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
一、懷化市鶴城區交通運輸局職責調整
(一)將原區交通局的職責、區交通戰備職責,整合劃入區交通運輸局。
(二)取消原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附加費兩項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三)加強綜合運輸體系的指導協調職責,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加快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
(四)加強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三、懷化市鶴城區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行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全區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戰略,負責交通執法檢查和監督。
(二)擬定全區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的統計和信息引導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負責指導公路、水路建設工程造價控制和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主管交通資金的拔付和監管;負責指導監督交通行業的安全管理。
(四)指導全區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對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市場和建設市場實施監督管理,維護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五)主管全區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和養護;協管道路運輸管理。
(六)負責指導水路運輸、水路運輸服務、船舶代理、船員培訓、港口及港航設施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
(七)制訂地方交通行業科技規劃,監督實施交通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工作;指導本系統成人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等工作。
(八)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財務會計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群工作和紀檢監察工作;指導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
(九)指導全區公路、水路行業重要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照規定組織協調全區重要物質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區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十)指導交通行業開展國際交流和交通外經貿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及上級交通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懷化市鶴城區交通運輸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懷化市鶴城區交通運輸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的日常工作;起草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負責值班、文秘、政務信息、督查、機要、保密、信訪、檔案、接待、修史編志和機關後勤行政管理工作;負責依法行政考核評議、行政檢查方案制定和監督實施;負責指導、監督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執法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按規定管理直屬單位領導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養老保險、交通行業技術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等級考核、幹部職工教育、計畫生育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指導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智力引進工作;協助本系統人員控編的審查報批工作;指導交通系統成人教育、職業教育和離退人員的管理;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出國(境)人員的政審工作。
(二)懷化市鶴城區交通運輸局計畫基建股
組織擬定全區公路、水路交通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歸口管理和監督全區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維護平等競爭秩序;負責對公路、水路建設工程招投標實施管理和監督;負責交通建設項目資金拔付的審查工作和項目竣工驗收;協助省、市交通部門實施國家、省級公路(包括汽車站場)、幹線航道(包括港口碼頭等)工程項目建設;監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和定額、造價控制等有關工作;實施工程監理。
(三)懷化市鶴城區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股
負責全區公路、水路客貨運輸及站場、港口、碼頭、車船修造、搬運裝卸、運輸服務市場的行業管理;負責管理和指導交通行業的科技工作,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並促進成果推介;負責局屬企業體制改革以及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指導和監督。
(四)懷化市鶴城區交通運輸局財務審計股
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全區交通行業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交通國有資產和交通投、融資的管理;負責交通行政事業性收費審查報批和交通基礎設施產權轉讓的審報批;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控購的審查報批;負責本系統內部的統計和審計工作。
(五)懷化市鶴城區交通運輸局安全監督股
負責管理全區公路及水上運輸安全監督工作;檢查監督渡口、碼頭、船舶維修執行情況;指導和監督局屬企業安全生產;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工作;協助查處交通安全責任事故。
(六)懷化市鶴城區交通運輸局交通戰備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國防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定本區有關國防交通工作的規定;為全區的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組織交通保障;負責國防交通的工程管理和國防動力的動員組織工作;指導、檢查、監督全區國防交通工作,協調處理有關問題。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懷化市鶴城區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1名,總工程師1名,行業工會主任1名,戰備辦主任1名(高配);股(室)領導職數6名。 紀檢(監察)機構行政編制在局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單列。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
五、其它事項核定安全監督股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戰備辦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