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設立。
2018年11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授旗儀式在人民大會堂舉行。
2018年11月9日,應急管理部發布首份官方簡報《應急管理部簡報第1期(總第1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救援銜條例》規定,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命令,授予黃明、王玉普同志總監消防救援銜;授予徐平、戴建國同志副總監消防救援銜;授予瓊色、詹壽旺、張福生、羅永強、魏捍東、周天、亓延軍、王新建、閆鵬、彭小國、郭小平同志助理總監消防救援銜。
機構設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災害多發頻發的國家,為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健全公共安全體系,整合最佳化應急力量和資源,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提高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確保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方案提出,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務院辦公廳的應急管理職責,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職責,民政部的救災職責,國土資源部的地質災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災害防治、農業部的草原防火、國家林業局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中國地震局的震災應急救援職責以及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國家減災委員會、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職責整合,組建應急管理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公安消防部隊、武警森林部隊轉制後,與安全生產等應急救援隊伍一併作為綜合性常備應急骨幹力量,由應急管理部管理,實行專門管理和政策保障,制定符合其自身特點的職務職級序列和管理辦法,提高職業榮譽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戰鬥力。
需要說明的是,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一般性災害由地方各級政府負責,應急管理部代表中央統一回響支援;發生特別重大災害時,應急管理部作為指揮部,協助中央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應急處置工作,保證政令暢通、指揮有效。應急管理部要處理好防災和救災的關係,明確與相關部門和地方各自職責分工,建立協調配合機制。
考慮到中國地震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與防災救災聯繫緊密,劃由應急管理部管理。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主要職責
組織編制國家應急總體預案和規劃,指導各地區各部門應對突發事件工作,推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預案演練。建立災情報告系統並統一發布災情,統籌應急力量建設和物資儲備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組織災害救助體系建設,指導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承擔國家應對特別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指導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
現任領導
黃明:黨組書記、副部長
王玉普:部長、黨組副書記付建華:黨組副書記、副部長
孫華山:副部長、黨組成員,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主任、黨委書記
鄭國光:副部長、黨組成員,中國地震局黨組書記、局長
黃玉治:副部長、黨組成員,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黨組書記、局長
葉建春:水利部副部長、黨組成員,兼應急管理部副部長、黨組成員,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秘書長
尚勇:副部長(正部長級)、黨組成員
艾俊濤:中央紀委駐應急管理部紀檢組組長,應急管理部黨組成員
王浩水:黨組成員
許爾鋒:應急管理部政治部主任、黨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