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關於交通行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區交通運輸行業管理方面的行政規範性檔案草案,研究制訂本區公共運輸、公路及水路交通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相關基礎設施建設和客貨運輸的具體規劃;參與編制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及行業管理,落實有關政策和標準。
(二)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研究起草本區公共運輸、道路和水路交通運輸、水上安全監督等方面的管理政策和規範性檔案。指導公共運輸、公路運輸行業的體制改革,引導行業結構最佳化、協調發展。
(三)負責本區相關交通基礎設施的行政管理和交通運輸的行業管理;負責公路綜合檢查站的運營管理;負責交通行業的行政許可工作。
(四)負責本區出租汽車、旅遊客運、汽車租賃、境內客運、省際旅客運輸、輕軌等公共運輸的行業管理。
(五)負責本區道路運輸、水路運輸以及運輸服務業的行業管理;負責水上安全監督管理;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協調推進交通產業發展。
(六)承擔本區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負責交通安全應急方面的組織協調;協調有關部門調查處理交通行業重大安全事故;負責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運輸組織和相關交通設施保障;負責鐵路監護道口安全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區汽車維修的行業管理。
(八)負責本區經營性公共停車設施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停車經營者的資質管理;參與編制停車設施布局規劃;參與制定經營性公共停車設施的建設標準、建設項目停車配建指標以及停車收費標準;參與制定經營行為規範和服務質量標準並具體監督實施;負責協調有關部門按照停車設施使用性質對其經營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九)依法對本區交通運輸行業的非法、違章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和教育工作。
(十)負責本區客貨交通運輸網路信息及指揮系統的管理與運用,對客貨運輸實施監控、導航、調度和指揮,為處置突發事件提供相關服務。
(十一)負責編制本區交通專項資金的年度使用計畫並統籌使用。
(十二)負責北京市房山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的掛靠管理。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設定
黨政辦公室
負責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政務和黨群工作;負責公文處理、信息、建議、提案、議案和檔案、信訪、保密、調研、接待聯絡工作,以及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本機關及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福利工作;負責本機關及所屬單位精神文明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機關的後勤管理及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政府信息公開。
法制科
宣傳貫徹、組織、實施國家和本市交通運輸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本局法制建設工作和“五五”普法工作;負責本局行政執法行為規範監督、指導;負責法制培訓、考核和執法資格認證和管理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備案工作;負責執法責任制的制定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卷的規範和評審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和聽證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統計工作;負責行業安全管理的監督工作。
財務科
負責編制交通專項資金年度計畫並統籌交通行業行政性收費的管理工作;負責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經費管理;負責直屬單位有關人員離任審計;負責本機關行政罰款的收繳工作。
旅客運輸管理科
負責本區出租汽車、旅遊汽車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本區公共運輸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本區汽車租賃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本區省際客運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本區水路運輸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非自航船舶的檢驗;負責水上安全監督的管理工作。
貨物運輸管理科
負責本區道路貨物運輸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鐵路專用線、公路鐵路聯運及鐵路道口安全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超大型貨物運輸和緊急貨物運輸;負責本區汽車維修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本區汽車運輸業運輸車輛的技術管理工作;負責車輛技術等級評定、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的管理工作;負責運輸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
鐵路道口安全管理辦公室
依法對轄區內鐵路無人看守道口進行規劃、管理。
下屬機構
依法對公路交通規費的繳納情況進行檢查和運政監督檢查
琉璃河公路檢查站
長溝公路檢查站
紅煤廠公路檢查站
長陽治超站
公路交通檢查執法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