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扭紋柴」喻不受教的孩子,大致上是沒錯的,但說從前香港人要上山斬柴燒,則近乎想當然。因為即使是四、五十年代,上山斬伐樹木也是犯法的(可向有關方面查證),一些貧窮人家讓孩子到山頭撿拾枯枝作柴斤是有;要人人上山作樵夫,斷估而已。
火水爐出現之前,香港人煲水煮食不錯都是燒柴,但這些柴都是由柴鋪供應,那時候,米鋪已經多,柴鋪比米鋪更多,事實上不少米鋪兼營柴業,取其買柴糴米一條龍服務也。柴鋪供應的柴,大致分兩種,一種簡稱「坡柴」(來自新加坡),一種稱「雜柴」,亦有人叫山打根柴(來自山打根),前者都是較粗大樹木破片,而且都是屬於一種樹木,後者則是多種樹木的枝幹(圓徑約一寸至寸半左右),以竹箍作束狀綑紮以便搬運。坡柴遠比雜柴為貴,所以燒坡柴多為中上收入人家,一般只燒雜柴,而且破坡柴易(有如破竹),破雜柴難,「扭紋柴」就是出現在這種雜柴之中。
那時候家家戶戶每天都要破柴,當時大部分都是木建樓宇,如何解決破柴問題?所以當年建樓規定,在跨入廚房那個門檻地方,橫擱一塊八、九寸厚,十餘寸寬,約四尺余橫的麻石,那柄柴刀就是放在麻石之上,幾乎每家都是如此,上山斬柴云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