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陽區發展和改革局

二、做好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以及全區社會資金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搞好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引導、促進全區經濟結構合理化和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 十、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研究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和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三、負責全區對重點建設項目進行綜合管理。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惠陽區委、惠陽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惠陽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惠陽委發[2010]14號)精神,設立惠陽區發展和改革局,為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以及基礎產業(能源、交通、通信、原材料、水利等)、支柱產業、高技術產業專項發展規劃;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協調、銜接和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及相關的政策措施;擬訂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規劃並檢查實施;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做好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以及全區社會資金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搞好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引導、促進全區經濟結構合理化和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
三、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提出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綜合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促進經濟與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
四、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以及其他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研究分析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進行預測、預警,提出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的建議,搞好信息發布;綜合研究提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經濟社會問題,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地方性產業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的執行。
五、提出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研究提出投資領域的措施、建議;編制預算內投資計畫;安排區重點建設項目計畫;指導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負責辦理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相關投資政策制定、協調工作;負責辦理社會投資基本建設項目登記備案和監督管理;跟蹤、協調重大項目的建設;安排下達區級財政性年度投資項目計畫;協調有關部門抓好重點項目建設,協助籌措重點項目建設資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組織重大項目稽察工作。
六、依法指導和協調招標投標活動,對重大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七、研究提出促進對外貿易和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結構最佳化的目標;監測和分析利用外資的狀況;辦理利用外資項目審核工作和向海外投資項目的報批工作;研究提出全區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
八、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九、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研究提出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工業化發展戰略,指導工業發展,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擬訂能源發展規劃;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實施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
十、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研究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和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一、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制定投融資體制改革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建議,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
十二、負責全區國民經濟動員工作,承擔國防動員辦的有關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對重點建設項目進行綜合管理。
十四、負責全區現代服務業統籌和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惠陽區人民政府和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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