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交通管理局

(二)負責編制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和城鄉交通運輸專項規劃;制定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基礎設施項目近期建設、維護和年度投資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重點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查和評估。 (五)負責全市經營性道路運輸和城市公共運輸行業源頭以及水上交通、公路建設及養護、鐵路道口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測和協調市管高速公路及國、省幹線公路網運行;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特許經營的具體管理工作;參與制定交通運輸行業價格;負責交通運輸行政執法。 (七)負責全市智慧型交通和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的規劃、項目計畫、建設和管理;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科技、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負責全市機動車停車場的行業管理;組織開展行業對外技術交流與合作。

成都市交通管理局屬成都市公安局下屬機構,主要負責成都市交通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負責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制定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公共運輸(含公交、出租汽車、軌道交通)行業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編制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和城鄉交通運輸專項規劃;制定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基礎設施項目近期建設、維護和年度投資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重點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查和評估。
(三)制定公路、水路及其運輸站場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工程質量、工程造價和施工安全的管理;負責國、省幹線公路和市管航道的管理;負責全市農村公路、水路的行業監督管理。
(四)負責道路運輸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包括道路運輸站場、機動車維修、機動車駕駛培訓、客運機動車租賃、貨運代理和貨運配載)、公交、出租汽車、軌道交通、水運及船舶、船員等行業管理工作;制定交通運輸有關政策、技術標準和營運規範並監督執行。
(五)負責全市經營性道路運輸和城市公共運輸行業源頭以及水上交通、公路建設及養護、鐵路道口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測和協調市管高速公路及國、省幹線公路網運行;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特許經營的具體管理工作;參與制定交通運輸行業價格;負責交通運輸行政執法。
(六)負責全市公路、水路、鐵路、航空、城市公共運輸、郵政等各種運輸方式的綜合協調,平衡交通需求;組織重大節假日旅客運輸、緊急客貨運輸和重要物資運輸;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應急指揮、應急處置;組織協調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七)負責全市智慧型交通和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的規劃、項目計畫、建設和管理;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科技、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負責全市機動車停車場的行業管理;組織開展行業對外技術交流與合作。
(八)承擔市綜合交通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城鄉規劃委員會綜合交通運輸專業委員會辦公室、市智慧型交通信息系統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承辦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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