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訴舉報

2015年10月,為鼓勵遊客舉報和監督“不合理低價游”行為,國家旅遊局已開通了“我要投訴舉報”平台,希望社會各界積極提供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線索,對舉報查實的將給予獎勵。

規定時間

國家旅遊局10月25日明確:包括旅遊者在內,非法“不合理低價游”的買賣雙方均須承擔法律責任。

有關法規

遊客要堅決抵制“不合理低價游”。“不合理低價游”是經營者利用遊客貪圖便宜的心理,低價攬客,而後通過欺騙、強制遊客購物等手段非法獲利。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2015年“十一”前,國家旅遊局認定了“不合理低價”的5種行為和欺騙、強制購物的8種行為。

遊客不得與經營者簽訂虛假契約。虛假契約是經營者為規避行政主管部門執法檢查,先與遊客達成某種默契,而後通過變更行程,減少遊覽時間,增加購物時間。

遊客與經營者簽訂虛假契約,一方面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另一方面,一旦被查獲,不僅不能獲得賠償,還將受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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