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簡介
CEO-何亞輝 筆名:顏城,網貸之家、網貸天眼、每日經濟新聞及新金融專欄作者。原西南地區知名平台創始人兼CEO,有豐富的網際網路金融從業經驗,對於網際網路金融有深刻見解。 | |
風控總監-張慧 復旦大學(金融工程方向)學士、華東理工大學經濟學碩士,曾任職於某中外合資大型機械工程公司項目總監、四川法之識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主導了與日本住友公司大型融資租賃項目,並處理過多個金融類法律服務項目,具有紮實的理論知識和金融項目實操經驗,主要負責愛分錢平台的產品設計與風控體系搭建。 | |
業務總監-石波 曾歷任於股份制商業銀行投行部、同業部、票據中心,對於票據業務有深刻的認識,並在成都地區銀行業、票據行業有著豐厚的資源與人脈。 | |
技術總監-蔣春 曾就職於多家網際網路公司歷任項目經理、曾經上過央視創業英雄會並且獲得500萬風投,現是愛分錢技術部負責人,並有著網際網路公司技術合伙人的創業經歷,主要負責平台的技術實現及安全性、穩定性。 |
產品要素
產品名稱:銀利寶;
產品周期:30天至360天,其中30天—89天占比20%;90天—269天占比20%;270天—360天占比60%;
單筆標的額度:20萬—200萬,其中20萬—99萬占比40%,100萬至200萬占比60%;
產品解釋
銀利寶
銀利寶是愛分錢推出的定期存款收益權轉讓的創新金融產品;
銀行定期存款收益權轉讓
銀行定期存款包括了大額存單、定期存款、定期保證金及理財產品,收益權轉讓即愛分錢平台作為信息中介將定期存款利息作為標的物的轉讓行為;
收益權轉讓主體
主體包括自然人和企業,其中自然人占比30%、企業占比70%;
轉讓收益權的理由
轉讓主體均為與銀行合作對公貸款回報業務的資金方,資方為了在貸款回報業務過程中本金不因業務周轉的占用而產生的”收益前置”需求;
對公貸款回報業務
銀行為了衍生存款規模與第三方合作,通過正規的授信審批體系和貿易結算工具,操作後銀行獲得了存款規模,合作方獲得業務利潤的行為。
貸款回報業務解析
(1)存在對公貸款回報業務的原因
內外因結合,外因是監管部門存貸指標考核,內因是存款規模增加的訴求。
在川渝地區對公貸款回報業務規模較大,以四川地區為例,每年對公貸款回報業務規模在6000億左右,目前該項業務已經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利益鏈條,商業銀行首先會選擇具備一定資金實力、資金來源合法、具備真實貿易背景的平台公司合作,甚至部分銀行都展開了合作方選擇的“投標”與“入圍”,通過與遴選過的資方合作,銀行得到存款規模以及部分中間業務收入,資方得到適當的資金回報。
(2)業務操作模式
定期存單質押或者全額保證金擔保開立同等金額的銀行承兌匯票。
(3)業務操作流程
a銀行要求合作方,提供具備真實貿易背景的公司作為授信主體,該主體在銀行辦理低風險授信;
b授信主體存入100%的保證金或者存單質押的方式,開立同等金額的銀行承兌匯票;
c業務操作完結後銀行得到了一個億的存款規模,同時增加了萬分之五開票手續費的中間業務收入;
d合作資方會得到一定的資金補貼,同時存款到期後會得到存款利息,資方損失的成本構成為承兌的貼現手續費、開票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4)業務盈利模式
業務收入=外貼費用+存款利息
業務支出=承兌開票手續費(萬分之五)+承兌貼現費用
註:a外貼費用即銀行拉存款付出的費用;
b存款利息是依託於定期存款產生的孳息收入,企業在開立存單同時確定了存款金額、期限、利率(鎖定),但利息屬於預期收入,在存款到期時產生;
c承兌開票手續費為固定費率、承兌貼現手續費有市場化的價格區間;
d業務收入與支出的價差為業務利潤。
業務解析
(1)銀利寶業務的服務對象/存單權利人就是銀行對公貸款回報業務的合作方;
(2)因為貸款回報業務的盈利模式中,存款利息是收入的一部分,而存款利息只有存單到期後才能實現,所以回報業務方需要將收益前置從業實現業務在不占用本金的情況下進行周轉;
(3)存單權利人實現收益前置給到平台投資人的利息及平台的服務費來自於單筆回報業務利潤。
業務來源
一是來自於愛分錢高管團隊的資源積累,二是來自於銀行的推薦。
產品風險
(1)銀行倒閉、破產清算帶來的風險;
(2)存款權利人的還款意願風險,利息到期實現後不予兌付;
(3)來自第三方的風險導致存款權利人出現訴訟、凍結查封的風險
風險控制措施
(1)合作方資信審查,包括但不限於訴訟、徵信、行業軟信息等;
(2)基礎資產真實性核查,實地去銀行進行存單真實性調查;
(3)基礎資產交易完整性審查,包括單不限於存款憑證、存單質押契約、承兌開立協定、承兌匯票複印件等;
(4)基礎資產相關的契約原件收質;
(5)存單權利人開立承兌匯票的真實貿易背景審查(查詢增值稅發票真偽);
(6)存單權利人名下其他存款信息的調查及賬戶信息收集;
(7)存單利息到期前五個工作日對於章證、網銀的收質;
(8)存單權利人及實際控制人收益權轉讓契約、連帶擔保契約的簽署,及其他法律手續的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