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
一、懷化市鶴城區體育局職責調整
(一)增加組織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職責。
(二)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以合格學校建設為突破口,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國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三)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努力提高職業學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四)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巨觀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二、懷化市鶴城區體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區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各級各類學校的設定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和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工作。落實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檔案,組織、參與基礎教育地方教材的審定,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統籌管理全區的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民辦教育等工作;組織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督導。
(五)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性措施;指導、管理全區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和助學貸款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六)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以及國防教育工作。
(七)主管全區的教師工作。組織指導中國小教師的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調配交流、檔案管理和考核獎懲等工作;研究提出區內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監督執行標準;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八)統籌管理各類高等、中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負責高校畢業生和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
(九)組織、指導全區教育督導工作。
(十)統籌管理全區語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區語言文字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廣國語和規範字及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十一)管理區屬中國小校和內設機構,歸口管理教育基金會。
(十二)規劃並指導下屬單位的黨建、宣傳、統戰和群團工作;指導和協調教育系統的穩定工作。
(十三)考察和管理學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負責內設機構和下屬學校幹部的考察任免。
(十四)指導全區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內設機構和下屬學校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五)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懷化市鶴城區體育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懷化市鶴城區體育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財務、資產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政務公開、新聞宣傳、來信來訪、督查督辦、機要保密、綜合治理和計畫生育等工作;統籌教育信息化建設,指導、協調機關後勤服務、治安保衛等工作。
(二)懷化市鶴城區體育局政策法規股
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研究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協助相關部門調查處理校園安全事故;抓好教育系統綜治維穩工作各項措施的落實,全力保證綜治維穩目標的實現;檢查督導各學校綜治維護穩工作,切實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組織開展學校及周邊環境整治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法規、安全、綜治工作的其它任務。
(三)計畫財務股(加掛審計股)
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性措施;負責區屬學校財務管理、實行校財局管;負責指導中國小布局調整;負責全區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和事業發展監測;參與教育信息化建設;負責制訂全區教育行業內部審計制度;貫徹實施內部審計工作規定,指導全區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對全區教育行業經濟管理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審計調查;負責省、市、區教育專項資金的審計監督;負責局屬單位財務審計等工作。
(四)基礎教育股
全面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基礎教育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和公辦幼兒教育;負責中國小的德育管理,指導學校團、隊建設,審核表彰區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和優秀班級;組織協調有關基礎教育教學研究工作,總結推介學校教育教學經驗;負責管理藝術教育、禁毒教育、人防教育、環保教育等專題教育,指導學校關協工作。
(五)人事股(加掛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全區教師管理工作,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工作;指導管理局屬學校的人事及機構編制工作;指導教育基金會辦事處工作;負責全區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指導和管理中國小師資培訓和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參與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全區語言文字管理、改革有關工作和推廣國語工作。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編制和職數
懷化市鶴城區體育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書記1名,行業工會主任1名,股(室)領導職數5名。紀檢(監察)機構編制在局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單列。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
其他事項
鶴城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管理人員實行公務員制度。
主要職責:按照國家、省有關教育方針、政策法規對學校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組織實施上級制定教育督導評估工作方案;完成區人民政府對教育督導的目標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