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東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惠東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工作職能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法規和《廣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等有關配套法規及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制定的計畫生育法規、規章等,並進行檢查、指導、監督、落實。草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有關規定;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協調有關部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的治理工作。

二、加強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研究,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主要職責

三、根據省、市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縣人口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人口與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負責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統計、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和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工作。

四、承擔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及相關的組織協調工作。

五、制定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六、管理、指導和協調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

七、指導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檢查和指導計畫生育服務網路的管理和建設;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與規範,促進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制定相關政策措施並抓好落實;執行國家有關避孕藥具管理的規定,編制計畫生育藥具分配計畫,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的使用與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

八、協同有關部門編制省和市、縣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預、決算,做好計畫生育手術經費的撥付工作。管理、監督社會撫養費的使用。

九、負責計畫生育和有關人口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聯繫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團體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計生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縣委、縣政府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重要決定落實情況的督查;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工作和協調各股工作,督促本局機關工作制度的執行;負責會議組織、政務信息、計畫總結、文書、資料、檔案、人事、工資福利及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等機關行政管理事務;指導全縣計畫生育隊伍建設;負責財務計畫預決算、行政性收費、機關經費收支及基建項目核算和管理;抓好全縣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計生行政複議和受理民眾來信來訪,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違反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各種案件;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規劃統計股

貫徹執行省、市人口規劃;制定全縣人口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短期計畫,下達年度人口計畫,指導、檢查人口計畫目標責任制的落實,參與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和人口變動抽樣調查;組織對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研究;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廣東省計畫生育服務證》的管理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其他工作任務。

機關科技股

主管縣直機關、企事業單位和駐惠單位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縣直單位人口計畫、統計、協調、監督、宣傳和《計畫生育服務證》發放及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工作;綜合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負責制定計畫生育科研計畫和各項管理規範,組織實施上級下達的科研成果和新技術、新藥具的申報和推廣套用;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與規範、促進生殖健康發展;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服務;組織獨生子女病殘兒的鑑定;指導節育手術和併發症的預防、鑑定及治療,檢查督促《節育手術常規》的落實,指導計畫生育服務網路建設,指導各級服務網路開展孕前型服務工作,編制全縣計畫生育藥具年度供需計畫;指導育齡人群正確使用藥具,做好隨訪統計工作。

計畫生育辦公室

負責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

政策法規股

研究提出人口和計畫生育有關規定草案;督促檢查貫徹執行有關法規情況,協同有關部門查處違反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重大案件和惡性案件;協同有關部門制定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社會經濟政策,建立、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獎勵與社會保障制度,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人口性別比的治理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工作;受理民眾來信來訪;管理、指導和協調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

直屬單位

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

1)負責協助縣、鎮黨委、政府宣傳和貫徹落實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完成各項人口計畫控制指標。
2)負責專門從事經常性的計生工作和流動人口計生管理工作。
3)負責檢查、監督各地部門計畫生育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

計生服務站

1)協同有關部門負責計畫生育的宣傳和諮詢工作。
2)培訓基層計畫生育專業隊伍。
3)開展節育手術和技術指導,做好避孕藥具的發放和管理工作。
4)進行手術追蹤隨訪和併發症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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