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

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

發展簡史 2008年10月13日,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在成都高新區孵化園贏創動力園區隆重成立並揭牌。 2009年12月29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了《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和的通知》(成辦發[2009]75號),確定了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的組建方案、交易範圍、組織機構等。2010年7月7日,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正式註冊成立(對外掛牌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為按現代企業管理模式運營的綜合性產權交易所。

簡介

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是全國首個綜合性農村產權交易市場。通過這個平台,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

、集體建設用地等可以通過市場原則實現有序流轉。

業務範圍

作為轉讓方的農戶,並不需要繳納一分錢的服務費用,受讓方也只被收取交易服務成本費。目前,成都農交所的業務範圍包括:

(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農村房屋所有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農業類智慧財產權等農村產權的交易;

(二)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騰出的集體建設用地掛鈎指標、占補平衡指標的交易; (三)資產處置等。

組織管理

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下設行政部、信息部、財務部、農村產權交易部、綜合交易部、風險控制部、市場拓展部等。

成都農交所自成立以來,完成了交易硬體設施建設,交易制度及規則,完善信息系統建設等工作。連線各區(市)縣農村產權交易分所,旨在搭建市、縣(區、市)、鄉三級農村產權流轉信息發布和組織交易的綜合型平台。全市三級農村產權交易機構實行 “六統一”的管理模式,即統一交易規則、統一交易鑑證、統一服務標準、統一交易監管、統一信息平台、統一誠信建設。逐步形成稅費一致、信息共享、統一的產權交易體系。

農村產權流轉條件

以土地承包經營權為例,首先土地的權屬要明晰,農民必須自願轉讓,受讓方則要具備農業投資、經營能力,而且,流轉的項目還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環保政策和農業產業發展規劃。

而在具體操作的流程上,以土地承包經營權為例,農戶或集體組織將已確權頒證的土地在產權交易所發布信息,行政主管部門確定是否符合交易條件。確認後,土地信息通過網路平台對外發布,流轉形式可以是轉讓、出租、入股,還可以抵押融資。產權交易所則組織投資者通過電子競價、拍賣、招投標等方式投資土地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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