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所得稅與憲法》分為六篇:“綜合所得稅與憲法”、“兩稅合一之憲法觀點”、“解釋函令與財稅行政”、“租金管制與所得調整”、“綜合所得稅屬地主義之檢討與改制”、“大法官解釋與公司合併虧損扣除”。
《所得稅與憲法》旨在藉由理論與實務觀點,特別是台灣地區的經驗,討論憲法與所得稅間的關係。當今日所得稅構成國家財政的重要部分之同時,所得稅課徵本身也對人民受憲法保障只基本權利,造成重度的侵害,憲法不僅構建課稅的憲法基礎,也同時設下行政、立法與司法均應遵循的課稅原則與界限。因此,《所得稅與憲法》就幾則所得稅法上重要之法律爭議,從憲法的觀點提出分析與評論。
作者簡介
葛克昌,學歷:台灣大學法學碩士,德國慕尼黑大學研究。現任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兼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台灣行政學會財務長,中德文教基金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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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篇 綜合所得稅與憲法
壹 問題概說
貳 法律簡化與租稅正義
一、 法律之平等性相當性具有預見可能
二、 負擔事由清晰明確性
三、 就常規與非常規交易課稅
叄 所得稅負擔義務之憲法依據
一、 所得稅在稅法體系中地位
二、 所得稅基於營業之社會義務
三、 基本權保障為租稅干預界限
肆 客觀營業保障淨所得原則
一、 就營業收入課稅
二、 狀態要件與行為要件
三、 非課稅收入
四、 營業支出之減除
伍 主觀生存保障淨所得原則
一、 生存保障與營業保障
二、 扶養費用
三、 夫妻合併計稅
陸 結論
第二篇 兩稅合一之憲法觀點
壹 問題概說
貳 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正當性與憲法
一、 給付國家與稅法正當性
二、 稅法正當性理論基礎
三、 兩稅合一之正當性問題
叄 兩稅合一相關之憲法問題
一、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准則問題
二、 推計課稅問題
三、 公司合併課稅問題
四、 租稅規避防杜條款
肆 結論
第三篇 解釋函令與財稅行政
壹 前言
貳《稅捐稽徵法》第1條之1增訂背景
叄 大法官對解釋函令之見解
一、 釋字第407號解釋
二、 釋字第287號解釋
三、 釋字第216號解釋
四、 釋字第137號解釋
五、 釋字第38號解釋
肆 稅法解釋函令之意義功能與效力
一、 稅法解釋函令之意義類型
二、 稅法解釋函令之意義類型
伍 解釋函令與權利保護
一、 實體法與程式法觀點
二、 從權利保障觀點考察解釋函令效力
三、 解釋函令之溯及效力
陸 解釋函令與租稅罰
一、租稅罰、解釋函令與法律保留
二、裁量準則性解釋函令與租稅罰
柒 (稅捐稽徵法)第1條之1可能影響
一、該條法律概念須進一步釐清
二、該條規定是否授權“財政部”解釋函令之外部效力
三、尚未核課確定案件之意義
捌 結論
第四篇 租金管制與所得調整——《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5款之法律問題
壹 問題概說
一、案例引言
二、問題爭點
貳 實務見解
一、司法機關觀點
二、行政機關觀點
三、實務見解通觀
叄 租金調整之法律性質
一、租金調整與類似概念區別
二、租金調整之法律性質
三、租金調整之法律要件與法律效果
肆 結論與建議
第五篇 綜合所得稅屬地主義之檢討與改制
壹 問題概說
貳 量能原則與所得稅法
叄 現行綜合所得稅涉外課稅規定之檢討
一、課稅高權
二、現行所得稅法之規定
三、現行制度之檢討
肆 綜合所得稅屬地主義改制基本原則
伍 所得稅法修正建議
第六篇 大法官解釋與公司合併虧損扣除——高雄高等行政法院2000年度訴字第254號判決評釋
壹 問題概說
貳 判決要旨爭點及意義
一、案件事實
二、判決要旨
三、本案爭點
四、判決意義
叄 判決評釋
一、釋字第427號解釋
二、大法官解釋效力
三、不溯及既往與信賴保護
肆 結論
附錄
第一講 所得稅法基本概念
第二講 夫妻合併申報、行政罰與行政刑罰
第三講 私法債權與公法債權,權力區分與行政
第四講 扶養親屬免稅額與自宅重購扣抵
第五講 更正複查與溢繳退稅
第六講 所得歸類——免稅所得與非課稅所得
第七講 大法官解釋之效力
第八講 租稅優惠與產業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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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租稅為現代市場經濟國家最重要之經濟調控工具之一。特別是所得稅,對追求社會正義之市場經濟體制,尤受重視;因其累進稅率設計,且能斟酌納稅人個人狀況與家庭負擔。但法治國家強調“依法課稅”原則,不僅所得稅課徵需有法律依據之形式意義;更因為法律為整體,具有體系上一致性,所得稅法所彰顯之價值觀,亦須與法律整體體系相符,此乃為實質意義之法治國家要求。如何闡發所得稅法理,使其恢復更民主、更富人性,更具社會之負擔正義理想,此為吾輩法律人之責任。
北京大學體認到稅法對整體經濟發展與法制建設的重要性,成立財經法研究中心,並發行稅法學研究文庫,自有世紀性意義。本書得以列入其中,榮幸之餘,特綴數語以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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