設。

五、負責轄區內耕地保護工作,依法劃定和保護基本農田,實施土地用途管制,做好農用地轉用報批工作,組織土地開發、整理和復墾工作、確保全縣耕地總量動態平衡。

六、負責全縣土地徵用,國有土地劃撥、出讓、租賃工作、會用有關部門組織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招標、拍賣工作、依法管理和規範土地市場,執行國家制定的國有土地劃撥使用目錄指導和鄉鎮、村用地管理辦法,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流轉。

七、負責土地資產管理做好土地出讓金等費金征繳工作。

八、負責礦產資源管理,依法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組織監測預防地質災害,保護地質遺蹟和地質環境。

九、組織開展國土資源管理,依法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組織監測預防地質災害,保護地質遺蹟和地質環境。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