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加快戶籍制度改革”的部署,受到社會高度關注。加快戶籍制度改革的重點和難點在哪裡?需要把握哪些原則?有沒有路線圖和時間表?就這些熱點問題,記者日前專訪了公安部副部長黃明。改革重點
加快戶籍制度改革,是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部署的一項重點改革,是推進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的一項重大任務,是實現億萬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夢”的一項重大舉措。剛結束的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要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把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作為首要任務。戶籍制度改革重點是要通過調整完善戶口遷移政策,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主要任務是解決已經轉移到城鎮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問題,穩步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水平,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
改革難點
改革開放以來,戶籍制度改革一直在進行,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還沒有解決。一是戶籍上附著的利益較多,需要逐步剝離。戶籍管理制度本身的改革並不複雜,核心的問題在於許多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政策與戶籍掛鈎,而且形成的時間久,涉及的領域多,協調的難度大,需要配套改革、協力攻堅。
二是城鄉之間、地區之間、城市之間的差別較大,需要合理引導。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省會市和東部城市資源優勢明顯,吸引大量流動人口聚集。這些城市普遍人口增長與資源、環境矛盾加劇,環境污染、交通擁堵等“城市病”問題比較嚴重,承載壓力較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發展空間廣闊、潛力很大,但產業支撐和公共服務功能還需要一個發育的過程,吸引人口集聚的能力不足。這就需要加強政策引導、產業引導和觀念引導,加快產業布局調整,加快發展中小城市,有重點地發展小城鎮,引導人口就地就近轉移就業,逐步實現人口的合理均衡分布。
重要原則
一要尊重意願。要堅持以人為本,充分尊重民眾自主定居的意願,民眾要不要進城、進哪個城、何時進城,都要讓民眾自主選擇,不能把農業轉移人口“拉進城”、“被落戶”。要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切實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的合法權益。二要分類實施。國家層面作出政策安排、明確總體要求,由各地根據不同地區資源環境綜合承載能力和發展潛力,因地制宜制定具體辦法,並向全社會公布,讓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了解不同城市的落戶條件,合理安排自己的未來,給大家穩定的預期和希望。
三要有序推進。要立足於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和人口大國的基本國情,遵循城鎮化發展規律,優先解決存量,有序引導增量。既要積極、又要穩妥、更要紮實,不颳風、不冒進、不搞運動。
人口管理
一是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取消城鄉居民的身份差別,為消除城鄉壁壘、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創造有利條件。二是建立實施居住證制度,以居住證為載體,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鈎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解決好暫不具備落戶條件或者不願落戶城鎮人口的教育、就業、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保障問題;建立完善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鈎的積分落戶制度,為公平有序落戶提供階梯式政策通道;同時,為城市編制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安排基礎設施建設、制訂公共政策等提供依據。
三是健全實際居住人口登記制度,建設和完善覆蓋全國人口的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為跨地區人口流動服務和管理提供支撐,努力做到人口流動到哪裡,服務和管理就跟進到哪裡。
“兩條腿”須協調統一同步推進
多位專家及受訪民眾認為,“統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這兩者恰如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兩條腿”,必須協調統一、同步推進。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楊偉民認為,戶籍制度本身很好改,關鍵是戶籍背後依附的那些制度、服務、權利不一樣,加大了改革的難度。
正如楊偉民所言原因,與當前明確的建制鎮和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四級落戶政策相對應的,是兩種不同的人口遷移趨向。
一方面,中小城市戶口含金量不高,農業轉移人口不願意放棄原有農村戶口。一些鄉鎮幹部細算了農村戶口的優勢:農民可在自家宅基地上建單家獨院的住房;即使自己不種地,國家糧食補貼、土地流轉租金等每畝每年有五六百元收入;若遇征地,一些城郊農民可能成為“百萬富翁”。
另一方面,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面對大量湧入的外來人口,已經不堪重負,交通擁堵、環境污染、教育醫療資源緊張等“病症”日益顯現。嚴格控制這類城市落戶條件,是無奈而現實的選擇。
評論
“幸福夢”才是真的“城市夢”加快戶籍制度改革,是推進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的一項重大任務。如果只從一紙戶籍的角度來看,其本身的改革並不複雜。核心問題在於與戶籍掛鈎的醫療、社保等諸多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政策,這些服務和政策形成時間久、涉及領域多、協調難度大,需要配套改革、協力攻堅。改革的方向,也是逐步剝離戶籍上所捆綁的福利,努力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全覆蓋。而在一些省市探索實行的居住證、積分落戶等制度,正在為億萬農業轉移人口照亮前路:依靠勤勞與智慧,“城市夢”就不會遙遠。
戶籍制度改革必須既遵循規律、因勢利導,又統籌兼顧、有序推進。在中國這樣一個地域廣闊、情況複雜、發展不平衡的大國,要做到改革進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資源環境承受能力相適應、與人民民眾自主定居意願相契合,劃分建制鎮和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等不同的落戶條件是一個現實的路徑選擇。其背後更有一種內在要求和驅動因素,即提高前兩者的吸引力、承載力和發展機遇,進而實現人口、資源的相對均衡配置,為特大城市減負,也為中小城市添彩。
“城市夢”的內涵不是鋼筋水泥,不是交通擁擠、空氣污濁,更不是“蟻族”“井底族”,而是過上有尊嚴的美好生活。在追夢的道路上,被稱為“堅冰”的戶籍制度改革固然難,但是再難也應創造有利條件,打通公平有序落戶的政策通道,努力做到人口到哪裡,服務和管理就跟進到哪裡,為保障公民的自由遷移和全面發展奠定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