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定及進駐部門
1、目前,中心屬縣政府直屬正科建制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編制人數13名,內設辦公室、業務受理協調股、投訴監督股、招商引資辦公室等4個股室,中心主任由縣府辦副主任兼任。中心於2008年6月6日遷入現址辦公,現址辦公樓兩棟共3500平方米,第一棟(共5層)為視窗辦公場所,一樓為收費大廳,二樓為辦證大廳,三樓為報建大廳,四樓為辦證大廳,五樓為會議室;第二棟(共3層)一樓為停車場,二樓為物價認證中心辦事大廳,三樓為縣行政服務中心及縣行政效能監察投訴中心辦公場所。2、目前,進駐中心設立視窗的職能部門29個,分別是縣監察局、縣財政局、縣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縣國土資源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氣象局、縣公用事業局、縣工商局、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縣環保局、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縣房產管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縣水務局、縣林業局、縣衛生監督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地稅局、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園林管理局、縣自來水公司、縣消防大隊、縣重點項目管理辦公室、縣物價認證中心。
3、目前進入中心的行政審批事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一般業務管理事項158項(主要是與企業民眾密切相關的、經常性、普遍性發生的業務事項),中心全體工作人員156人。
行政職權
(一)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和省、市、縣關於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二)組織各職能部門對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實行集中受理和辦理;
(三)組織協調進駐部門為投資者、企業、居民提供“一站式”辦事、“一條龍”服務、“一口價”收費標準、“一視窗”收費服務;
(四)協調進駐部門之間的工作關係,溝通部門之間的業務銜接工作,協調處理運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五)負責組織、參與全縣非稅收入檢查;負責指導、監督縣直執收部門落實“一口價”標準收費,協調、督促進駐單位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防止規費流失;
(六)負責宣傳惠東投資環境、優惠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參與縣重大項目的洽談工作,承擔引進項目後續跟蹤服務工作,做好縣重點工業園區的招商服務工作;
(七)負責制訂中心的各項制度,確定並掌握行政審批事項的工作流程,監督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八)負責做好“惠東行政服務網”的建設和維護,保障中心各項工作高效、規範、有序進行;
(九)負責對各部門進駐人員的工作作風、工作效率和廉政建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辦企業代表座談會,處理來信來訪和投訴事件;
(十)負責對進駐部門的業務和人員的管理,做好視窗工作人員的考勤、考核工作,並負責與進駐部門之間的工作溝通;
(十一)負責對行政審批服務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及時向縣委、縣政府或有關部門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十二)負責收集、整理各視窗的工作數據,做好匯總、統計及檔案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職能
(一)辦公室負責進駐視窗的統籌協調管理和上傳下達工作;負責會務組織、文秘、宣傳、統計、檔案、保密等工作;負責中心行政事務的管理、後勤保障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人事、勞資、培訓、工青婦、計畫生育、幹部管理和安全保衛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業務受理協調股
負責登記、受理投資者(企業、居民)前來中心辦理的各種業務,將受理後的各種業務分發到各視窗;負責督促、檢查、跟蹤各視窗辦理各種業務的情況;負責組織、協調、管理進駐部門的審批業務;協調解決投資者在申辦企業和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投訴監督股
負責受理投資者(企業、居民)的各種投訴;負責組織、協調辦理有關投訴事件;負責監督進駐部門對投資者(企業、居民)的執法情況;負責各視窗工作人員的出勤、考核工作;負責協辦企業代表座談會及全縣非稅收入檢查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招商引資服務辦公室
負責掌握全縣的招商資源和閒置土地、廠房情況,建立招商資源信息資料庫,為投資企業推介我縣的招商資源;參與縣重大項目的洽談工作,負責縣重點工業園區的招商服務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