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新覺羅·敏學

清朝一個潑皮無賴,他在史冊上留下“濃重”的一筆,則是因為他是個皇族,被嘉慶皇帝當做皇族腐朽典型,重點整治。至今敏學事件還是被人們當做清八旗腐朽的反面教材看待。

基本信息

事件起因

清嘉慶十三年一個夏天(那天是陽曆7月2日),敏學光著膀子去剃頭,路上遇上個賣白薯的小販,敏學感到十分好奇,他認為這個季節根本不可能有白薯,於是上前質問小販(《清仁宗實錄》記載:敏學“多事過問”,但《清仁宗實錄》未記載其“過問”詳程,其詳程是根據軍機處所藏奏摺副本所記錄而流傳至今的)。小販主動遞過白薯給敏學查看,敏學這才相信白薯是真的,頓時覺得很沒面子,就把白薯往地下一仍,欲逃離現場。

發生衝突

結果被賣白薯的小販一把揪住不放,敏學因為認為自己是皇族,而小販居然敢挑戰自己十分氣憤,(實際上他光著膀子,沒繫上宗族標誌的黃絲帶,不大可能被認出是皇族),於是當場和隨身的一個家丁一起狠揍小販,小販被打得奄奄一息。路人一看不對頭,趕忙“報警”,步軍統領衙門的兵丁趕到,敏學反倒聯合眾家丁對兵丁進行毆打,兵丁反而處於劣勢被迫回退。敏學又一不做二不休,一直追打到堆撥房(相當於今天派出所,警務室一類的地方),推倒槍架,砸爛推撥房。

處理結果

敏學作為皇族卻目無法紀,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當時京城內皇族很多吃著皇糧,整天無所事事,還遊手好閒惹是生非。嘉慶帝正想找一個皇族典型整治一下,於是敏學很快被交由宗人府會同刑部處理。宗人府宗令儀親王永璇對此事辦理很不負責任,怕別人說閒話的永璇根本沒處理,等著刑部的處理。刑部尚書秦承恩以為永璇不表態就是暗示袒護皇族,於是指示刑部官員上書在皇帝面前袒護敏學, 其理由有三:1 敏學不知道來處理矛盾的是步軍統領衙門的兵丁 2 敏學大鬧推撥房是因為要找處理事情的兵丁論理 3 敏學是初犯。根據以上三條從輕理由,照理應判流刑的處罰可以減輕到“杖一百,徒三年”的程度。而刑部因為考慮到敏學皇族身份,以此為由再減一等,最終的判罰是:杖二十五,圈禁九個月,罰俸祿一年,公文由宗令永璇簽字後上報皇帝。 嘉慶皇帝最後拒絕從輕,決定執行流刑(“敏學逞凶不法,大玷宗室顏面,不可嚴刑懲辦。著現在宮門外重責四十大板。嚴加管束,永遠不許回京”——《嘉慶道光兩朝上諭檔》)。而根據《嘉慶道光兩朝上諭檔》記載,處理這個事件的刑部官員,也因為徇私枉法,被“著交(吏)部嚴加議處。最終根據部議結果,皇帝拍板,刑部尚書秦承恩降職為編修,宗人府宗令永璇罰俸三年。

嘉慶帝除了嚴厲處理腐朽典型敏學外,還加強皇族的思想教育。 嘉慶朝這樣的措施,只是緩解了皇族腐朽危機,並沒有徹底扭轉皇族腐朽的面貌。以至於其兒子道光皇帝在位時,敏學事件還被當做皇室腐朽典型,舊事重提,依然被批判。而清朝皇族逐漸沒落的結果,又是八旗制度逐漸失去效應的一個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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