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質
房鬧有小打小鬧者,亦有血腥大鬧者,屢屢發生,堪稱樓市一景。這其中有該鬧的,也確有無理取鬧的。但無論怎樣鬧,都應合法,至少合理去鬧。摒棄文明,採用暴力手段,打砸的行為要堅決杜絕,此類行為也會受到法律制裁,受害者成為違法者的現象也是大家都不願看到的。
“房鬧”的本質還是“利益或權益”,相信沒有人喜歡成為“房鬧者”,但有些人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成為“房鬧者”,也有隨波逐流成為“房鬧者”。
各界聲音
開發商回應
業主對開發商降價感到不滿。不過在開發商看來,業主退房或者補償差價的要求,卻顯得有些“無厘頭”。榮御藍灣太倉售樓處對待業主的要求態度就異常強硬,堅稱“不退房、不退款”。
但也有部分開發商選擇妥協。華業地產對於東方玫瑰A9號樓老業主的“維權”行為,選擇了以額度約為原成交價5%進行補償。而早在2008年9月,華業位於北京東四環的玫瑰郡推出大量特價房後,也承諾對老業主進行補償,成為北京首個降價補償的樓盤。
然而這種降價補償的做法並不受業內認同。業內人士認為,目前,北京郊區的房價都處在下行通道,一旦開了這個口子,可能導致其他老項目業主的反彈。
2010年11月18日,北京通州樓盤京貿國際城第三批房源以每平方米預售均價下調7000元而被稱為“京城第一降”,當時,開發商為安撫抗議的業主,向369套房子的業主合計返還差價達近2億元。而當京貿國際城今年9月再次降價銷售時,部分老業主就把上次的降價補償當做了“維權”的榜樣:“雖然契約中並沒有明確規定降價退差價的條款,但是上次降價時,開發商給3號樓老業主返還差價,因此,本次降價後,開發商就應該對2號樓老業主進行差價補償。”
網友:不支持
部分業主如此“維權” ,網上大多數網友並不認同,有網友在微博中這樣評價,這是“漲了就樂,跌了就鬧”;還有網友認為,“鬧事的都是炒房客,房價就是被他們抬高的!”從網友微博言論中,我們可以體味到網上輿論對國家房地產巨觀調控政策是積極支持的,不希望干擾巨觀調控的成果。
專家:理性看待
房價跌了,就找開發商算帳索賠;那房價漲了,是不是要給開發商發紅包分利潤呢?正如人民網評論所說,“住房買賣,守的是市場法則,講的是契約精神。假如此時叫停降價,會不會讓一些開發商暗自竊喜?會不會讓公眾對政府調控樓市的決心產生疑慮?”著名財經評論家投資葉檀認為,房地產投資者必須為自己的投資行為負責,而不是通過衝擊開發商,來保障自己的投資收益。世上沒有隻漲不跌的產品,投資品風險尤其大。當投資品價格下降時,受損的投資者理應為自己的投資失誤買單,而不是向商家索賠。
雖然社會上不乏同情的聲音,但更多還是抱著理性的態度來看待這種現象。同是價跌虧損,為什麼買股票的不鬧買房的會鬧?可能買房不同於一般的購物行為,自己房產價值縮水幾十萬,業主心理上難以接受。但是,這畢竟是一種市場行為,股民能接受“股市有風險”的理念和結果,為什麼購房業主就可以不履行契約?因此,做“房鬧”搞“維權”,不願承擔自己應該承擔的市場風險,是對契約法律效應的漠視,說到底還是缺乏契約精神。
房鬧心理分析
過去十多年,國內房價一年高過一年。於是,人們習慣性認為,房價沒有最高只有更高。
這一輪巨觀調控,改變了所有人的印象。從北京到上海再到長沙,只要出現降價,前期購房業主都會團結起來,集體向開發商要個說法。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就連道具和台詞都一樣,都是高舉“我要退房”標語,都在大罵開發商“沒有良心”。
