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高更在大洋洲度過的這段時間裡(1891~1893年和1895~1901年在塔希提島;1901~1903年在多米尼克島),是他的創作的最成熟和最重要時期。這個時期他專心致志地畫塔希提人,畫她們的生活風俗和宗教儀式。他在這個島上找到了能夠最充分地表現玻里尼西亞地方的色彩,找到了不同於歐洲人形象的毛利人的狀貌。這裡的黃色、紅色、雪青色、綠色,搭配得那樣明亮、清晰,就連太陽本身,有時也與其他地方不同。半裸的毛利人的金黃色身體,以及他們身上風格化的裝飾,使他如醉似痴。高更娶了一個毛利少女作妻子。他從妻子的同胞中得知許多當地的神話故事和宗教習俗。這些都在他的作品中得到反映。他把虛構和象徵的造型放入畫裡。用平塗的單純色彩加以渲染,加強了繪畫的神秘性和奇異性因素。他還想出一些包含許多意思的名稱,用作繪畫的標題,讓人從圖畫中尋找它潛在的含義。這些色澤鮮明,題目費解而形象又頗具原始野性的明快作品,與其說是把這個奇異世界的生活具體化,不如說是在體現玻里尼西亞這塊殖民地民族的人性。
1898年,高更創作的《我們從哪裡來?我們是誰?我們往哪裡去?》是一幅大型油畫。據畫家自己說,這是他以最大熱情完成的哲理性作品。因為在此以前,他在貧病交迫中心情十分沮喪。他無法擺脫貧困,不得不求助於罪惡的巴黎對他的藝術的肯定,他為此而憤世嫉俗,決定自殺。他曾跑到深山裡吃下毒藥,企圖死後以自己的屍體飼獸,以求徹底的解脫,但被人發現救起。爾後,他又突然產生強烈的創作欲。他說:“我打算在我死前畫一幅宏偉的作品,我空前狂熱,日以繼夜地工作了一個月。”他想把自己夢幻中的一切畫成一幅畫。當他夢醒時,他覺得面對畫幅"看到"了他所要畫的整個構思:"我們從哪裡來?我們是誰?我們往哪裡去?"這句話就成了這幅畫的標題。
這裡的一幅《LA ORANA MARIA》(我們朝拜馬利亞)就是他在創作《我們從哪裡來?我們是誰?我們往哪裡去?》一畫前的構思性作品。那些在野外採摘水果的塔希提婦女,常在那裡舉行神秘的祈神活動。這幅畫的構圖實際上是一種宗教意境與現實的綜合。左邊的肩負孩子的母親,穿著很鮮艷的紅色塔帕裙,類似一幅實地寫生的肖像畫,右側中景幾個在祈神的半裸婦女,是來自爪哇寺院的帶狀浮雕。在陽光的照射下呈現出一種原始的神性。背景的色彩是那樣斑駁絢麗,一切都沒有透視感,色彩、形體都是平面的和富有裝飾性的。它不存在太深奧的含義,也不值得觀賞者去費神推敲。說它神秘,就在於收入畫中的形象是一種綜合的暗示。
高更自以為在這裡可以找到復歸人類的"樂園",總覺得他是在記錄行將被"文明"奪走的樂土,然而,這畢竟是一種自欺欺人的念頭。他執迷不悟,深陷在這種錯覺之中。儘管殘酷的現實常常打破他的幻夢,但當他面對這些塔希提女人,面對那些膚色黝黑、體格健壯、富有野性美而心地又十分善良的女人時,他那永不疲軟的興趣就又增強了。 正當他生活十分困難時,他的叔叔去世。他分得了一點遺產,聊可作些生活補償。沒過多久,高更離開塔希提,帶著妻子一起來到菲尼斯泰爾。一次在與水手們因女人而發生口角時,被當地人用木屐打傷了腿踝骨。傷愈後,他來到距塔希提東北400海里的馬克薩斯群島。發現那裡的女性更自由,更奔放,裸著身體時更美麗。這裡較少白人管制,也沒有高樓。於是,他給自己造了一幢有青枝綠葉環繞的小屋,並為它題了個雅?quot;樂齋"。他說:"這裡正是一室生春,足能使我心曠神怡,沉浸在繪畫所能想像的夢境之中"。
1903年,他因參預當地反殖民政府衝突,被判處三個月監禁,罰款1000法郎。他罹病在榻,無力去塔希提島抗訴。在憂心忡忡中,於是年5月8日去世,結束了這位為尋求藝術的"絕對自由"而殉道的畫家的不幸一生。臨死前,他帶著強烈的自信說:"我想為後人爭取一種敢作敢為的權利。……我對社會毫無貢獻,不過我的繪畫作品使我聊可自慰,而且舉凡今天從這種自由中獲得了好處的畫家們,應該對我有所感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