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時經濟

戰時經濟

戰時經濟(wartime economy),戰爭狀態下由戰時政府全面控制和干預國民經濟體制與運行機制、經濟部門、經濟政策及經濟活動的總稱。通常是經過動員轉換的國民經濟。

基本特徵

社會經濟的活動以優先保障戰爭需要為主要目標;國家對經濟的干預和控制強化,企業和居民的自主經濟行為受到部分限制;軍工生產膨脹,民用生產縮減;稅收增加,通貨膨脹,居民生活不穩定,生活水平下降。在海灣戰爭、科索沃戰爭和伊拉克戰爭等高技術戰爭中,出現了新特點:戰爭爆發的突然性要求國民經濟具有快速、高效的平戰轉換能力;戰爭規模和持續時間的有限性要求戰爭經濟規模擴張和收縮適度控制,戰費籌措方式也應控制在稅收、捐贈等有限的形式之內;戰爭中高技術的大量使用要求突出各種資源的質量保障。

平戰轉換措施

為保證戰爭的順利進行,要在經濟體制和資源配置上迅速實現由平時向戰時的轉換,通常採取的措施是:

①調整國家經濟體制,建立健全統一的管理機構,運用行政、法律、經濟等手段,對國民經濟進行統一管理,必要時實施統制。

②制定、頒布和實施動員計畫和法規,健全動員體系。

③編制發展計畫,重新分配經濟資源,迅速擴大軍工生產,新建和擴建軍工企業,組織民品生產企業轉產軍品,擴大戰略物資儲備。

④加速發展國防科技,加快利.研成果向生產的轉變,加快突破關鍵技術,研製新型武器裝備。

⑤按照戰爭要求調整經濟布局,特別是對國防科技和國防工業、交通運輸等部門的重點企業和設施進行合理配置,加強重要經濟目標的防護,組織受到戰爭威脅的重要企業向戰略後方轉移。

⑥修建新的鐵路、公路交通網,徵集各種交通工具,並對交通運輸、郵電通信部門實行軍事管制。

⑦實施戰時財政和金融政策,發行國內公債、籌借外債和增加稅收,必要時增發貨幣,以保證戰時財政的需要。

⑧實施統一的物價政策,嚴格控制物價上漲幅度,控制對外貿易、貨幣{Hgl、匯市場,運用法律手段嚴厲打擊擾亂流通秩序的不法分子。

⑨實行戰時基奉生活品管制和供給的政策,限制居民和社會團體的生活消費,實施限量供應,必要時實行實物配給制,同時限制奢侈品的需求量。

⑩組織和實施反經濟戰,有效地抵禦來自敵對國家或國家集團的經濟制裁、經濟封鎖、經濟破壞、經濟摧毀、經濟占領等,最大限度地保護本國的經濟實力和經濟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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