針對各地層出不窮的退房潮,復旦大學法學院段厚省教授語重心長地指出,業主在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契約時,雙方都應當被推定為“理性人”,有著預測並承擔商業風險的能力,這個風險就包括房屋價格或者交換價值下降的風險。
事實上,在我們這個國度,很多數人購房不是按價值來投資,而是按情緒來判斷:只要有人花2萬元/平方米買了房,我們就理所當然地認為,自己在附近花19999元/平方米購房無比合算。甚至一度悄悄想像,幾個月後,有人會在附近花3萬元/平方米購置房產。
正如美國麻省理工學院行為經濟學教授丹·艾瑞里得出的可怕結論,人們的行為和決策常常偏離理性,我們不但喜歡拿事物與事物作比較,還總是靠觀察周圍的環境確定彼此的關係。
在房價只升不降的時代,這種方法或許可行,但一旦市場有變,就難免陷入一種誰比誰更傻的結局。
購房者要提高自己對市場獨立分析判斷能力,主要的關注點有市場整體供求形勢、後續購買力強弱、貨幣政策整體緊縮還是寬鬆、開發商資金狀況、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等因素,並仔細考察周圍環境後再做決定。購房者做重要決策時切忌跟風隨大流。
政府:以市場健康著眼
政府要不要保護在購房中處於“弱勢”的業主?根據國家有關價格管理的法律法規,商品房銷售價格是由房地產企業和購房人根據市場供求關係協商約定,房地產企業也應該按照規定實行一套一標明碼標價,接受監管。如果雙方當事人發生矛盾糾紛,應當根據約定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通過司法解決。
需要注意的是,開發商的任何承諾必須落實在契約上才能得到法律的認可,要將購房契約逐條仔細閱讀並與開發商確認後才可簽字。
對有的開發商捂盤惜售、製造預期、哄抬價格等不法手段牟取不當利潤的,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法律法規加強監管和懲處。對此次這幾家樓盤降價銷售中,是否存在違規現象,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法律法規嚴格調查取證,一旦發現存在問題,一定要嚴懲不貸。
退房
很顯然,房地產調控政策已經進入了各個利益集團博弈的“深水區”。很多潛在購房者看到了房價鬆動的可能,正歡欣鼓舞地等待房價的實質性拐點出現。也有些房產業主的利益開始受到觸動,退房潮在此背景下出現並不奇怪。很多“退房”只是一種姿態,其目的可能是希望影響決策層的決策。雖然這些“維權”業主未必有這樣的主觀目的,但在客觀效果上,他們在某種意義上起到了開發商對抗調控政策的“盾牌”的作用。
有的評論認為,退房潮將成為開發商的最後一道屏障。但這是否最後一道屏障還很難說。可以想像的是,房價每跌一寸,就可能有一部分在此價位入市的業主站起來加入“屏障”的行列。這些業主和包括開發商在內的房地產相關行業的力量結合起來,力量顯然不容小覷。而更多的利益既得者可能還會通過更加隱蔽的辦法來影響決策層。所以,如果要堅持房產調控的成果,政策制定者可能需要有應對更多“屏障”的心理準備。
至於這次退房潮,究竟會成為房價拐點的前奏還是調控政策的尾聲,恐怕就取決於政策制定者在兩個利益群體之間的天平如何調節了。
社會觀點
跟股民相比,購房者實在是太幸福了。漲了能賺錢,跌了能退房,簡直就是無風險買賣。
看來房價這次不是“假摔”了。如果是“假摔”,不太可能激起這些業主的“義憤”和“維權”。
房價進入了何去何從的關鍵抉擇期。房價是真的會“摔”下去,還是晃晃悠悠又“站”起來,就取決於接下來的這段時間了。
別拿無知當個性,市場經濟的遊戲規則就在那裡擺著呢,玩不起就別玩,輸不起就別賭,既想玩又怕輸,看到旁觀者鄙夷的神情了嗎?? 沒有錢,買什麼房子? 還玩按揭,那是金融工具,還真以為自己也能玩!
