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來縣糧食局

(四)培育和完善糧食市場體系,不斷探討糧食市場發展和管理辦法,落實糧食流通準入制度,負責轄區內糧食購銷企業、大型用糧企業和糧油批發企業收購經營資格證審核工作。維護糧食流通秩序。
(五)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法令對社會糧食流通進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糧食法規的執行情況,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受理行政爭議,搞好糧食行業執法工作。
(六)按照現有糧食財務體制,管理和使用縣級糧食風險基金;制定和落實消化糧食企業新老財務掛帳措施,落實中央、省、市對糧食的各項政策性補貼。
(七)負責全縣糧食流通行業管理;推動全縣國有糧食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的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制定全縣糧食系統糧油、飼料、食品等工業發展規劃和布局;使糧食企業在搞好本業的基礎上發展多種經營。
(八)組織落實糧食收購工作,指導企業按照“購得進、銷得出、不虧損”的原則積極收購農民餘糧,指導農民種植,推廣實施“訂單農業”。
(九)執行國家軍糧供應政策,負責駐懷部隊糧食供應計畫的審核;協調糧源;落實軍糧購銷差價補貼的撥付和財務結算;組織軍糧供應質量的監督和檢查;完成全縣軍糧供應任務。
(十)組織落實“一退雙還”、“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 糧食供應政策,按照供應辦法,組織糧源,監督糧食質量。
(十一)建立糧食預警機制,發布糧食供求信息,引導糧食生產與流通。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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