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農業、畜牧業和農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縣農業、畜牧業和農村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與發展。
指導全縣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負責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農產品品質的改善;提出扶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農業綜合開發和扶貧開發的方針、政策;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和扶貧開發工作。
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負責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工作;負責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全縣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負責全縣果業工作。
組織、協調全縣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草種、農藥的監督管理;監督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的實施;指導農業機械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對農機化生產的安全監理和農機產品質量監督;組織機械化農業生產,提高農機化普及和套用水平。
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指導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負責監督全縣植物(除森林外)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
議,組織實施緊急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工作。
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和信息服務工作。
負責全縣農業科研和農技推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和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縣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負責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工作。
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
負責全縣農業生態建設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發展。
負責全縣動物衛生有關工作,組織動物及動物產品檢驗檢疫、獸藥殘留監控、動物及動物產品衛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獸醫、獸藥管理體系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縣獸醫執業人員和獸醫執業單位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獸藥生產、經營、使用和安全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全縣畜禽品種、畜產資源、飼料資源的保護及合理開發利用和生態建設工作;負責畜禽疫病預防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縣飼料工業行業產業發展規劃;扶持畜牧業龍頭企業,引導發展畜牧業中介服務組織,指導畜牧業服務體系建設。
承擔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責任。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組織實施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與執法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行業和地方有關農業標準;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工作;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和農業生產技術規程;指導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1.貫徹執行農業、畜牧業和農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縣農業、畜牧業和農村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2.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與發展。
3.指導全縣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負責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農產品品質的改善;提出扶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農業綜合開發和扶貧開發的方針、政策;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和扶貧開發工作。
4.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負責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工作;負責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全縣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負責全縣果業工作。
5.組織、協調全縣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草種、農藥的監督管理;監督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的實施;指導農業機械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對農機化生產的安全監理和農機產品質量監督;組織機械化農業生產,提高農機化普及和套用水平。
6.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指導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負責監督全縣植物(除森林外)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7.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
8.議,組織實施緊急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工作。
9.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和信息服務工作。
10.負責全縣農業科研和農技推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和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11.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縣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負責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工作。
12.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
13.負責全縣農業生態建設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發展。
14.負責全縣動物衛生有關工作,組織動物及動物產品檢驗檢疫、獸藥殘留監控、動物及動物產品衛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獸醫、獸藥管理體系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縣獸醫執業人員和獸醫執業單位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獸藥生產、經營、使用和安全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
15.負責全縣畜禽品種、畜產資源、飼料資源的保護及合理開發利用和生態建設工作;負責畜禽疫病預防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縣飼料工業行業產業發展規劃;扶持畜牧業龍頭企業,引導發展畜牧業中介服務組織,指導畜牧業服務體系建設。
16.承擔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責任。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組織實施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與執法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行業和地方有關農業標準;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工作;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和農業生產技術規程;指導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內設機構
辦公室工作職責
1、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
2、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
3、負責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
4、負責文電、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接待、計畫生育和後勤服務等工作。