“維權??維錢吧?奉勸那些無知的少部分業主,不要打著“我們老百姓維權”的幌子的行事,拜託了,你不代表“我們”,更不代表“全體百姓”,你只代表自私自利的你們自己。”
代表案例
北京
8月初,華業位於北京通州的東方玫瑰二期A9號樓推出了80多套均價在14000~15000元/平方米的特價房,這與此前16500元/平方米的價格相比,降幅達到10%以上,這令很多老業主“難以接受”。8月13日下午,東方玫瑰部分前期業主身著統一T恤衫,拉起橫幅,聚集到售樓處“維權”,要求“退房”、“換房”或是“補差價” 。同樣在北京通州,今年9月份,京貿國際城上百名業主為了讓開發商退房或是補差價,圍堵小區入口。
隨著各地房價下滑,“退房事件”在多個城市上演。上海景瑞地產股份有限公司開發的太倉“榮御藍灣”在9月底進行了一次促銷活動,降幅達到26.5%。從9月底開始,數百名業主在太倉和上海兩地的公司進行集體抗議。佛山禪城區城南某樓盤正式推出了第二批約87套的公寓房,較前一批同檔次房源的11000元/平方米單價下降18%,由此引來老業主強烈不滿。而此次龍湖地產的促銷行為,竟引發300業主“衝擊”售樓處,由群體抗議上升為暴力打砸。
對於業主們的損失,業內人士表示業主的心情可以理解。若業主的訴求在合理範圍內,開發商應適當滿足,“不能避而不見,應該積極和業主溝通協商”。但高價入市本就有風險,以降價為由要求退房是“ 無賴行徑”。上海聯業律師事務所王展律師表示,如果在購房契約中並未就降價補償或者退房等方面做出相關約定,那么老業主的要求則屬於無理取鬧。他說:“這只能說明購房者自己的判斷失誤,因此自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杭州
2012年5月3日至5日,杭州接連發生3起房鬧事件。導火線都是房價下跌給老業主造成巨大經濟損失,開發商拒絕補償差價。據媒體統計,年初至今,此類事件在杭州已經發生近20起。
1、5月3日,杭州體育場路崑崙控股旗下公司的門前,聚集了一群由六七十人組成的崑崙天籟老業主“維權”隊伍,他們身穿統一的T恤衫、面戴口罩靜坐在公司門前的台階上,手中舉著“崑崙欺詐”的手牌及橫幅。要求開發商就差價補償給個說法。
2、5月4日,杭州中豪四季公館打出廣告房價大幅下調,老業主聚集至杭州秋濤路67號上的浙江中豪控股集團樓下,舉著“退房”的手牌,喊著“中豪欺詐”的口號,要求開發商賠償差價,抗議該公司開發的樓盤跌價。
3、5月5日,杭州濱江區樓盤——江南銘庭打出最低破百萬的降價訊息。一時間,售樓處是熱鬧非凡,一邊是新業主趕緊交錢生怕落下,一邊是老業主聚集在門口,拉橫幅送花圈要求開發商補償差價 。
溫州
2014年4月15日,溫州市房地產行業協會、溫州市工商聯房地產商會聯合發出《溫州房地產行業積極應對“房鬧”倡議書》,表達了對“違反契約精神”的“房鬧”現象進行抵制的堅決態度,並懇請當地政府干涉。
倡議書中,溫州房地產商對多年來誠信履行契約的業主們表示感謝,並倡議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自覺規範開發行為,提供優質房源。同時,他們希望購房者能通過協商或法律手段去解決購房問題,不要採取購房者拉橫幅、衝擊售樓處等違法行為,並懇請政府部門出台相關政策,加大力度,嚴厲打擊愈演愈烈的“房鬧”,保證房地產交易秩序井 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