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的司法化

憲法的司法化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百科名片

作/譯者:王磊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0年01月
ISBN:9787562019619 [十位:7562019614]
頁數:220
定價:¥15.00

內容提要:

這《憲法的司法化》的基本觀點是憲法的司法化。上一個世紀我國憲法學的研究和實踐有一個很大的誤區,就在於沒有真正把憲法作為一部法並通過法院來實施。《憲法的司法化》一書的誕生反映了我9年來在北大教學和科研過程中對我國憲法苦苦探索的過程。
《契約法》的一份契約,但後來發生糾紛時,法官以當地政府規章來裁判此案,而這部規章可能違反憲法,但法官並沒有行使司法審查權或憲法解釋權來否認這一違憲的規章的法律效力。
如果能夠提供這樣一個憲法司法化的渠道,這一規定早就可能被宣布違憲而無效。因為這一規定在兩個方面是違憲是:第一,第一規定違反了憲法的“平等權”。因為沒有僑屬或台屬親屬關係的大學生根本就沒有資格來辦理出國手續,有僑屬或台屬關係的大學生和沒有僑屬或台屬關係有大學生完全處於不平等的地位。這種學生出國求的前提條件並不決於自身,而首先取決於自己的父輩的不平等性實質上是一種封建的世襲制觀念在當今的表現。第二,這規定侵犯了公民的“受教育權”。因為公民本應既可以在國內念書,也可以在國外念書,但這一規定就將那些想出國讀書而沒有僑屬台屬關係的學生拒之於門外,公民所享有的憲法規定的“受教育權”受到了侵犯。

圖書目錄:

前言
第一章 憲法是法
第一節 古代中國和歐洲中世紀所使用的憲法的含義
第二節 近現代以來有關憲法的幾類觀點
第三節 憲法是調理公民權利和國家權力之間基本關係的部門法
第二章 憲法的淵源
第一節 憲法規範的淵源
第二節 非憲法規範的淵源
第三章 憲法的適用、效力和制裁力
第一節 憲法的適用
第二節 憲法的效力
第三節 憲法的制裁力
第四章 憲法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 憲法至上
第二節 保障人權和公民基本權利
第三節 人民代表大會制
第四節 人民民主專政(憲法的政治原則)
第五節 單一制
...

文章節選:

一、權力框架
我國憲法第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我國國家機構的權力淵源於人民,是人民行使選舉權的結果。選民或選舉單位選舉產生各級人大,一定範圍的人大行使立法權。各級人大產生各級政府、法院和檢察院,政府行使行政權,法院行使審判權,檢察院行使國家法律監督權。人大監督政府、法院和檢察院,同時,人大又受人民的監督。在中央與地方國家機構之間的權力劃分上,我國憲法也有原則的規定,即在遵循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的原則。這是我國國家機構權力的基本框架,各國國家機關...

作者介紹:

王磊,安徽合肥人,出生1965年4月18日。1983年畢業肥合一中,同年考入北大法律繫念本科,1987年在北大攻讀憲法學碩士,1990年留校任教,1996年攻讀憲法學在職博士。現為北大法不院副教授,憲法學基幹課主持人。曾獲首屆北大青年教師優秀教學獎、法學院首屆十佳教師獎。1994年起至今多次前往香港樹仁學院講學。分別於1999年9月和12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和香港會展中心給香港界人士講授中國憲法。主要著作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釋義》(副主編,人民出版社),《憲法學》(律師專業,北京大學出版社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