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為托吡卡胺,其化學名稱為N-乙基-2-苯基-N-(4-吡啶甲基)羥丙醯胺。
其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HNO
分子量:284.36
性狀
本品為無色澄明液體。
適應症
用於滴眼散瞳和調節麻痹。
規格
6毫升:15毫克。
用法用量
滴眼。0.25%溶液(6ml:15mg)一次滴2滴,間隔5分鐘滴第二次。
不良反應
本品0.25%溶液滴眼2~4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應罕見,1%溶液可能產生暫時的刺激症狀。因本品為類似阿托品的藥物,故可使開角型青光眼眼壓急劇升高,也可能激發未被診斷的開角型青光眼。
禁忌
閉角型青光眼者禁用;嬰幼兒有腦損傷、痙攣性麻痹及先天愚型綜合徵者反應強烈應禁用。
注意事項
1.為避免藥物經鼻黏膜吸收,滴眼後應壓迫淚囊部2~3分鐘。
2.如出現口乾、顏面潮紅等類阿托品樣毒性反應應即停用,必要時應予擬膽鹼類藥物解毒。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兒童用藥
嬰幼兒對本品的不良反應極為敏感,藥物吸收後可引起眼局部皮膚潮紅、口乾等。
老年用藥
高齡者容易產生類阿托品樣毒性反應,也有可能誘發未經診斷的閉角型青光眼,一經發現應即停藥。
藥物相互作用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物過量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理毒理
藥理:本品為抗膽鹼藥,能阻滯乙醯膽鹼引起的虹膜括約肌及睫狀肌興奮作用。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狀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毒理: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代動力學
本品系托品酸的合成衍生物。具有較低的解離常數,眼內通透性良好,組織擴散力強,可能是其起始迅速,維持時間短的原因。本品0.5%、1%溶液滴眼後20~30內散瞳及調節麻痹作用達高峰。隨後作用逐漸降低,調節麻痹(殘餘的)2~6小時。散瞳(殘餘的)約7小時。本品的睫狀肌調節麻痹作用強度與劑量密切相關,其0.25、0.5、0.75和1%四種濃度均有調節麻痹作用。滴眼後,最大殘餘調節度數分別為0.25% 3.17屈光度、1% 1.30屈光度。殘餘調節度數能保持在2.0屈光度或以下者,0.75%和1%溶液可維持40分鐘,0.5%約為15分鐘。1%溶液一滴滴眼後隔5~25分鐘再滴第二次,能獲得更滿意的睫狀肌麻痹作用約20~30分鐘。經2~6小時,能閱讀書報,調節功能於6小時內恢復至滴藥前水平。
貯藏
密閉保存。
包裝
聚丙烯藥用滴眼劑瓶;6ml/支,1支/盒。
有效期
24個月。
執行標準
《中國藥典》2010年版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