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戴鳳岐,男,1941年10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
1959.9-1963.7在原北京政治學院法律專業學習。畢業後轉入政教專業。1963.7在北京密雲縣溪翁莊中學任教,1977.7調入北京三中任教,1980.8調入北京經濟學院經濟系任教。參與創建經濟法教研室,並擔任經濟系副主任。1997年5月原北京經濟學院與北京財貿學院合併為首都經貿大學後出任經濟系主任(1998年後改稱法學系)至今。
1980年8月調入原北京經濟學院經濟系後,主講經濟法基礎理論及經濟契約法。1982年評為講師。1988年晉升為教授。同年正式招收碩士研究生,為碩士研究生講授經濟法理論研究課程。1994年被聘為北京市高校高級職稱評審會法學組專家。已連任兩屆。21年來主要科研方向為經濟法基礎理論。
研究領域
主持北京市教委、哲學社科規劃辦課題《企業法制論》;教育部面向21世紀教材《經濟法通論》,第一副主編;北京市科委、體改委課題《完善企業(含高新技術企業)公司改造的法律環境的研究》,第一子課題。
專著:
《中國當代經濟法論綱》北京經濟學院出版社,1993年。
教材:
《經濟法》(第一至第四版)經濟科學出版社;《經濟法》(第一、二版)首都經貿大學出版社;《新編經濟法學》(參編)高教出版社,1995年。
主要論文:
1、論我國經濟法的原則;2、經濟體制改革與經濟立法;3、大清商律修訂始末;4、國民財政經濟立法述評;5、關於社會主義經濟關係法律調整的再認識;6、關於法人財產權的若干問題;7、國企改革的關鍵是轉換經營機制;8、論契約自由與國家干預;9、論經濟法的本質與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