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建華的新著《戲劇影視文化散論》即將付梓,囑咐我寫幾句話冠於書前,以資紀念他在珞珈山與我一起度過的歲月,我爽快地答應了。建華的樸實敦厚、勤勉好學給我留下深刻印象,他在珞珈山完成了碩士、博士學業,給師友留下許多值得回味的美好記憶,讀其書如見其人,懷想他在珞珈山求學的情形,令我感到愉快。
這本書由三個部分構成,第一部分是關於元雜劇之公案劇的專題研究,這是在建華的碩士學位論文的基礎上修訂而成的。儘管公案劇研究早已有不少人涉足,但建華能自出新意,別開生面,推進了這一研究,實屬不易。記得當年在論文答辯會上武漢大學中文系古代文學教研室的幾位老師都給予了較高評價。不久,建華又報考武漢大學古代文學專業的博士,複試時,還有老師談起這篇碩士論文,稱讚建華“基礎不錯”。建華的公案劇研究系統而全面,資料收集和理論準備均較為充分,視角也比較新穎,特別是從法律文化視角對元雜劇中司法者形象的解讀,超邁前賢,別具慧眼。
書稿的第二部分記錄了近幾年建華開展戲曲與民俗研究的足跡。這一研究或許是從我的《傳統文化與古曲戲曲》一書之第一編《民俗文化與古曲戲曲》中獲得靈感,但比我的研究更深入,更細緻。我在此書中分別從節日民俗對於戲曲文化傳播的意義以及節日如何影響戲曲形態則語焉不詳。建華著中《節日風俗與郭郎的角色演變》、《節日風俗與戲曲題材》、《娛屍考辨》等篇章雖然並未形成嚴密的體系,但都是從民俗文化切人的專題研究,在微觀考察上用力頗深,昭示了戲曲與民俗關係研究的拓展與深入。
書稿的第三部分既含有戲曲、話劇評論,也含有影視評論,大多關乎戲劇影視之現狀,這說明建華在關注文藝既往的同時,還關注其當天。這些論述大多在戲劇發展史的坐標上展開,視野開闊,對論述對象的把握了比較準確。這些篇章放在這本書中,使之顯得既“雜”且“散”,但其形成與建華所從事的人文素質教育工作或許有關。他執教於湖北經濟學院,不大可能像在中文系執教的教師那樣只在某一領域用力,而是需要根據經濟學院學生的欣賞需要調整自己的研究.擴大研究範圍,好在戲曲、話劇、影視都可以歸為戲劇類,有許多相通之處,故將其攬入書中也未為不可。
本書目錄
上篇公案劇研究
第一章公案劇辨正
第一節何謂“公案”
第二節公案劇界定及相關劇目
第二章從公案文學的嬗變看元代公案劇的特質
第一節寫作手法——由實寫轉向虛擬
第二節關注焦點——由精察轉向公正
第三節人物刻畫——由能吏轉向清官
第三章公案劇中的司法者
第一節司法之神
第二節護法之雄第三節法外之俠
第四章元雜劇的法律意蘊探析
第一節復仇原則
第二節倫理正義中篇戲曲與民俗
第五章節日風俗與戲曲文化研究述評
第一節研究轉型與民俗學視野的介入
第二節前賢時俊節日演劇研究綜覽
第三節宮廷節日演劇研究述評
第四節尚可開拓之處
第六章節日風俗與郭郎的角色演變
第一節節日演出的儀式性與郭郎的功能
第二節傀儡郭郎在宋金雜劇、院本中的演變
第三節郭郎在元雜劇、南戲與傳奇中的演變
第七章節日風俗與戲曲題材
第一節題材選擇:徘徊在歷史與傳說之間
第二節話語錯位:以今衡古所遭遇的尷尬
第三節集體抒情:歷史題材作品的情感意蘊
第八章中元演劇與目連文化的傳播
第一節從《盂蘭盆經》到《目連救母》
第二節北宋《目連救母》雜劇演出形態蠡測
第九章娛屍考辨
第一節並非一切喪葬作樂都是“娛屍”
第二節娛屍的源頭與娛屍內涵的變化
第三節為何稱娛屍為“元俗”、“胡俗”
第四節娛屍由歌舞發展為演劇
第五節喪葬演劇的幾種類型及劇目傳播
下篇戲劇影視文化評論
第十章泥實與失實:文學研究的兩個常見誤區
第一節失實:且多一點版本意識
第二節泥實:莫把寫意當寫實
第十一章秧歌是自身血統還是外來文化?
第一節形似實異的炔歌偎郎與秧歌
第二節西域影響說的幾點反證
參考文獻後記
作者介紹
文摘
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