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檢驗制度
1、成品檢驗工作應按生產進度、檢驗任務通知單及時進行。做到生產一批,及時檢驗一批,以確保產品符合質量要求。
2、成品質量檢驗錢應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熟悉受檢產品的技術標準,檢驗細則,檢查受檢樣的狀況及數量是否符合要求。
3、國家監督抽查檢驗產品質量的依據是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國家有關規定;尚未制定國標或行標的,依據地方標準或備案的企業標準。
4、成品包裝檢驗:是否嚴密不漏、堅實美觀、襯墊托實、標籤標識清晰牢固、包裝重量適宜等。外包裝要求按國家有關規定。
5、產品應由生產廠的質量監督檢驗部門進行檢驗,生產廠應保證所有出廠的產品均符合該產品標準的要求。每批出廠的產品應附質量證明書。
6、產品按批檢驗,以一次付賠,同一包裝規格相同質量的產品為一批。
7、如果檢驗結果有一項指標不符合該產品標準時,則判定整批成品均為不合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