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成本性支出
成本性支出是單位為維持正常運轉而特定的、必需的支出項目,如有關部門辦理證照的工本費支出。根據各執收執罰部門工作性質、工作計畫和實際需要,預測成本性收入,合理安排收入成本性支出,按照單位申報、財政審核、政府審定的程式辦理,平時按收入情況核撥,年終再根據執收情況進行清算。成本性支出的核定範圍
(一)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二)罰沒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
(四)其他非稅收入
成本性支出的使用範圍
(一)直接成本(二)上繳上級資金
(三)人員成本性支出
(四)其他成本
成本性支出的核定辦法
(一)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成本性支出1、直接成本:主要是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所必需的工本費、代收費等支出。由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支出憑證,財政部門據實核定。
2、上繳上級資金:主要是根據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管理規定應上解、分成的資金。由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上解檔案依據和匯劃憑證,財政部門據實核定。
3、財政按編制數預算人員經費未負擔的人員支出:由部門在年初提供相關人員編制、工資等相關情況,財政部門在部門預算時統籌考慮,綜合預算,根據資金安排情況和收費收入情況安排。
4、其他成本:由財政部門據實核定。
(二)罰沒收入成本性支出
1、直接成本:主要是執法過程中所需的票據、案卷等直接與執法相關的工本費。由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支出憑證,財政部門據實核定。
2、執法成本:主要是執法部門因執法需要,財政按編制數預算人員經費未負擔的人員支出;執法部門因執法行為發生的專項辦公支出。由部門在編制部門預算時提出建議,財政部門結合預算資金安排情況和收入預測情況統籌安排。
(三)政府性基金成本性支出
1、上繳上級資金:根據基金管理專項規定,應上解、分成的資金。由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上解檔案依據,由財政部門直接上劃。
2、人員支出:根據基金管理專項規定,可在基金中列支的人員經費。由部門提出申請,提供相關政策依據和人員編制、工資等相關情況,財政部門在部門預算編制時結合收入預測數統籌考慮行政事業性項目支出。
3、代征手續費:根據基金管理專項規定,可計提用於代征單位的手續費,由執收單位申請,提供相關政策檔案,財政部門核定後直接劃到代征單位。
4、其他成本性支出:根據基金管理專項規定,可用於基金管理、宣傳、調查研究、制度建設、宣傳、業務培訓費等的辦公支出,由執收單位申請,提供相關政策檔案,財政部門結合部門預算情況和公用經費定額標準統籌安排。
(四)其他非稅收入成本性支出
主要是行政事業國有資產(源)有償使用收入(如店面租金、廣電部門廣告收入)需交納的相關稅金,法定培訓所收需要的場地租金、人工成本等。由單位提出申請,財政部門據實予以核定。
核定後的成本性支出總額超過部門預算計畫的成本性支出數、部門預算未計畫的新增成本性支出項目,由財政部門報政府批准後追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