5、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出國政審、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
6、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7、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評工作;
8、負責“四城聯創”工作。
9、負責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10、推進依法行政;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11、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
12、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財務科工作職責
1、負責制定全系統年度財務收支計畫;
2、承擔組織編報全系統財務預、決算工作;
3、制定本系統財務管理制度;
4、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5、承擔對基層單位的財務審計和財務核算的指導工作;
6、負責本系統會計人員業務培訓。
種植業管理科工作職責
1、擬訂全縣種植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2、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工作;
3、負責耕地質量管理和發展節水農業的相關工作;
4、發布農情信息,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和調撥;
5、負責種子(種苗)審批和肥料、農藥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
6、組織實施農作物遺傳資源保護;
7、組織種植業適用先進技術和優良新品種的推廣工作,指導農業植物保護和內檢工作;
8、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
9、指導“一村一品”發展工作。
畜牧獸醫科工作職責
1、擬訂全縣畜牧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縣畜牧業發展項目的計畫管理和監督執行;
2、負責種畜場、種禽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家、行業有關畜牧、獸醫、牧草、畜禽品種的標準和技術規範;
3、指導全縣畜牧業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建設;負責種畜禽場、畜牧業商品基地和其他畜牧業項目的建設和管理;
4、扶持畜牧業龍頭企業,指導畜牧業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畜牧業教育、宣傳工作;
5、負責全縣飼料工業行業產業規劃、草場建設規劃的制訂和重點項目實施;負責全縣飼料工業行業安全管理和質量監督工作;
6、監督實施動物衛生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畜牧獸醫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全縣獸醫執業人員和獸醫執業單位監督管理工作;
7、負責獸藥、獸醫醫療器械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獸藥殘留監控工作;負責獸藥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8、負責畜牧獸醫統計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動物疫病防治工作;擬訂重大動物疫病控制和撲滅計畫並組織實施;
9、負責全縣動物防疫、檢疫和獸醫公共衛生管理工作;擬訂動物傳染病和獸醫公共衛生防治規劃及措施;
10、對突發重大動物疫病實施緊急處置;負責種畜禽疫病預防和監督管理工作。
農機科工作職責
1、擬訂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機械化服務體系建設;
2、組織實施對農業機械化生產的安全監督和產品質量的行業管理;
3、負責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和教育培訓;
4、負責機械化農業生產、農機化作業質量監督和農業機械維修管理工作;
5、組織實施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
農產品質量管理科工作職責
1、擬訂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執法工作;
3、負責上級部門指定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工作;
4、組織對全縣農產品生產基地進行認證及監督管理工作;
5、負責農產品生產人員技術培訓工作,指導農產品技術業務;
6、組織實施國家、行業和地方農業標準,組織開展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
農業產業化科工作職責
1、擬訂全縣農業產業政策,指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
2、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實施農業產業規劃,促進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
3、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現代化建設;
4、提出扶持全縣農業產業化經營項目、布局和政策建議;
5、負責全縣農產品流通體系和農業信息體系建設;
6、協調農業各產業結構調整和綜合平衡;
7、指導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產品加工業發展工作;
8、負責農業信息統計工作。
農經及農村能源管理科工作職責
1、貫徹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和措施,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
2、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
3、指導、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建設和發展;
4、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和審計;
5、負責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工作;
6、參與農村綜合改革和社會事業發展工作。
扶貧開發科工作職責
1、擬訂全縣扶貧開發規劃及山區經濟開發計畫;
2、負責扶貧開發項目的評估論證、申報審批和組織實施工作;
3、負責扶貧開發資金的籌集、劃撥、監督和管理工作;
4、組織全縣扶貧開發項目的檢查、驗收、統計及有關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5、承擔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6、負責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工作;
7、負責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和農村節能減排工作。
人事管理科工作職責
1、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
2、負責局系統的幹部和人事管理工作。
3、負責勞動工資、醫保、養老及各項保險工作。
4、負責局系統公職人員因公出國政審工作。
5、負責局機關公務員、事業幹部、技術工人的思想政治、組織、人事等學習培訓工作。
6、負責全縣農業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管理工作。
7、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思想政治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8、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9、負責組織機構、人事、勞資、編制等統計工作。
農業綜合開發科工作職責
1、負責項目立項前的調查勘測、評估論證,協調自籌資金籌集和工程實施工作
2、組織全縣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效益分析和調查研究
3、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檢查、驗收、統計及有關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果業管理科工作職責
1、依據上級果業發展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全縣果業發展的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縣果業行政管理工作;
3、組織開展果業生產技術指導與服務工作;
4、負責做好果業生產、行銷等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以及果品行銷中介機構服務指導工作;
5、組織做好果業項目管理工作;
6、負責做好果品宣傳、推介以及行銷工作;
7、負責做好果業產業化發展指導與服務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項目管理科工作職責
1、牽頭制定全縣農業發展區劃、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圍繞縣域特色主導產業和上級財政資金扶持方向,制定農業項目年度申報計畫;
2、做好各級各類項目庫建設,不斷規劃項目庫管理;組織做好全縣重大農業項目的包裝和儲備;
3、與各級農業、財政、發改、科技等部門做好協調對接,及時捕捉各級各類財政資金項目的申報信息,組織做好項目的評審、申報工作;
4、跟蹤項目的立項和落實,組織上報項目實施方案,與縣財政部門聯合下達項目資金計畫;
5、指導業務科室按照要求和程式實施好項目;參與業務科室對重大項目驗收;
6、督促落實項目資金及時到位,做好項目報賬管理,保障資金及時高效安全撥付;
7、組織做好上級和有關部門對項目的績效考評和檢查、審計工作;
8、加強項目日常管理,不斷完善項目管理細則,對項目建設情況實行月統計、季度報告制;統計分析年度項目申報及資金落實情況,制定項目爭取考核辦法及年度獎懲方案;
9、組織學習支農資金扶持政策,做好項目編報、實施、管理培訓工作,不斷提高項目管理水平;
10、牽頭組織全縣現代農業投資項目管理工作,對經縣政府審查通過的項目進行監督管理;協調有關部門為項目建設單位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