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裝修管理

房屋裝修管理

管理處負責對具體裝修實施監督和管理;公司職能部門負責制定裝修管理規定,並對實施部門進行監督管理;
⑴裝修宣傳、指導:
●制定相關制度:公司職能部門在裝修前制定《裝修守則》及《住宅樓裝修管理規定》,規範裝修行為,提醒注意事項;
●口頭告知業主:管理處在業主辦理裝修手續時,發放《裝修守則》,並要求籤收;簽署《裝修承諾書》、《裝修須知》及《裝修管理協定》;
●張貼公告:管理處應將“裝修注意事項”、“裝修管理規定”及“裝修禁止行為”張貼在告示欄中;
⑵裝修前管理:
●裝修申請:業主本人或業主委託人應提前2天持業主書面委託書到管理處辦理申請,填寫《裝修申請表》,工程主管應對裝修施工方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進行審核,簽訂裝修承諾書,辦理“裝修許可證”,張貼在管理處制定位置;
●圖紙審核:工程主管對施工圖紙、施工方案進行審核,對違反裝修禁止行為的提出整改意見;
●簽訂裝修協定:管理處根據裝修工作需要,與業主/裝修商簽訂“裝修管理協定”;
●辦理出入證:裝修人員憑身份證、暫住證、務工證等到管理處辦理“臨時出入證”,填寫《裝修人員登記表》憑“出入證”進出小區;
⑶裝修施工管理:
●裝修時間控制:晚上18:00~次日上午8:00及法定節假日期間,不得從事敲、鑿、鋸、鑽等產生噪聲的施工;
●垃圾清運控制:管理處應以不與業主的出入發生衝突和保持清潔為原則,規定建築垃圾清運、堆放的時間、路線、方式及位置;
●防火安全控制:a)施工現場應配備消防滅火器材,採取有效防火措施;
b)不得在房間內長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c)動用明火作業應先到管理處申請,採取相應措施,得到批准後方可施工;
●共用部位防護: a)要求施工人員必須保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完好;
b)屋內原有各類管線得到保護;
c)各類檢修孔不得封閉;
對施工不當造成公用設施及相鄰業主損失的要承擔修復賠償責任;
●監督檢查:工程主管、維修工、安保員應不定期和每天進行巡視檢查、監督,發現違規行為立即採取相應措施,並記錄;(《巡樓記錄表》)
⑷違規處理:對違反裝修管理規定者,應作如下處理:
a)——勸阻、制止;
——責令停工;
——責令恢復原狀;
b)——扣留或沒收工具;
——停水、停電;
——賠償經濟損失;
c)——及時告知業委會,或報告相關行政管理部門;
——根據“裝修協定”相關條款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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